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

李明璁老師起訴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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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則留言:

7-ELEVEN 提到...

剛剛才從新聞上面看到這個消息真的是感到非常遺憾 集遊法本身就是個抵觸憲法的惡法 卻還要不分青紅皂白的死守這條法律 希望能有多點支持這項改革的聲音 不要哪天換成台灣的學生要面對坦克車了.......

Unknown 提到...

大快人心~

Unknown 提到...

怎麼現在發言還要有人審核呀?
對一個宣揚自己言論自由的團體用這種方式
讓反對聲音消失,真是感到可笑!!

Fitzwilliam 提到...

怎麼現在發言還要有人審核呀?
對一個宣揚自己言論自由的團體用這種方式
讓反對聲音消失,真是感到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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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去拿你的標準要求全世界所有民主國家把它們的法律都廢除掉吧,否則這些國家就是不民主假自由沒人權哦 >_^

總有人喜歡濫用「反對聲音」這四個字謾罵恐嚇,侵害他人理性討論的空間與權利。就像三不五時都有人把殺人搶劫當成自由一樣。

野草莓可從來沒有要求廢除所有法律哦,只要求修改特定一個對憲法所保障的人權橫加箝制的法律。來亂入之前何不先做好功課?

Unknown 提到...

基本上來搞笑亂說的留言
版主本來就是該刪就刪
部落格的言論自由可以不給來搗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