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

“野草莓運動”行動聲明

行動緣起

陳雲林先生訪台期間,發生多起侵害人民的表意自由(特別是言論自由)的事件。例如:11月3日下午,圓山飯店牌樓下,揮舞雪山獅子旗的人被警察奪走旗幟;4日上午,警察沒收圓山飯店內市民陳育青的攝影機,並強制押回警局;4日晚間,位於中山北路的上揚唱片行播放〈台灣之歌〉,警方衝入店家關掉音樂,並強制拉下鐵門。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一連串事件中,警察乃「奉命」行動,而非「執法」,因為當人民詢問警察執的是哪一條法,警察自己也不清楚。警察應「依法行政」,但在國賓來訪期間的部分事件中,警察的行動顯然取消了言論自由,號令警察的官員漠視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規範公民行為與警察職權的法律彷彿都不存在。是什麼樣的政策使得警民暴力相向、彼此傷害,言論自由被暴力消音--對此,我們無比義憤。

國賓離台後,一切看似重上軌道,但是國家機器漠視法律的情形必須被正視,我們認為國家的領導團隊必須就這段期間的警察違法濫權出面道歉,並承認行政濫權是錯誤;負責維安策略、實際指揮公權力的警政署長與國安局長必須下台,為其決策與指揮負起責任;同時,調查每一起國家暴力侵犯人民基本權益的事件並進行懲處,這樣人民的基本自由才能重獲保障。然而,6日之前,政府漠視激湧的批評聲浪,甚至為這段期間的警察執法行為背書,我們難以期待體制內的管道能讓行政首長承認錯誤,只好以非暴力的靜坐形式,發起11月6日行政院前的抗議,以非暴力、合理卻不合法的方式靜坐,突顯法律的問題。11月7日下午四點,警方將我們驅離,這是必須承受的後果,我們欣然接受。依據所有運動參與者早先的決議,我們來到自由廣場,決定不依集會遊行法申請集會,以對抗這一個必須被修改的法律;我們將在自由廣場持續靜坐,直到執政者對於我們的三點訴求做出回應。經各地靜坐同學串聯表決,我們決定了靜坐抗議運動的名字:「野草莓運動」。

三項訴求

野草莓運動的訴求有三:
(1)馬英九總統與劉兆玄院長公開道歉;
(2)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下台;
(3)修改集會遊行法。

以下分別說明。第一點與第二點是為了強調國家元首與行政首長犯下的錯誤,要求政府尊重憲法、依照憲法保障基本人權的意旨行法治。言論自由被傷害了,我們必須正視,這是我們的消極要求。言論自由為甚麼重要?試想,假使當年政府動員警力驅散凱達格蘭夜市、驅散紅衫軍,那麼台灣的公民就沒有機會聽取社會上不同的意見;正是因為他們沒有被驅散,不同的聲音才得以被聽見。人不是一出生就知道民主是什麼,民主仰賴公民獨立的、理性的判斷,而只有曝露在各種不同的意見中,才能學習如何判斷意見的優劣。言論自由是公民社會不可或缺的條件,是民主的保障。

正因自由如此可貴,憲法明文保障此項自由。位階較低的法律,應該輔助憲法,將之具體實現並定其界限。然而,威權時代、戒嚴時期遺留下來的集會遊行法,卻嚴重危害同屬憲法保障下的集會結社自由。事前許可制是對於人民透過集會遊行表達意見自由的不當箝制;它的禁制區寬免政府機關於民意的挑戰;它授予警察過大的裁量權,儘管人民可以事後提出救濟,然而在當下,該自由已經受到壓制,而壓制所帶來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因此,野草莓運動對於自由權保障的積極要求,是修改集會遊行法。但是,我們必須強調,如果國家機關未能依法行政的現象沒有被嚴肅對待,如果人民受傷、權益受損的事件沒有被調查清楚,那麼,即使我們修法確保了我們集會遊行的自由與安全,行政權仍然可能無視於修訂的法律;只要有一時的藉口,公權力隨時可以摀住我們的嘴,不讓我們發聲——這不就是陳雲林先生訪台期間的狀況嗎?

所以,野草莓運動的三項訴求是環環相扣的。已經犯下的錯,我們要求總統與行政院長公開道歉,承認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不可蔑視,承認警察行動應該於法有據,同時,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該下台。如此才能使行政首長承認陳雲林訪台期間確實出現漠視憲法、行政濫權的狀況,才能讓公民相信政府不會重蹈覆轍,這樣我們要求的積極的言論自由,也就是修改集會遊行法,才不會在未來淪為泡影,而集會遊行法之修改,是為了重新確立行政權在例外狀態中無視的憲法,以及憲法保障的基本權益。人權不可以有例外。

我們不會輕易離去。而且,我們強調,如果只修改集會遊行法,行政首長卻沒有公開道歉、政府沒有調查相關事件並懲處失職者,那等於告訴公民,法治原則可以違背、憲法保障的基本權益可以漠視,那麼,即使我們修出一部充分保障集會遊行自由的法,也無法確保我們的言論自由。所以,野草莓運動不會接受方便的下台階,道歉之前,野草莓仍會繼續蔓生。

野草莓運動blog: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

538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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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arcela 提到...

身處美國的我,藉由視迅看到你們的努力,祝福你們為著自己的理想堅持下去,展現野莓強韌的生命力,加油!

我不是貓 提到...

關於訴求第三點,不知台灣修改法例的話,跟據憲法是怎樣做的呢?
「立即修法」的訴求是指立即進入立法院的議程嗎?不知這提案是否已經在立法院待議項目當中?若然,這訴求已經被正面回應了;若否,就請學生們透過自己支持的立法委員提案,不是更好嗎?
抑或想繞過立法院程序,叫馬總統一聲令下修法?但那又好像不可能……
另外,建議一個拒絕抹黑抹綠或其他的方法---- 加點力去遣責暴力對待警察、外賓和公物的示威群眾,不是順帶一提地「我們也反對…」,而是利用傳媒的特性,加點力,大聲地遣責那些示威暴力,不論是民進黨的,還是如蔡主席說有黑幫混入。別忘記,在這兩黨輪替的政治裡,在野黨其實也算是建制的一部份。
至於馬總統,雖然你沒有陳小扁那樣無恥,道一個歉不算太困難吧!

Unknown 提到...

在當下言說的正當性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難的是在長時間曝光下的實踐
也就是說:社會必須時時追問他們的主張與態度是否經得起前後一致的檢證
而非選擇性的、即事性的正義

還記得嗎
兩年前反貪運動中
有一名學生獨自在立法院前舉牌反貪
立刻就被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逮捕、推入警車
還被提出告訴
另有一名老農在苗栗附近省道上嗆扁車隊
也立刻被警方推入警車
我想這荒謬的景象不只是警察執勤過當一語帶過就結了
而當時小英姐和執政當局和它的絕大多數支持者竟全然不發一語
如果有人認為提到人數要多要少才能引起政府注意的問題
那時,那兩位遭遇警方過當執勤的人數豈不更少
質疑的聲音又在哪裡呢
那時各位尊敬的女士先生小姐和教授們有任何義正嚴詞保護人權或修改集會遊行法的說法嗎

加油吧
實踐的路可長呢
野百合世代的前車之鑑不遠
通過心和時間的檢證才是硬道理

Unknown 提到...

看看連日來的學生靜坐運動,今天還正式命名為「野草莓」!呵呵...讓人聯想到...


之前新聞不是都在說現在的年輕人是「草莓族」,現在他們搞靜坐實現抱負理想,竟然自己取「野草莓」!

難道,他們是要告訴社會大眾,不要來碰我喔,碰我我就會爛掉喔!(草莓族不就是說經不起碰撞、考驗嗎?)

我看到這個後就在心裡笑翻!這群年輕人,為什麼在過去八年沒有這樣的理想抱負,現在倒是有理想抱負起來!

難道,他們學業不用上了嗎?難到學校都不用請假的嗎?他們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學耶,應該都不是八分考上的吧!

套一句小英說的話,我們在集會遊行時都不見警察來維持秩序,保護安全!

聽到這句話不是很可笑嗎?嫌警察濫權,還要警察保護,真搞不懂小英在想啥?

自己辦活動,沒有人維持秩序就不要辦阿,真的有警察維持秩序,又讓跟隨你的人民用時頭砸他們

然到他們不是為了維持秩序而在那邊嗎?

所以,那些學運的同學們,如果你換一個訴求我一定支持妳們,就是退稅、降稅、全民分紅等等實質意義的事情,

而不是一般人永遠不會用到的集會遊行法修改

拜託,有點意義的東西吧

以前學運要自由

現在學運呢?

要保護妳們的警察道歉、要政府官員下台?

學生們,你們的公民權有了嗎?

別忘了,憲法也是有選舉、罷免、創治、複決等

你只要變成公民了,就要推動現在還沒實施的罷免、創治、複決等等咩

趕快回家,天氣冷了!別讓自己的學業荒廢了,最後到社會上繼續當「草莓族」!

就算你不見得會變成草莓族,我也不希望你們變成砸蛋族!或是被政客利用的有為年輕人!

Tue 提到...

一個曾經貧窮過的人
你們做學生真的是吃飽太閒了說一句真心話你們都沒想到畢業以後的出路只會在那搞些有的沒的你們有沒有一個月身上只剩200元且家裡沒辦法救濟你只能靠借錢的生活嗎
像我大專畢業在光電廠上班有多少光電廠裁員裁的全是大學生大專生因為太多草莓不滿意公司的薪水或是福利再來
你們都沒想到畢業後會不會餓死或是父母親會不會在這波裁員風暴中失業往後學費生活費哪裡聲出來唉希望你們要三思替以後找到出路去想吧別以為自己不會太倒楣輪不到自己我先跟你們說目前各公司人事均凍結了你們現在就努力多學一技之常不要跟那些碩博士一樣搶清潔隊員的飯碗
一個曾經貧窮了倒的大專生

Unknown 提到...

諸位許多野草莓的學生,想必在紅杉軍之時,你們也是大學生吧,那時就已經訴求要修改集遊法了,那時的你們為何不見你們出來靜坐,警察的濫權,南部縣市首長對集遊法的濫用,你們跑到哪裡去了?為何這麼剛好選在這各時間來進行修改集遊法的訴求,難免不會有其他不當之聯想,你們在提這訴求之時,是真的自發性的提出?還是有幾位親綠學者的煽動才出現?你們真的代表多數人嗎?在什麼都還沒有多數的社會認同就這樣提出,正當性何在?我真的看不懂?你們是有熱情,有理想,但是你們的出發點捫心自問,沒有立場嗎?不要用過多的文字來修飾及美化你們的作為。只要發起人問問你們自己的心就知道了,不要利用其他陪你們靜坐的大學生來玩這逞政治操弄的把戲。

Unknown 提到...

我有生活不被打擾的權利與自由 (It is within my rights and freedom to lead a life not subject to the disturbance of others),我不喜歡暴民在街上影響我行使已上權利與自由,因此我們需要警察這個國家機器中的工具 (instrument) 來維安,他們得到我所附予的權力 (authority) 來維護我以上的權利與自由。

其實是很簡單的道理。 public administration 101.

Unknown 提到...

我有生活不被打擾的權利與自由 (within my rights and freedom),我不喜歡暴民在街上影響我行使已上權利與自由,因此我們需要警察這個國家機器中的工具 (instrument) 來維安,他們得到我所附予的權力 (authority) 來維護我以上的權利與自由。

警察關上揚唱片等等作為是否過度執法,確實可議,但警察有必要在被動的狀態下以暴制暴,應該是個共識,我希望大家都是這麼想的。

這是public administration 101.

Unknown 提到...

請支持【反】不公不正不法的野草莓學運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823154900/index.php?serial=200811823154900

野百合老骨頭 提到...

一代不如一代的大學校長、教育部長,及行政院長。
一九九一年五月九日,調查局在清晨六時許進入清華大學宿舍逮捕史研生廖偉程,爆發了社會震驚的「獨臺案」。當天一早,清華校長劉兆玄立刻在校園內公告了他行文給法務部呂有文部長的信,表達「嚴重關切」,並要求部長就未事先知會學校逕入校園抓人一事「提出解釋」,此外「將委請律師,確保廖偉程同學之法定人權」。繼而有教育部長毛高文就此事詢問呂有文,並授權劉校長全權處理。爾後幾天,其態度之強硬,比起1980年野百合學運被郝柏村院長摸頭噤聲的臺大校長孫震(93年高升至國防部長),保護學生之氣勢與澟然,令人敬配。繼而有「五二O學運」,串連了各校師生上街頭,衝決「二條一」。往後數年,在我執生涯中,我總是告訴大學生們,劉校長蔚為民國以來北大蔡元培、臺大傅斯年之後,最有風骨的大學校長。
如今我知道,我誤人子弟。此刻我心中的各大學校長、教育部長,及行政院長,比起學生來,真的只能說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OO八年十一月六日,自學生被「驅離」立院前而轉進「自由廣場」後至今,下至各大學校長、教育部長鄭瑞城,上至行政院長劉兆玄未曾有一語關切學生的「法定人權」。期間,我們只聽到了溫情喊話。我不禁想問當年的劉校長,學生的人權而今安在?在我看來,不論在哪一個場子的遊行群眾中,只要有一個學生人權被侵害,該校校長及教育部長,都應該表示強烈抗議與關懷。難道只有清華學生的人權您關心而已?貴為行政院長的劉兆玄,全國的學生人權你可曾一秉「劉校長」的風範關心過?再問一句,學生關心人權議題,哪裡有錯?

丫莊 提到...

請那些學生回學校上課吧
不要再浪費國家社會資源了
那些政治人物都不能把紛爭解決了
更何況是你們
別被政客們利用了

Ruby Ba 提到...

如果有空的話請各位去我在"公民不服從"歸類的第一篇回覆一下我的問題。

我還有些疑問,假使許可制的都會發生警民衝突流血事件,請問社會大眾該如何去相信報備制會更平和更理性? 如果要抗議現在的台灣警察執法過當,在未來集會採報備制後,發生一發不可收拾的衝突時,警察是放著不管讓民眾被打死,還是要被賦予更大的職權去維安? 報備制有報備制的隱憂,配套措施在哪? 這次的學運參與者,你們提供版本了嗎?

為什麼到現在還是沒有人明白,修法要找民代? 如果質疑集遊法違憲,為什麼不找大法官釋憲? 你說違憲就違憲,惡法就惡法,這是民主自由嗎?

當幾年前南部縣市居民說"要過濁水溪,先得問問我的匾擔"時,為什麼沒有人替那群想在台灣土地上行使公民集會遊行權利的人說:"這是惡法"、"這是暴力"? 能不能請你們找出是哪些立法委員在反對修法,給予他們施加民意壓力,促進法律的實用性? 為什麼選擇性的放大警察的執法缺失,而不去譴責暴民攻擊警察的行為?

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

student 提到...

反對不中立的野草苺連署網: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823154900/index.php?serial=200811823154900

Unknown 提到...

所謂民主國家鎮暴警察的執勤場面(影音選自youtube)

南韓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IgEyQWqXJs&feature=related

美國-08年共和黨代表大會大暴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4soK8PeUjqM

美國洛杉磯的鎮暴警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9hS0ZhpFPA&feature=related

波蘭鎮暴警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TyYymliEbHo&feature=related

日本的警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OHYjhJzN3s&feature=related

法國2006巴黎學生大暴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uZtErl1AJY&feature=related

意大利警察應付足球迷暴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QdMfiqVM94&feature=related

英國一般警察執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4o1CxvKfE

西班牙憲兵鎮壓罷工工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IIDIuJnPZY&feature=related

打破同胞的頭不是好漢。。。
欺負無能的警察才是沒種。

希望同學們在吃飽排骨便當,看完液晶電視以後,能有足夠的滿腔熱血對付上岸的解放軍海陸。他們跟上面的那些阿斗仔警察沒差多少--只是解放軍的子彈都是實彈罷了。

保衛大臺灣就靠各位了。勇敢的臺灣人沒在驚得啦!

台灣人的阿扁 提到...

請支持 爛草莓運動

http://action116.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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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提到...

請支持【反】不公不正不法的野草莓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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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吃魚的貓~~` 提到...

你們要不要去看看今天陳水扁去接受偵訊時

有一堆的警察不是也在保護他嗎

警察暴力嗎??

那我想問你 如果以後你在街上遊行時

被與你不同意見的人揍了

那你要叫誰來保護你??

還是你也要給他揍回去??

1105'06的集會 那些群眾已經違法了

既然違法 警察就應該要拿出公權力

強制驅離~~

就等於 你被強盜搶走了東西

路旁邊有個警察過程都看到了

你找他幫忙 他卻不拿出他的公權力

幫你抓強盜 請問你甚麼感覺呢??!

辛苦的上班族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各位同學!你們若再不回去,你們所深愛的民進黨就要跨台啦.
國民黨內部民調顯示,你們的靜坐,不但攻擊不了國民黨,反而是在傷害民進黨,越來越多的百姓厭惡綠營,這就是國民黨的精算,別再傷害你深愛的民進黨啦!回去吧!

1+1=11 = Elvis 的魅力 難以超越 提到...

對於訴求雖然有些意見 但在此不表達隻字片語 因為畢竟法律賦予每個人有表達全力

但我比較想知道是
你們所謂的高級知識份子
是和我們這些知識份字 高級在哪一方面?

辛苦的上班族 提到...

大家已經聽到你的聲音了,你也該聽大家的聲音了。

rb 提到...

cte458 提到... 動不動就刪除網友發言,不配談言論自由!
2008年11月9日 下午 6:41

cte458不要難過,最起碼您這篇沒被刪掉,規矩是他們定的,版面是他們的,這些學生搞什麼東西,其實大家心知肚明,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只是可憐那些真的有滿腔熱血的青年,不自覺隨之起舞

Enrique's Journey 提到...

馬來西亞的學生被你們感動,正當我們的國家因為集會而多為記者、國會議員、公眾人士卻遭到逮捕,甚至被打傷。

可恥的事,當游行人士正高唱國歌,并釋放氣球慶祝要求干凈及公平選舉的“黃潮”一周年紀念時,卻發生了以上警察粗暴毆打人群的事件。

集會惡法需要廢除,拒絕警察暴力。

各位,要求改革的心,不能停止!我們是學生,但我們溫室不是小花。我們是學生但不是無知,也不是白癡。靜坐代表著我們的聲音!

各位,加油!

下午茶 提到...

雖然不能完全認同你們的訴求,但我仍舊尊重你們的權力

也希望在你們訴求的同時,想想當時正在維護的員警
這次的事件,對台灣人民來說,只能是皆輸
輸的是國際形象,輸的是原先抗議的訴求,輸的是想要做些什麼事卻被模糊焦點的人

或許員警在執法手段上過當,但是出必有因,觀之這一星期來的暴動,就某方面來說,我仍舊覺得員警的人力只是剛好,有些部分甚至是不足

也希望您們能在訴求上能修正些說法,別白白因為您們一句員警執法過當,而者個抹滅掉當場執法員警的辛勞

Unknown 提到...

我想每個意見都可以受到表達的自由,但看事情表面時往往資訊都是薄弱的!
既然現在大學生流行替代役、國防役,那我覺得這次抗議的主題既然是警察,那學生們就請你們去服役時轉到警察單位,用你時記的力量去改變警察、去感動警察!
不要你們在那靜坐,還要警察保護你們!不要在那裡欣賞電影,你們可能已經違反智慧財產權了不知道嗎?一般的電影除非你有買版權可供大庭廣眾播放,不然都不能在公開場合播放!在你們抗議違法違憲時,你們也正在違法!難道不是嗎?
還有大學的那些教授講師們,台灣的教育淪喪,教出社會上所謂的草莓族難道你們就不用負責任?
還在鼓動學生做一些不應該他們在做的事情,除非他們都是相關科系的,那我們就相信他是在實習!
為了學生好,我覺得教授們應該是你們去靜坐,學生去探望去支持你們吧!這樣效果一定會更大的!
別再躲起來做學術研究寫論文報告了!教授們~~

ivy 提到...

我是中間選民,但我討厭暴亂,台灣還不夠亂嗎?若針對這一陣子,你們要求改革亂源,那就公平點,你們說警察暴力,為何不想想,如果沒有亂黨鼓吹暴力,甚至傳言雞蛋砸中陳雲林獎金1000,10萬悍民在前,迫使7000警力,再苛責政府大陣仗,我不贊成警察有絕對權力,但是面對如此情況,不強勢抵抗,如何保護來使,保護仍在辛勤工作,期待平靜生活的憨民呢?你們要政府下台,道歉,那誰上台呢?政局好壞,你們負責嗎?你們要政府聽見你們聲音,但是太偏於結果論了,不要讓人民懷疑你們的政黨取向,請深思始作俑者,再苛責現今狀況..
正義在自己思考評論,而不是隨波逐流..

DanielHu 提到...

各位同學 加油 為人權作這樣大的努力而靜坐
辛苦了
可惜目前的公投法門檻太高 不然就能用公投法來達到你们保障人權的訴求而無需如此辛苦的靜坐 除了要求廢除集會遊行法 是否也要求降低公投法的限制 還給人民否決的權利

God Bless You and Taiwain

DanielHu 提到...

各位同學 辛苦了

希望公投法也能有降低限制的一天
還給人民否決的權利就不用辛苦的靜坐要求政府不要太超過違憲了

God Bless you and Taiwain

windseeker 提到...

不要在侮辱大學生了
請問台大醫學系是七分考上的嗎?

支持野草莓
但拜託拜託
趕快處理一些社會觀感的問題
你們被抹綠扣帽子的程度越來越嚴重了
(其餘就是把你門當成死小孩輕視的人
那種人不配活在21世紀 不用理他)

還有 靜坐很無聊 可不可以用一些其他的方式?
社運難道就沒有其他可能了嗎?
奇摩新聞的"無聊"已經快被點爆了

hialan 提到...

警察濫權懶人包
http://hialan.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1.html

imsmall 提到...

拜託拜託,就因為提不出其他訴求,就因為一時激情被"利用",要如何下台呢!崇高的有良心的大學生們。

另外,考試並非評斷一個人的唯一方式,台大醫科很棒很會考試,但不代表除了學業外其他地方也都很聰明!

PureAndSimple 提到...

“警察濫權懶人包”建議可以擺官網上中間區域(放旁邊過一段時間會沈下去),讓所有人(包含質疑者)瞭解我們不是無的放矢,真的有太多嚴重的事發生,更強化我們的正當性,與當權者的睜眼說瞎話。沒濫權?給個法條來聽聽。要講理要講法大家來講。一點建議,有暢通管道聯絡工作小組且又看到此回應的人,煩請代為轉達。謝謝!!

Unknown 提到...

1. 即使是美國,遊行示威仍需要申請。哪有什麼你愛遊行就遊行的!
2. 如果集郵法真有問題,民進黨執政八年為什麼不改?你們有八年的時間抗議,結果呢?我連給鬼影都看不到
3. 高捷虐待外勞案,你們怎沒出面為外勞人權發聲?
4. 連教育部長都不認識,還談什麼其他?

光這四個問題,你們就無法回答我了。
還談什麼野草莓運動?
改叫發霉運動好了。
被民進黨利用就承認吧!野草霉運動發起人,哪一個跟民進黨沒關係?

可笑啦!不要被我看到。我看到一個打一個!

Unknown 提到...

1. 即使是美國,遊行示威仍需要申請。哪有什麼你愛遊行就遊行的!
2. 如果集郵法真有問題,民進黨執政八年為什麼不改?你們有八年的時間抗議,結果呢?我連給鬼影都看不到
3. 高捷虐待外勞案,你們怎沒出面為外勞人權發聲?
4. 連教育部長都不認識,還談什麼其他?

光這四個問題,你們就無法回答我了。
還談什麼野草莓運動?
改叫發霉運動好了。
被民進黨利用就承認吧!野草霉運動發起人,哪一個跟民進黨沒關係?

可笑啦!不要被我看到。我看到一個打一個!

Unknown 提到...

1. 即使是美國,遊行示威仍需要申請。哪有什麼你愛遊行就遊行的!
2. 如果集郵法真有問題,民進黨執政八年為什麼不改?你們有八年的時間抗議,結果呢?我連給鬼影都看不到
3. 高捷虐待外勞案,你們怎沒出面為外勞人權發聲?
4. 連教育部長都不認識,還談什麼其他?

光這四個問題,你們就無法回答我了。
還談什麼野草莓運動?
改叫發霉運動好了。
被民進黨利用就承認吧!野草霉運動發起人,哪一個跟民進黨沒關係?

可笑啦!不要被我看到。我看到一個打一個!

GEEKerati 提到...

要是沒記錯的話,一剛開始你們的訴求是以官員下台與道歉為第一個訴求,
最後才是訴求修改集遊法。如果第一時間就大聲要求修集遊法,
這樣你們的行動會正當太多了!


我也贊成集遊法;你們的論點如下:

“(1)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政府不應事前審查,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
==》贊成,但配套呢?十幾人和十幾萬人規劃該不同吧?
公共秩序怎麼維護呢?有一個廣泛的討論會不會更好?

"(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
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
==> 贊成 "檢討禁制區之規定". 其餘的語句有一些怪,建議刪除,立論薄弱
不如不列,疑有先入為主的立場

“(3)規定警察執法的界線。避免警察無限上綱、恣意妄為”
==》語句有先入為主的立場,如有論點就該詳論,而不是一句去說明
(講白了你們說是警察權力太大)該有配套而不是單純的限制吧!
相信有其他法律有規範公權力吧! 我真的不知你們所謂的規定與界線

(4)取消刑罰,改採行政罰。
==》100%贊成


另外你們所訴警察執法過當是近半年來的通例嗎? 另外還有你們開始訴求的
時間點,其實減弱了你們的正當性!


惡法亦法!現在的集遊法有大幅限縮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嗎? 
我贊成修法,不過在修法之前請遵守法律,不要提什麼’公民不服從運動’,
法律是各位解釋的嗎? 義正嚴詞的說’我們不需要申請’,是凸顯另一種
自大! 自由法治而已,簡單不過!

匿名 提到...

有點長 拜托一定要看完~

才第二天去參加靜坐,沒想到就當場目睹了這場自焚事件,從一開始的害怕發抖,後來轉成了沉重的擔憂。坦白說我並不是真的完全認同修集遊法這件事,只是因為認同野草苺的人權精神才去支持。因為事實上部份會集結抗議的政治狂熱者之行為的確是比較激進的,在還未解決嚴重藍綠對立前,貿然開放只會激化對立情勢上升。台灣民眾能像各位一樣理性提出論述來討論的,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

而這次的自焚事件,讓我看到的是,這位自焚阿伯擁有言論自由,若他去申請也可以有集會遊行自由,但重點是沒有任何能幫他改善現況的人要仔細聆聽他的訴求並為他而改變。就像是紅衫軍抗議了那麼久,阿扁還不是順利的做完他的任期;就像是830.1025.嗆馬圍陳遊行,馬英九也沒有什麼善意回應;要不是野草莓是沉寂已久的學運,哪能有什麼影響力?所以當大家遊行靜坐抗議完了之後,當權者還是可以視而不見。民眾怒吼出的訴求,能真的達成的到底有幾個?因此才會有人一直把怒氣和怨氣累積到需要激烈到自焚的程度。

修改集游法,會不會只是治標不治本?
與其幫民眾爭取抗議的自由
不如幫民眾爭取一個不需抗議的環境

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藍綠會如此對立? 大家有沒有想過社會上為什麼這麼多弱勢團體需要為自己的權益抗爭? 大家有沒有想過當初努力推展民主自由的阿扁,為什麼今天會變成貪腐的權力?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學生發聲,能如此受到鼓勵和關注?

原因只有一個—〞利益〞

因為藍綠都只求自己的利益,為了利益他們不顧一切撕裂台灣;因為阿扁從只求民主的抗爭階級,變成只求利益的貪污總統;因為學生沒有利害關係的身分,所以社會才覺得我們單純。

所以藍綠衝突還有政治腐敗的根本解決之道,不就是解決利益衝突嗎?而能解決利益衝突的辦法 不就是透過完整的陽光法案?但可怕的是因為關係到所有政客的利益,
所以藍綠將會團結一致的讓陽光法案在台灣的國會永遠見不到陽光。這件事有多嚴重你們知道嗎?

我想~
如果政治清廉就不會有官商勾結,如果能把政客貪污的空間壓縮到最低,沒得貪污的話,只顧自身利益的政客就不會想繼續搞政治;而下一代來搞政治的,就會是對社會進步有理想抱負的人。那我就可以期待20年後的台灣會是一個族群真正融合,政黨可以互相求同存異、和諧發展,政府以民眾福祉為第一考量。

我不是國立大學的學生,我不懂法律也不懂政治;但我看到權力的傲慢和台灣的未來多麼黯淡。我多希望下一個總統能像王永慶一樣,不貪圖自身利益又肯為平民和弱勢付出;我多希望以後在國會、議會、2100全民開講還有大話新聞,都可以聽到有如今天下午在野草莓靜坐會場般的理性平和且有建設性的討論。

政治清廉我想是全民的共同理想,但能為全民實現的卻不是藍、也不會是綠。
只有靠學生再發起另一個學運,讓大家聚焦於陽光法案這個議題,促成陽光法案的公投,才能讓未來整個政治運作正常化。希望大家在達到野草莓學運的目的之后,可以趁勢繼續籌畫下一場〞向日葵學運〞,台灣真的到了一個需要徹底改革的當口,學生一定要團結起來,將台灣推向更好的未來。

Daniel 提到...

要是沒記錯的話,一剛開始你們的訴求是以官員下台與道歉為第一個訴求,
最後才是訴求修改集遊法。如果第一時間就大聲要求修集遊法,
這樣你們的行動會正當太多了!


我也贊成集遊法;你們的論點如下:

“(1)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政府不應事前審查,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
==》贊成,但配套呢?十幾人和十幾萬人規劃該不同吧?
公共秩序怎麼維護呢?有一個廣泛的討論會不會更好?

"(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
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
==> 贊成 "檢討禁制區之規定". 其餘的語句有一些怪,建議刪除,立論薄弱
不如不列,疑有先入為主的立場

“(3)規定警察執法的界線。避免警察無限上綱、恣意妄為”
==》語句有先入為主的立場,如有論點就該詳論,而不是一句去說明
(講白了你們說是警察權力太大)該有配套而不是單純的限制吧!
相信有其他法律有規範公權力吧! 我真的不知你們所謂的規定與界線

(4)取消刑罰,改採行政罰。
==》100%贊成


另外你們所訴警察執法過當是近半年來的通例嗎? 另外還有你們開始訴求的
時間點,其實減弱了你們的正當性!


惡法亦法!現在的集遊法有大幅限縮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嗎? 
我贊成修法,不過在修法之前請遵守法律,不要提什麼’公民不服從運動’,
法律是各位解釋的嗎? 義正嚴詞的說’我們不需要申請’,是凸顯另一種
自大! 自由法治而已,簡單不過!


P.S.: 知識份子沒有高級低級之分;
只看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傲慢,等不及為自己運動留名的虛榮(野百合不是初期就冠上的)

Political Lotto Creator 提到...

「大同世界」裡的政治制度-「全民政治樂透」

最近八年來,台灣人民以和平的選舉手段瓦解了50多年之威權、世襲及黑金的統治,並成功地歷經二次政黨輪替。國人雖可以此民主成就對外自豪,但綜觀這些年來,台灣內部卻因兩黨惡鬥及國家認同混亂,導致整個社會隨時都是動盪不安。任何政黨、政治人物為了自身的利益,常常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且每當有不同的公民意見出現時,馬上被貼上政黨顏色的標籤,主流媒體更是偏頗固執地選邊站,是非不分。這次「野草莓」運動因為是針對執政「藍」發抒訴求,馬上被貼上在野「綠」之標籤,甚至被「藍」民眾嗆聲。前總統陳水扁因貪瀆案被收押,「藍」民眾放鞭炮慶祝,「綠」民眾則認為這是「藍」利用司法對「綠」進行政治迫害。

“台灣真的病了,而且已是病入膏肓”。 不但全國人民政治心理失衡,整個社會也充滿了暴戾、不安及鬱卒的氣氛,而其元凶就是兩黨惡鬥及國家認同混亂。此外選舉時候的買票賄選、操弄統獨、分裂族群、權貴相襲等等行為,更是這種亂象之催化劑。為了讓台灣擁有祥和、公平、美好的社會,本人在此野人獻曝,把我的「政治樂透」想法跟大家分享,希望能激起共鳴,集思廣益,使其理念及運作方法臻於完善,進而成立「政治樂透黨,Political Lotto Party」,讓每個人都有參與治國的機會,再也不會對政治產生冷感症候群或空有滿腔熱血,但卻束手無策。「政治樂透」的主要理念就是要打破傳統「勝王敗寇」、「權貴相襲」及「結黨結派」的政治思維,讓每個人不必經過鬥爭甚或流血都有當「天子」或「文武百官」的機會,最終達成「禪讓」的終極政治目標,讓真正有德有能者各得其所,鞠躬盡瘁為民服務。茲就「政治樂透黨」的黨綱、黨員資格、運作方法做些闡述:

黨綱:以「同心協力,台灣優先」之執政手段創造祥和、公平、美好的台灣社會

黨員資格:凡認同本黨黨綱之十八歲以上國民且定居台灣者皆可加入本黨成為黨員。

運作方法:每一位黨員不分出身、貧富、地域、種族、性別及年齡,只要符合某種選舉之法定被選舉資格,就擁有參加該項選舉的「政治樂透」權利,並以抽籤的方示由中籤者或中籤者以「禪讓」的方式委任本黨之賢能黨員擔任本黨之各項有給職職務,或代表本黨參加各種中央或地方之公職選舉,或本黨執政時受命擔任政務官。任職者需以大公無私之精神執行本黨之政策或託付之使命,任期屆滿後即回復一般黨員身分,重新參加「政治樂透」之抽籤運作,以避免絕對權力帶來的絕對腐化。本黨之政策或託付之使命皆係委由學者專家提案,經黨員充分討論及表達意見後,由網路公投定案。任職黨員如未能貫徹或執行本黨之政策或託付之使命,即應停權、停職或罷免之;任職黨員若參與不法情事,一旦遭起訴也立即停權、停職或罷免之;判刑定讞後立即開除黨籍。此外,任職黨員需申報及被查證公佈任職前後所有財產,任職期間並須將財產全部信託;中籤者與被「禪讓」者之間不得有任何對價關係,否則依貪污罪論處並開除黨籍。

「政治樂透」Q&A:
「萬一中籤者是個阿斗、秀逗或完全沒有經驗或意願的人怎麼辦?」我想你們一定也會有同樣甚至更多的疑問。其實沒有意願的人,可以委任其他賢能的黨員來替代;沒有經驗倒不是什麼問題,因為沒有人生下來就有經驗。上次立委選舉雲林選出了年僅27歲的女立委,她也沒經驗,甚至還滿臉稚氣,但因為她父親是前縣長好像就沒有人懷疑她的能力。歷史上也有許多幼主,在忠臣賢士輔佐之之下造就了太平盛世的例子。中籤任職者若真正「無能」、「亂搞」或民調值過低,可透過黨員或公民投票讓他下台。其實,我們更可以設計一些遊戲規則,讓真正有德有能者多一些出線的機會,直接為全民服務。例如,可根據每位黨員的學經歷、專長、黨齡、IQ值、EQ值、個人意願、政治捐獻及各種民調值 (社會地位、事蹟、從政表現、操守。。。)等設定加減權比率,讓有德有能者被抽中某一特定職務的機會大幅提昇。其效果就好像「大樂透」甚或「威力彩」一樣,讓多付出者多一些機會,但無論結果如何,大家都會默默接受。如果被抽中後做得好,民調值提昇自然可以增加下次被抽中或禪讓的機會以繼續為民服務,做不好民調值下滑自然會遭淘汰,且由於每位隨機抽中者,互不相干,不易結黨營私,自然會力求表現爭取黨員及全民之認同,更可避免「絕對權力」或「完全執政」之許多後遺症,如威權恐怖、黑金治國或貪腐叢生等。如此良性循環,藍綠等政黨顏色就會逐漸淡化,暴戾之氣自然消失於無形,台灣的社會自然也會愈來愈祥和,愈公平,愈美好。

夜深了,還有許多「政治樂透」的細節在腦海裏打轉,等有空時會再貼文跟大家分享。在此同時也呼籲各方人士不吝批評與指教,提出更多的Q&A,使「政治樂透」的理念能夠更加務實及完整,更希望「野草莓」運動中認同本理念的這些青年學子們登高一呼,召集各方人士,早日成立「政治樂透黨」,繼而號召全民入黨,以「政治樂透」的方式從地方到中央逐步取得執政權,並由公民運動來主導國家定位、兩岸、經濟、教育、國防、外交、交通、內政、科技、勞工、農業、衛生及環保等政策,而不是讓政客繼續牽著我們的鼻子走,決定我們的命運。

後記:本文歡迎轉載、轉貼,希望藉由無遠弗屆的網路及媒體早日達成這個夢想

Unknown 提到...

警眷:抗議的學生 請你來執盾牌


2008-11-10 中國時報
【蕭承訓/台北報導】

一群 學生透過網路號召,靜坐抗議警察執法過當,要求 警政署 長下台。

另一端,在 警政署 網站的警光雜誌警眷討論區中,警眷們力挺警察,

強調法治的 國家 ,就是要靠「法律」來維持社會秩序,

並大聲地向 學生 說:「抗議的學生,請你來執盾牌!」傳達另一種聲音。

發起話題的「一隅」指出,「抗議警察執法過當?

請問你哪裡過當?

今天的群眾事件,警察是最大的受害者。」

他說:「親愛的學生,你們為 台灣 付出過什麼?

你們對我們警察警眷的 生活 工作有多少了解?」

SAMEUL則表示,一個法治的 國家 ,就是要靠法律來維持社會秩序,

如果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對的,而為所欲為,必然會侵犯他人的自由,

也許當天在圓山地區要上課的學生,

因為當天的非法聚眾活動影響,等不到公車前往學校上課考試,那又影響到誰呢?

他說,警察無罪,和學生更無冤無仇,警察站在街頭維持秩序也是維護大多數人的安全,

他並問學生們,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大家都懂嗎? 相信大家一定都懂!

未經申請許可的集會遊行就屬非法,

警察就是要強力取締與驅散,不然其他守法者一定也會如此脫序演出。

署名「吳仲信」的網友說,集遊法不是今天才出現的,

集合一群人就想代表全民行使立法權?

推翻立法院朝野立委三讀通過的法律。至於警察是否執法過當?

他指出, 晶華 、圓山兩次完全是非法,本來警察就應該強力取締非法脫序行為,

不知為何學生會以警政署長下台為訴求。

他強調,網路如此發達,學生不必閉門造車,請查一下先進國家如何處理集會遊行,

相較下, 台灣警察的親切會讓學生大吃一驚。

想掛號 提到...

才短短幾天,網站、歌曲、貼紙、連署系統都有了,不像是自發性的網友串連,而是有組織、有計畫的行動....

仔細一看,才發現是謝長廷的團隊在背後操刀 ~~

厲害,趁貪污阿扁、暴力小英自身難保之際,在這個時間點發兵,高招 !

也難怪遊行、圍城,謝長廷都不去,招招相扣連環計,謝式兵法,真有你的,領教了 ~

水蛙 提到...

真的是看不懂你們靜坐的目的??真的是看不懂???

有集遊行法在管制,都還會發生暴力了,活生生上演在你們眼前,你們還要改報備制


真的是看不懂你們在幹什麼???

納稅人 提到...

改成報備制..........
天ㄚ!改天幫派份子隨便找個理由,報備一下就去圍你們的家園,因為他們有報備過了,而且不受限區域,這...不是修改集會遊行法!而是創造了打家劫舍法!你們有想過你們只因為你們的自由,而影響了大多數人行的自由嗎,因為你們口中的自由,動用了多少社會資源?只因為你們要求警政署長道歉!執法過當??你們自稱大學生?學者?教授?你們知道國外集會遊行,示威抗議,有哪些國家不用申請的?有誰參加過美國的集會遊行??他們沒有受限區域路線嗎?美國是個極度重視人權自由的國家,但是遊行只要超出了當初申請的範圍!說真的,警察會毫不客氣的棍棒齊飛,你們可能沒看過美國騎馬的警察,拿著棍棒追著越區的示威群眾打?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越區的話,已經妨礙了其他用路人的自由!!現在你們追求自由?這個理想很高,不錯,但是,你們想過你們所追求的項目,會影響多少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其他人渴望的一點點安寧,祥和的自由!你們既然講人權講民主,那集會遊行法報備制?與許可制?逕付公投嗎?交給全國人民來決定可以嗎?不要再讓費社會資源!消費民主與自由的精神好嗎?
一個不知你們是否有繳稅的人

Unknown 提到...

你們希望別人聽聽你們的聲音,你們卻聽不見別人的聲音..可悲的草莓..

你們正在侵犯別人的人權,希望警察單位趕快把你們驅離..

Wesley 提到...

爛草莓,只是謝長廷的爪牙,爛就是爛。

號召大家到自由廣場丟爛草莓,別浪費了!

Wesley 提到...

學者、教授,就高尚嗎?
君不見李遠哲之流,還不是支持陳水扁?

所以教授也有不知是非的!

ENIX 提到...

我不贊成!!首先核備制和核準制的利與弊你們要考慮清楚,雖然說自由是民主社會基本權益但自由並不是無限上綱毫無節制,民主自由的可貴是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你有人權別人也有人權,不論是否是核備制或是核準制,脫序的人就是要受到嚴懲,這是社會秩序,當自由影響到別人,那就不是自由而是騷擾,說警察公權力濫權,你們現在做的指責的不也將自由的定義濫權,相比較只不過濫權的意義不同罷了.至於集遊法違憲你們說了算嗎?憲法說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憲法有說人民有遊行自由嗎?遊行的本質雖屬集會結社表達,但有想過遊行是不是也影響到別人,有限制的遊行不對嗎?難不成為了某部份的人的遊行自由竟而影響其它的人的自由,這難道就是你們所主張的?

ENIX 提到...

警察維持秩序有錯嗎?
你若不先打人又有什麼人會亂打你?
清醒一點吧!
最近台灣已經夠亂了!不要再跟著瞎起鬨了!
用申請的集會已經夠亂了,改採報備制
以後出問題誰負責?你們這些草莓負的起嗎?
還是要以後大家跟著你們一起陪葬?
好好念書多做公益不是更好嗎?
請不要浪費人民的錢,多出幾個保護你們的警察
我賺的錢不多也不想浪費在這無意義的抗議!

ENIX 提到...

你們主觀認為集遊法是惡法
就自以為可以不遵守法律
那改天我們也可以認定刑法是惡法
侵犯到我們的人權
所以我們可以隨心所欲的犯法囉

自由是建立在守法的前提之下
你們自己都不守法了
還希望別人聽你們的!!
因為你們"大學生"的身份
就可以有特權非法集會嗎?
我很希望警察能發揮公權力去驅散你們
但你們一定又會藉口被政府打壓
"大學生"真的有這麼了不起嗎?

而且制訂法律是這麼容易的嗎?
光靠幾百人(說不定沒有)抗議靜坐
就可以制訂一條新的法律
你們有重視其他中立者、反對者的意見嗎?

都讀到大學了還這麼不懂事
光憑以上幾點
我就一定要反對你們到底!!

weihaha 提到...

反對學運活動的不中立訴求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823154900/full_group_list.php?serial=200811823154900

ENIX 提到...

要更自由的權利,就要課更重的義務,公平吧。要修集遊法~好呀!那也要更加重公權力的行使呀,一旦有違序脫序的行為,立即武力鎮壓行為人。一旦超過集會時間或造成社會重大影響(例如:臥軌或霸佔馬路或影響公眾利益等),舉牌第三次後,馬上出動鎮暴部隊+噴水車+催淚瓦斯,比照外國執法程度,大家沒有異議吧?有民主素養的學生們?

對於~民主權力的傲慢~不知是誰呀?

ENIX 提到...

清高的學生們,在所有人為社會貢獻的同時你們做了什麼?不管是執政黨在野黨,大家為了不同意見在努力追求生活進步時,在所有社會人士賺錢繳稅提供更好的讀書環境時,你們有什麼權利在未努力付出就要求得到回報,在我看來你們就像是3歲小孩得不到自己的玩具而坐在地上耍賴不起!這就是台灣"野草莓",讓人不會想去食用!

ENIX 提到...

台灣脫序,流血的事件才剛結束,現在又有一些自以為是的學生來破壞台灣和平嗎?
你們以為法律的制定是隨便並且草率的嗎?警察在整個事件中是最大的犧牲者,現在又要被你們再次犧牲嗎!?
你們對整個社會有什麼貢獻?請問你們在過去8年又幹了什麼建樹?
還是想表現欺善怕惡的特色,對惡霸政府敢怒不敢言,所以對現在的溫柔政府無理放肆?
拜託,嫌台灣不夠亂嗎!?快點結束!你們真的錯的太離譜了!

我知道這當中有很多人存有僥倖的心態,想說不會有事的,頂多到警察局過夜,但請記得中國允諾世界不武力犯台的三條件:
1.台灣宣布獨立 (民進黨很清楚這點,但依舊為了選票煽動族群分裂)
2.台灣遭到他國攻擊 (儘管我們都不承認,但中國當局對外宣稱台灣為國土之一)
3.台灣被中國判定失去自治能力
你們正在破壞第三個條件,你們正在製造大陸攻打台灣的理由,只要超過一個禮拜,時間一久,混亂的局面依舊,中國方面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協助"台灣保衛和平了!認清事實吧!你們扛的起台灣淪陷的責任嗎?還是只會要人擦屁股的東西?以這最新一代草莓族的表現判斷,只會有心鬧事,但不可能有心上戰場為國打仗的!就算硬逼這族群上戰場,也是自殺或脫逃的分,拿到槍也只會發抖等死。沒有責任感,沒有作用,沒有建樹,只會鬧事,這就是八年級生嗎!?

你們全部的嘴臉都會被記錄,以後的工作待遇很有可能會跟別人不一樣,甚至找不到工作,然後再次回頭責怪政府?
家族蒙羞無法被自家人接受,未來找不到工作是政府的錯,還是自己的錯?
警察不斷遭攻擊,四次舉牌無效後執法取締不法,這是警察的錯還是暴民的錯?
警察被丟汽油彈全身燒傷,還有必須截肢處理的這算誰的?
台灣事件不斷,國際評價不斷下降,最後台灣人被標註低等人類,這又算誰的?
最後引發戰爭,你們又只會等死,但卻變成老鼠屎,害死台灣全體人民?
不要再斷章取義,自取片面當作一切。凡事都有前因後果,自己好好想想吧!現在的你跟有唸書的流氓有什麼不同?

別以為戴著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顛倒是非,不分黑白。讓我們來審視你們的訴求有多好笑吧!自欺欺人的成分竟然幾乎是100%!?
(1)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政府不應事前審查,預設人民的集會遊行會違法
  也就是隨時都有暴民可以把交通搞得水洩不通,然後像你們一樣,不顧法治的對政府予取予求?
(2)檢討禁制區之規定。集會遊行是手無寸鐵、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的方法,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
  這句自私的話要怎樣解讀呢?是要求公權力可被挑戰嗎?那試問全國的秩序要怎樣維護?顧到自己不顧全體秩序?
(3)規定警察執法的界線。避免警察無限上綱、恣意妄為
  前陣子的暴動,是沒看到警方四度舉牌嗎?不斷被攻擊,不斷被逼退,被攻破拒馬之後,忍無可忍被逼迫還擊後,竟然可以寫得這麼難聽!?
(4)取消刑罰,改採行政罰。就同樣的行為而言,集會遊行法規定的罰則比其他法律苛重,違反比例原則
  集體侵犯公權力不應加重其罰則嗎?這才叫比例原則!

*處分失職警務人員:人民的暴力可以由法律來規範,警政單位的公權力卻可能濫用
  真的是這樣的嗎!?執法人員受法律約束遠比人民來的重吧!況且相較世界各先進國家,這邊稱台灣警方濫用,那他國要怎麼形容?別身在福中不知福了!秩序的維持本來就必須帶有強制力,設想你現在侵占公有地,好聲好氣的講不聽,還要聽你說想幹嘛就幹嘛的歪理嗎!?這種會躲會找理由的在軍中很常見,但都可以電到長大當學長。難道沒當兵的傢伙真的差這麼多嗎!?

如果台灣的法治與安全真的被你們害到,記住自己的別名:爛草莓~害群之馬。

如果挑起兩岸戰爭,手無縛雞之力的你死了,在地獄裡也要記得懺悔呀!爛草莓~害群之馬。

如果你有幸收到這封信,請幫忙轉寄給公司上下全體同仁,如果可以,老闆和股東一定要寄送,這群爛草莓~也就是害群之馬的嘴臉,要好好記起來永不錄用。

小鬼 提到...

你們自認為在推動民主的時候有想過警察們的辛勞嗎?
而且在記者詢問「警察受傷比較多...」時你們的發言人回了什麼?
自以為是民主,卻又選擇性回答,這樣真的算是民主嗎?
一樣都是大學生,但我卻不認為你們比警察又高階到哪去,我對你們所說的那句「我們是高階之是份子」感到鄙視。

Paul 提到...

Please don't listen to those who are attacking you over this protest.

No matter what, the basic rights of free speech cannot be denied - not even for social stability. Do not ever listen to those who say "Stop protesting, you're causing social unrest - stop in the name of peace for Taiwan".

Sometimes peace is just another word for surrender.

Congratulations on doing the right thing.

Paul 提到...

ENIX 提到: 你們全部的嘴臉都會被記錄,以後的工作待遇很有可能會跟別人不一樣,甚至找不到工作

唉......這是我們想要的台灣嗎﹖

乳酪 提到...

to:各位在此網站以及發起此活動的同學
各位好,小弟也是大學生!! "無黨派"
這幾天洋洋灑灑的社會新聞讓我內心有些許的見解,願與各位!!
當我得知這個事件以後,內心有些許的疑問,想請問各位。

這次的活動有三大訴求:
1.總統的道歉!
2.執法者的上司"國安局長 警政署長"下台!
3.修改集會遊行法!

但我想先以第三點的修改法則先與各位們討論。
此活動是想"申請制"改成"報備制"下面有個實例來探討看看。
10/9號 大陸人士張銘清來台臨時改了參訪地點遇到嗆聲民眾導致發生了疑似推人事件!!
我不知道王定宇先生是否有動手推人,但是那次嗆聲民眾是不是有達到"類似"集會報備制?
發生了什麼事,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不讓人走、破壞他人財產!!
這個例子應該可以算是"報備制"的集會吧!!
我也看過了各位的留言,有提出當改成報備制所需的規範,但是在讓我們大家冷靜的想一想,台灣目前的政治環境以及人民的素養,出了事之後互相責怪,但之後所要付出的社會成,,是誰要承擔?
絕對不是單一或某的政團,所要承擔的是在台灣生活的人民。
可能又會有人說國外可,,為什麼我們台灣不行,我也看到了有各位板友貼上了別的國家的集會影片和別的國家的民主自由。
但是讓我們大家冷靜的想一想,我們是否有參考了他們給與執法人員相對能保護其他民眾或他執法時絕對的權力呢?
我相信11/5號的警察執法是不適合,但是我們真的有給予了他們能讓他們執法時保護其他民眾或在執法時能保護自己的生命呢?
我相信應該是沒有,為什麼我這麼說呢?
(1)11/6當天圍城的行動救護車居然要繞道而行?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個活動是早就公怖的,但是我們有考慮到台大醫院就在附近嗎?
當天有則新聞,我相信很多人可能看看就過去了,一個媽媽因為女兒氣喘犯了轉診到大醫院,卻在路上塞了一個多小時,今天換成我們家人呢?
(2)11/6消防車的事情:
也會有人說消防車是要去壓制暴動,但是我們卻忘了消防車真正的意義。

並不是改了集會遊行法就能改變台灣,所伴隨的問題是接踵而來,政黨間的互相推洩責任以及為了各人或特定團體的利益,台灣不是不自由而已我們自己將我們的自由民主素質下降了。
當我們要求更多的自由全力的同時我們全體民眾真的做好準備了嗎?我們的執法人員也做好準備了嗎?我們政黨們也做好心態上的改變了嗎?

在來就是執法的問題:
1.警察的工作是什麼?是逮捕犯罪或預防犯罪?那一個是最重要的?
2.台灣警察的公權力?在這個世界是真正嚴格嗎?
過去我們警察執法時的權力確實是太大,但是現在呢?
那今天陳前總統接受特偵組偵查時,是不是也可以不需要警察的如此規劃?
如果今天沒有警察,是不是看著兩派意見不同當場打起來?人多算話?

我相信在此網站觀看及參與討論的民眾,有的是高中生、大學生、甚至是社會人是與家長們。
更相信有人是之前野百合學運為我們現在帶來自由的人。
但是現在的社會真的適合報備制度嗎?
我喜歡報備制,我也願意成為報備制,但我不而後每到選舉或有大事時,發了事情所產生的社會成本
或付出了慘痛的代價,然後又產生了像現在這樣,你罵我、我罵你,都是對方的錯沒有人願意負責,而產生了所有的代價由全民承受!!
在過不久我也將離開我的父母到社會上工作,我不想將來我的孩子是生活在那樣的恐懼之下。
請各位,不管你們是不是為人父母,晚上的時後睡覺之前,真正的靜下心想我們現在給了我們後代什麼樣的教育?
我們有真正的教會他們的自由了嗎?
不侵犯他人 不犯法的真自由!!
遵守現有法律 尊重公權力?
也請這活動的主管人,請先將這個活動合法化在來討論往後的事情,剛剛在網站上去看到這樣標題的影片”台中場直擊-台中市府人員到場刁難”
請不要把你們都知識都丟在地上所踐踏了,目前全國都在遵守的法律,只因為你們認為是違憲就可以不遵守?那這活動不也跟暴民一樣?想怎樣就怎樣?
最後也請各為兼顧好自身的學業及身體,別讓家長們擔心了。

不支持也不反對只是感到同情的N萬個大學中裡面的一個

Unknown 提到...

請各位多多支持中華職棒、台灣棒球運動,諫請政府接手中職,別讓棒球成下一個裁員的行業,幫我傳出去,拜託…

靜靜的不說話 提到...

加油!!
但是別讓家裡的人擔心..該回家就回家吧~
想想電視機前的父母吧!!

匿名 提到...

雖然強調中立,但這三項訴求除了修改集會遊行法外,另外兩項要求下台和道歉的訴求那裡中立了?這三項的連貫性在哪裡?眾多民意都認為蔡英文是最該為這件事件負責的政黨領導人,為什麼訴求裡沒有包括要求蔡英文道歉甚至辭掉民進黨魁職位?還是說你們幾百個人說的就是代表台灣2千多萬人的民意,其他民調全無意義?

就算你們聲稱不歡迎政黨介入活動.但是這樣不中立的訴求已經很難讓人不認為你們背後沒有和特定政黨掛勾了.我這樣講你們可能不高興,當這也是我和許多家人朋友的認知.對事不對人.所以不管你們聽不聽的進,我還是要把你們可能不想聽到的部分民間看法講出來.有沒有雅量聽進其他的聲音那就看你們自己是否真的有民主的素養了.

我支持你們對於集會遊行修法的訴求,但其他兩項,因為不中立,所以無法支持.希望這真的是個背後沒有政黨介入的乾淨活動.

Kaito Liew 提到...

很像八九年的天安門民主運動。希望更多臺灣人能參與,我精神上支持你們

Unknown 提到...

野草莓聯屬..灌水超嚴重
要灌水也灌好看一下
昨天晚上6000..今天變20000多
片校ㄟ

匿名 提到...

給Paul:你在幹嘛?原PO是我不是ENIX。還有,為什麼要剪接?還有不要誤解我的意思,我是在強調他們犯錯的後果,他們聽得進去自然就會改邪歸正,恢復學生本來的樣子。聽不進去,就很可能跟我所提的一樣。


原文:你們全部的嘴臉都會被記錄,以後的工作待遇很有可能會跟別人不一樣,甚至找不到工作,然後再次回頭責怪政府?

>>Paul 提到...
>>ENIX 提到: 你們全部的嘴臉都會被記錄,以後的工作待遇很有可能會跟別人不一樣,甚至找不到工作

>>唉......這是我們想要的台灣嗎﹖

匿名 提到...

世界奇觀 ๑竟然整個扁政府都搬到監獄裡面去了!!!₪ 惡有惡報

聽聽看那些訴求,這戲演得會不會太假!?顯然就是冥進黨的老伎倆 - 轉移焦點嘛!先前就有很多先例啦~例如製作假錄音帶的騙子 - 謝猖霆在高雄被判有罪卻隱瞞大眾,企圖要大家選這個罪犯,但被挖出實情後記者問"請問為何隱瞞實情?",卻故技重施轉移焦點說"這是政治迫害!這案件是機密,你要去問國民黨"。現在菜陰吻自己犯了錯不敢承擔,這時候會有替死鬼出現不是很正常嗎?

或許那些爛草莓等級還太低,所以很容易被綠色的邪惡黨操弄。但大家還是可以到現場拍照,把他們被騙的嘴臉記錄起來,放在網路上供大家參考,何謂爛草莓 - 害群之馬。不要說他們可憐被利用,自己缺乏判斷被騙,別人好言相勸不聽,那就好好接受被騙的後果吧!幾歲人了,自選其因,自食其果,連這點責任都擔不起來嗎!?還是要向全世界第五名的陳欠扁看齊?或者是史無前例沒肩膀的菜陰吻?或者是超級騙子謝猖霆?好好面對自己種的因果吧!

Unknown 提到...

樓上的,別污辱了"天安門民主運動"了
聽起來像"錢總統"自比為孫中山一樣可笑!!!

Paul 提到...

給Paul:你在幹嘛?原PO是我不是ENIX。還有,為什麼要剪接?還有不要誤解我的意思,我是在強調他們犯錯的後果,他們聽得進去自然就會改邪歸正,恢復學生本來的樣子。聽不進去,就很可能跟我所提的一樣。

抗議不是錯﹐什麼‘改邪歸正’﹐‘犯錯’﹐‘恢復學生本來的樣子’。

看到台灣還有這種想法讓我很難過。

achin0935 提到...

後續因應政府作為要適時調整方向的吧~
除了發聲可能還要達到監督的綜效!

再者,應多學習大眾傳播的方式。

野草苺學運要延續到監督是應該帶有活動力有目標性和有理想性~

除了大眾訴求外...應該要有特質!
像是組織七色彩虹等等~

老實說草莓在應用上是缺乏吸引力的...

中等小編的生活報報 提到...

雖然感覺學生們對於台灣的社會和政治還不夠瞭解,對於台灣過去的歷史也都一知半解,但是這種純粹的自由與正義之愛,才是熱血青年該有的表現.這兩天眼看野草莓人數越來越少,真有點替大家擔心,抄一首詩鼓勵大家,希望這個學運不要無疾而終,而是未來大家真正關心台灣的起點.
---------------------------
現狀豬 by李勤岸1984

 我是快樂的
 因為我有得住
 我是滿足的
 因為我有得吃
 我是幸福的
 因為在豬槽內
 我是多麼自由啊!
 偶爾也有些微的煩惱
 我擔心膽固醇過多
 我害怕失去擁有的現狀
 至於爭取民主什麼的
 與我們豬有什麼關係呢?

匿名 提到...

>>Paul提到:抗議不是錯﹐什麼‘改邪歸正’﹐‘犯錯’﹐‘恢復學生本來的樣子’。

>>看到台灣還有這種想法讓我很難過。

給Paul:你在那邊玩剪接我才難過吧!至於你不解的部分,這邊解釋給你聽。

你說"抗議不是錯"是的,這句話正確。但這些爛草莓是怎樣抗議呢?違法集會對嗎?你有看過訴求和聲明嗎?你相信他們是中立的?三點訴求"
要求馬劉道歉
王卓鈞蔡朝明下台
修改集會遊行法
"其中除了最後一點可能尚可算中立,其他的你怎麼解釋?或許講這麼多你還是不解我所指之"錯"為何物。自欺欺人是重罪,你不知道嗎!?那可錯得離譜了~四點聲明我已經解讀過了,至於他們的出發點在哪裡,以下影片看過就知道。

真相:許仁碩謊言被戳破的窘態
http://tw.youtube.com/watch?v=9qZ7e8myOrA

還是有人支持他們犯錯嗎?在世界奇觀發生之後,未來這許仁碩還可以進入政界發展嗎?如果進不去會變怎樣?儘管劇情編很爛的,好心收留的公司是否要提防他的戲碼?你們的支持是在幫人還是在害人?好好想想。

我不想在網路上吵架,但請勿再玩剪接,切記,謝謝。

Joy樂活美學 提到...

請大家小心, 也提醒野草莓運動的官方網站,
昨晚我(個人身份連署)以及我的企業(團體身份連署)上去連署, 結果今天一早, 一堆夾帶特洛伊木馬病毒的email, 擁進我以及我公司的客服信箱, 能否建議連署平台取消email 為必留資訊.....
為台灣的前途, 我個人以及我的企業(亞沙龍)受到打擊, 我都不在意, 重點是, 整天掃毒軟體偵測警告叫不停. 粉吵....

大頭妹 提到...

http://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13662664

年輕的朋友們,這個政府很怕你們,不要以為他們很強大,任何一個年代的學運都擁有把政權推倒的能力。撐下去,拿著民眾捐贈的物資,不要客氣,好好地吃,把身體顧好,不要管人家怎麼污名化。你們為國家做的已經夠多了,民眾送你們一點吃的喝的,都是應該的。

--引上引用自獨孤木的網誌

加油!!

Unknown 提到...

各位同志,我們是青年軍的事實已經被踢爆了,趕緊落跑吧,免得裝中立裝得很丟臉!
落跑時,記得把我們背後躲起來的深綠社團提供的物資帶走,免得被遊民搶走,現在黨中央缺錢,蔡主席也沒錢,王定宇要選總統也沒錢,黨工也很慘,這些物資多少可以補貼黨工的辛苦。
不過幸運的是,只有自由廣場的這區被踢爆,中、南部那邊大家都還不知道我們的背景,所以請中南部的同志們繼續裝下去!
革命尚未成功,馬英九尚未下台,謝總統尚未就任,同志仍需努力!

Unknown 提到...

2007年5月25日第6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對集會遊行法修法之反對名單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經第6屆第5會期第15次會議確定)
反對者:92人。

曾燦燈 郭林勇 林志嘉 黃適卓 廖本煙 羅志明 盧博基 王 拓 柯建銘 王淑慧

王幸男 賴幸媛 陳銀河 劉寬平 黃宗源 尹伶瑛 湯火聖 林育生 趙永清 李明憲

何敏豪 鄭朝明 林文郎 尤 清 蔡啟芳 林重謨 李俊毅 彭紹瑾 賴清德 許榮淑

唐碧娥 邱創進 余政道 葉宜津 林進興 魏明谷 黃昭輝 陳朝龍 侯水盛 王世勛

彭添富 謝明源 李鎮楠 藍美津 郭俊銘 張花冠 郭榮宗 杜文卿 郭玟成 林岱樺

洪奇昌 黃 誠 楊芳婉 郭正亮 陳金德 鄭國忠 高志鵬 蕭美琴 吳秉叡 張慶惠

莊和子 顏文章 陳憲中 王塗發 陳明真 黃淑英 高建智 吳富貴 薛 凌 田秋堇

莊碩漢 吳明敏 管碧玲 徐國勇 曹來旺 林樹山 許德祥 陳秀惠 潘孟安 黃偉哲

李昆澤 江昭儀 黃劍輝 林國慶 陳啟昱 沈發惠 蔡其昌 謝欣霓 林耘生 陳 瑩

鄭運鵬 王榮璋

乳酪 提到...

這活動主體很簡單,明瞭.
但是我們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當我們在看以前事情與歷史並以引用是很簡單.
但是讓這個活動發起的目的事件是只有在11/6號早上10點就結束了嗎?
又或者11/6號早上10點以後就不算?

我們的時間並不會只停留在11/6號早上10點之前,事情也不會因為11/6早上10點之後就不聯貫.

同學們,我們是否應該真正的靜下心來好好想一想事情整體,而不是單一,就如同你們抨擊媒體只會斷章取義一般,現在是更多的人在抨擊著這活動時間點的斷章取義.

或許會說11/6早上10點我們就出來了,所以之後的事不包括,但是大多數的民眾真的事這樣看這整件事情的嗎?

不要一昧的只會要求政府或總統應對你們的活動有所回應,當人在憤怒與憎恨的時後理智往往是不存在的,難到其他官員與你們談話都不算政府?又或者我們的政府只有總統一人?

當對方釋放善意時,請好好的冷靜想想,該更改的地方請更改,該申請的事情請申請.

想讓真正的本意讓更多人了解的時後,之中的不合理的地方請好好的修正,不合法的地方請好好的去做到合法.

PS:不知道各位在學校是不是真的有上到相關民主自由的課,民主自由是什麼?
是否該犧牲部份人的自由才算自由?
想一想吧,在說別人違憲的時後是否也該想想自己是不是違法?

更別說發起人是"社會系"參與人之中有許多"法律系"及"政治系"的學生了

Vincent 提到...

沒見過一個學運這麼不受歡迎的....各位同學張開眼睛看看吧,別人都快要受不了你們了....

匿名 提到...

Live影像撤掉了,新聞也沒在報導了~看樣子是良心發現,發現騙不到群眾了。

不要再犯自欺欺人的錯誤,挺綠就承認,儘管丟臉也不要騙人。

記住了,爛草莓~害群之馬,你們是扛不起台灣淪陷之責任的。

路人甲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斯帝亞 提到...

現在的學生你們知道什麼是公平嗎? 自由的定義是什麼嗎?你們抗議 靜坐 集會 根本只想圖個新鮮 這樣好玩嗎 自由廣場是個笑話 當初民進黨執政時 更改中正紀念堂名稱時 有民主嗎 修改集會自由法改怎樣 是集會遊行可不用申請 還是可攜帶武器集會 都是亂稿 想修改各項法制 最好的辦法 唸書 畢業從政 反正你們現在一堆志同道合的 一起幹啊 保證將來力不從心的會是你們

斯帝亞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純潔的草莓

Unknown 提到...

立場質疑

1.為何接受莊國榮..?

2.發起人李明璁公開宣稱無政黨傾向,請野草莓背書

3.紅杉軍全台遊行時,多次被群眾暴力被主管機關打壓,你們有發起類似靜坐抗議嗎?

4.集遊法含警察法六七條皆為民進黨啟動起擬的,八年中民進黨多次阻擾修法,八年中你們有發起類似靜坐抗議嗎?

5.謝長廷在紅杉軍被打壓時稱集遊法是惡法也是法,你們有發起類似靜坐抗議嗎?

Unknown 提到...

連署網站似乎被植入病毒。

今天在連到連署網頁時, 發現我的防毒軟體警示如下:2008/11/12 下午 10:00:03 SYSTEM 1596 Sign of "HTML:CVE-2006-3227 [Expl]" has been found in "http://kmt.miroko.tw/test/index.htm" file.

而同一個網站的其它連署主題皆未有此警示,這讓我覺得似乎有人蓄意破壞的感覺。

不知其他人是否也有遇到這情況?

匿名 提到...

不清楚為何這個學運會失敗嗎?
那是因為:這根本是個騙局。
還記得記者採訪邱疫人時竊笑不止的嘴臉嗎?是的,我們還記得。
還記得許人縮謊言被戳破時啞口無言的表情嗎?是的,我們也記得。
這個學運會失敗,
主要是宣稱之立場與事實有超大差異的關係。

從他們淺而易懂的訴求,大家都可以深切感受到他們綠到極點的立場。
那何以不敢以真實身分面對群眾呢?是因為丟臉嗎?或許這也是原因之一。

首先為了拯救目前冥進黨最後的希望:菜陰吻,必須號招足夠的人力抗議,來轉移媒體的焦點。
然冥進黨聲勢已經跌到谷底,單憑愚蠢的暴民是不夠的,因此必須修改詐騙程式的顏色,攻擊普通的善良老百姓。
但預設值過於老舊,疏不知台灣人民水準不斷提高,容易被騙與分裂的人數不如以往,反而招致現今被公幹不已的慘況。


這邊收錄冥進黨部分老技倆,
相信經過了漫長的八年,大家應該都很"熟"了

掏空國庫 代表人物:陳欠扁
抹黑造假 代表人物:謝猖霆
推卸責任 代表人物:菜陰吻
竊笑不止 代表人物:邱疫人
當眾辱罵 代表人物:莊狗籠
三隻小豬 代表人物:杜症滲
.
.
.
冥進黨訓練出了無數的精英,但族繁不及備載,請見諒。
.
.
.
現在...
台灣的世界奇觀出現以後
又有新產品啦!!!
.
.
.
自欺欺人 代表人物:許人縮New!!!

Unknown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sammy 提到...

謝謝midooid提供的訊息~果然是如我想像中的一樣,我把訊息整理了一下.

野草莓綠意盎然得可怕!你夠中立嗎?

最近一直在吵集會遊行法,若法條已不適用時代潮流,是應該修法,但背後的目的真的是這樣嗎?你有沒有被騙的感覺?若您覺得是騙人的,那也請您把這個訊息散播出去吧~別讓被瞞在骨子裡的可憐學生們陪他們繼續靜坐.用正當的程序去修法才是正確的,只要求一方道歉是不對的!!

野草莓訴求他們是中立的,所以不希望有政治人物的介入.

但...他們的支持者大都是有綠色背景,除了老師還有發起人...

http://blog.roodo.com/michaelcarolina/archives/7540967.html

從上列網址所張貼的文章,我們可以看出贊助者他們對馬政府的不滿.

發起人李明璁的挺謝長廷宣言

http://tw.youtube.com/watch?v=9xn20r1GRGk

野草莓的活動內容.相片及現場轉播悄悄地掛在"影子維新政府",這讓你們想到了誰?

http://www.shadowgov.tw/?p=news,detail,13983,goreply

媒體訪問負責人許同學,許同學說帶領的老師有藍也有綠,結果是真的嗎?

視訊1.http://tw.youtube.com/watch?v=9qZ7e8myOrA

視訊2.http://tw.youtube.com/watch?v=Yer4u0PPzjE&feature=related

看完後,您可以到這裡投票
http://map.answerbox.net/landmark.php?id=695068&noslave=1

Mingming 提到...

http://www.wretch.cc/blog/ananami/24007226
加油 您們是台灣的彩虹
雖然有打擊您們的聲音
但有覺知的人總是比較辛苦
不是嗎
加油

260 提到...

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今天的煩惱夠多了,未來很多方案,王董過世後,目前集團先請大家盡量換休或特休,加班沒加班費,全都休假相抵,以後可能還有裁員減班,擔心飯碗不保,還要來這裡幫學生想個台階下,為什麼你們的無知幫忙一些無恥的人幹些無聊的舉動,沒飯吃的日子你有過嗎?幹.....三....小朋友.....你知道爸媽的工作快完蛋的嗎?

匿名 提到...

感謝wafom的回應,我已經投票囉~
您辛苦蒐集的證據對台灣一定有幫助的,
我會多多幫你宣傳投票箱的^0^

不想再看到這些假惺惺的低等學生演戲啦!
騙子們!明天我要去拍下你們的嘴臉!!!

Unknown 提到...

許仁碩你為啥把自己的blog弄掉,
進去啥都看不到..

被人揭穿後乾脆來個開天窗..??

原來你是這樣的人..

很失望..

Unknown 提到...

這是你許仁碩的blog吧..!?

http://blog.roodo.com/michaelcarolina/archives

NO MOSAIC 提到...

自由的本质是“在不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前提下,一切自由都是允许的。”
请注意那个限定。

RICKY 提到...

楊蕙如在自由的投書有關國賓抗議的實況你們應該有看到,這是他說的,我想應該很公允:本來抗議封鎖線只有幾公尺,結果陳雲林來的時候突然擴大,所以很多抗議民眾變成在封鎖線內,因此遭到驅趕,後演變成衝突。

所以,這是一個封鎖線規劃設計不良的最清楚例子,警察的規劃是有問題應該檢討,可是警政署長需要因為規劃不週就要下台嗎?為什麼只看到要求馬英九劉兆玄道歉,不需要蔡英文道歉?他的圍成演變成流血衝突就不需要道歉?
你們又口口聲聲超越黨派,那麼請你們也拿出對待兩黨一致的標準囉。當你們認為馬英九政府獨厚陳雲林的同時,另一批人則認為你們獨厚民進黨,請問你們怎麼解釋,如何切割???

Unknown 提到...

野草莓運動的夥伴們:
剛好最近有一個徵求影片的影展
http://www.videochallenge.america.gov/zh/index.html
這是美國舉辦的短片影展
主題就是:"民主是......"
有拍攝和剪接能力的夥伴
可以投稿看看

匿名 提到...

真是歷史性的一刻呀!這些想要名留千史的爛草莓真的出名了!但因為是被公幹到出名,所以不得不終止這該死的反和平運動。

或許有些爛草莓已經被拍照存證了,用以提醒企業主用人要小心,不要找到了這些知錯不改,自欺欺人的小騙子。

這個部落格差不多要倒了,所以這邊特地將所有回應收錄起來,做為這些自欺欺人的學生曾經出現在歷史上的考據。

搜尋關鍵字:爛 草莓 運動 自欺欺人

歡迎下載、散播給後代的子子孫孫,作為一個史無前例的重大警惕;警惕最少不可以變成這種樣子,警惕做人不要做到被公幹。



歷史:爛草莓運動 (210 KB)
http://cid-4ed58243f7f89bf6.skydrive.live.com/self.aspx/%e6%96%87%e4%bb%b6/%e7%88%9b%e8%8d%89%e8%8e%93%e9%81%8b%e5%8b%95.rar

LRF 提到...

從1.2.3. 到 3.2.1. 又到 1.2.3.

請真實的擺脫滿身刺骨的操縱。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提到...

我覺得網友”KK”所寫的四篇文章.非常的有道理.而且又發人深省.超越藍綠政黨之爭.我們"學生們"一定要去看那"四篇文章".再幫忙他”推文”及”貼文”.並且用心想一想.對我們"野草莓運動"有什麼啟發?相信大家”讀後”必能觸類而旁通.事半而功倍.加油吧學生們!               臺灣大學法律高材生”陳水扁”留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提到...

美國財政部長於昨天宣佈.將修正紓困方案.捨棄原先購買不良金融(企業)資產(趨近資本主義).焦點轉為救消費(個人)信貸市場(趨近社會主義).當美國向社會主義邁進時.為何執政黨的行政院長劉兆玄.還要反其道而行.說要救臺灣經濟.所以政府政策是:政府救銀行(不會是另一個中華銀行或十信案嗎?).銀行救企業(不會是另一個東帝士或廣三案嗎?).但是企業會救個人嗎(董監事坐領高薪.企業責任在那裏?)所以我認為救經濟.政府應該先救個人(例如:政府強迫銀行全面降低個人信用消費貸款利率.不要高到18~20%.而且不限個人信用條件.否則消費者真的沒有錢繳.銀行利率就算訂的再高也沒用.不如全面降低.以刺激消費者景氣).然後個人再救企業(消費者有錢之後.再購買企業所生產之產品).企業再救銀行(企業如果賺多一點錢後.再付較高的貸款利率給銀行.還有企業自行降低董監事酬庸).然後銀行救政府(全面調降個人信用消費貸款利率).我想如果這樣的話應該對經濟有一點幫助.也請大家及學生們幫忙集思廣義.救救臺灣經濟.還有教導政府如何縮小貧富差距?PS:請幫忙"推文"及"貼文".謝謝!

Unknown 提到...

大家加油!凡事起頭難。還有希望你們網路廣播的內容能更有意義,讓播送的內容像是聽個有意義的廣播節目,讓人想一直聽下去,不要像閒聊。還有希望能有更明確的意見領袖出現,例如像64的王丹!大家對於靜坐的態度要更慎重才會有力量!讓大家看到類似逆轉勝那種有力量的主張宣言和企劃!總之,加油!加油!加油!我真心的希望你們能越來越多人。

要有絕對的信心,且立志要超越野百合的人數,有這樣的鬥志才會做出這種鬥志所該有的能量!這是場長期抗戰,一定要更加油

Big Bear 提到...

如果你們當初違法集會是為了凸顯集遊法的不合理,現在朝野都釋出善意了,那不是應該進入體制內推動修法嗎?明明退場時點開始浮現了,怎麼反倒更強硬呢?

本來我還以為你們是受到教授鼓動出來的單純學生,現在我不這麼想了.很明顯,你們根本就在跟民進黨唱雙簧,想要左右夾擊國民黨,玩零合遊戲.就算你們不以為然,繼續下去的發展就是會這樣.

也難怪為什麼野草莓紅成這樣,現場人數始終那麼少,甚至沒有半個學生社團加入,反倒是青年軍綠影幢幢.

從現在開始,你們不配稱為學運了!不要再佔著自由廣場了,你們不配!

Big Bear 提到...

如果你們當初違法集會是為了凸顯集遊法的不合理,還算情有可原.但現在朝野都釋出善意了,那不是應該進入體制內推動修法嗎?你們可以推派代表,帶著你們的版本去跟他們談阿.明明退場時點開始浮現了,怎麼反倒更強硬呢?

本來我還以為你們是受到教授鼓動出來的單純學生,現在我不這麼想了.很明顯,你們這一小撮人根本就在跟民進黨唱雙簧,想要左右夾擊國民黨,玩零合遊戲.就算你們不以為然,繼續下去的發展就是會這樣.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也難怪為什麼野草莓紅成這樣,現場人數始終那麼少,甚至沒有半個學生社團加入,反倒是青年軍綠影幢幢.

從現在開始,你們不配稱為學運了!不要再佔著自由廣場了,你們不配談民主,講自由!你們這些被寵壞毫無責任感的草莓族

SR diary 提到...

我們是住在美國的台灣人 只是想要留言表達我們的支持 看到最近馬政府的表現 實在讓我們很憂心 台灣的民主和人權就這樣被輕易的剝奪... 我們支持野草莓的理念 也希望政府可以正視野草莓和台灣人的聲音 加油!!

Unknown 提到...

台灣的民主自由從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也不是打著民主口號卻想專權獨裁的國民黨給的
台灣的民主自由是台灣人爭取來的
今天大家的言論自由 正是早一輩的台灣人向國民黨爭取而來的
而今野草莓學運 是正面的
那些負面的報導或意見 是因為大家不瞭解或誤解 甚至曲解了這個精神
大家誤以為台灣已經是民主自由國家(或甚至還不是個國家)
其是台灣沒有民主自由 沒有人權法治
也沒有社會正義
為此 身為讀書人 正應該走出來
大聲疾呼 為台灣自由民主法治人權發聲
這樣的精神是可敬的
政黨 政客 媒體 企圖混淆視聽或扭曲學運本質 那並不叫人意外
但堅守住那個精神
如果警方已經危害到台灣人民的人權
那麼我們不能漠視
漠視就是沉默的縱容 這是不對的
要以行動表達我們的心聲
讓這個警政單位有所警惕
台灣的人民 才是國家的主人
台灣的警政要好好做
因為台灣的人民正在監督他們
野草莓 的確讓我看到草莓族的不凡
加油!

不知道的幸福 提到...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4/1/19fjk.html

這裡需要你們的愛心

匿名 提到...

嗯... 自欺欺人的戰術還是持續著呀... 完全無視事實真相的重要性。這邊是否真的有那麼多來自外國,操著中文發言支持錯誤的傢伙,說真的大家確是不得而知呀!那支持正義的我們,也就是反對爛草莓的兩千多萬台灣人要說什麼呢?也要效仿這種可悲至極的戰術嗎?或許這樣就可以達到欺騙大眾的效果,但我不鼓勵大家這樣做,因為這樣就跟那些自欺欺人的低等人類一樣啦。

讓我們來討論一下,既然它們這些號稱外國的傢伙可以留下如此標準的中文,那麼正常閱讀中文一定可以囉!對於我的回覆,有異議就哭吧。讓我們一同審視一下這些號稱身處國外,遭質疑的傢伙之留言吧!
Rom 提到...
身處美國的我,藉由視迅看到你們的努力,祝福你們為著自己的理想堅持下去,展現野莓強韌的生命力,加油!

才打下第十個字就錯字... 是我對留學國外的學生印象錯誤嗎?姑且不鳥略過。

閑男閑女 提到... 廢言過多,恕刪
很可疑的宣言。極端又片面的解釋,實在跟爛草莓很像。感覺演得很爛... 失敗!快打電話探聽一下演員訓練班有沒有缺,快!

Ya-Jan 提到...
我們是住在美國的台灣人 只是想要留言表達我們的支持 看到最近馬政府的表現 實在讓我們很憂心 台灣的民主和人權就這樣被輕易的剝奪... 我們支持野草莓的理念 也希望政府可以正視野草莓和台灣人的聲音 加油!!

喔!又一號稱住在美國的傢伙。針對你的不解回應:馬政府執政成效遠比扁政府好多了吧!節能減碳還有騎腳踏車立即成為全民運動,承諾的兩岸經濟交流上任後即如火如荼的進行著。反觀扁政府的鎖國政策成效如何?核心選票工具:台灣獨立,喊了十幾年只有選舉時會拿出來用,執政八年有生個什麼鳥蛋嗎?但正義的一方不可承認有個地方輸給冥進黨,那就是... 建造了獨步全球的世界奇觀。另外你是沒看新聞逆!政府早就回應了爛草莓的綠色訴求,也很有誠意的邀請參予開會。

Max 提到... 廢言過多,恕刪
基本上你的文章色彩很符合爛草莓的特色:戴著冠冕堂皇的理由自欺欺人。為你的不當留言提出修正。專權獨裁的國民黨?你是不是打錯字啦?應該是專權獨裁的冥進黨吧!掏空國庫還不夠嗎?國民黨執政89年台灣負債3兆,冥進黨不過執政8年就嚴重負債12兆是怎樣?你知道這是全民買單嗎!?何以幾近全體的人民不支持爛草莓的假學運呢?因為這是騙局呀!你還未認清真相嗎!?什麼叫做民主?少數服從多數呀!你認為憑著幾隻爛草莓演戲哭鬧反和平,就要全台99.999%的人民聽話!?天方夜譚呀你~認清事實吧!!!

真相:許仁碩謊言被戳破的窘態
http://tw.youtube.com/watch?v=9qZ7e8myOrA


爛草莓騙局中宣稱的中立立場毫無疑問的,跟其訴求是完全不符的。無論上面發言支持爛草莓的傢伙,是否就是爛草莓自己,知道的只有發言者自己。但有一點很重要,我必須說出來。自欺欺人是重罪,這樣會吸附很多負面能量,考運不順,精神不濟,招致厄運,遭愛人拋棄,上街被... 會有很多不想碰到的事情發生,對你的人生影響重大,甚至禍及親友。做人要光明磊落,盡做一些見不得光的事情,當害到自己,害到親友,死後入地獄一定悔不當初,切記,切記。
有興趣可以多學一些命理知識,可以幫助你更了解是非對錯,走在旁門左道對自己的運勢有何影響。如果有天分,甚至可以開啟通靈之術,看一下自欺欺人之罪人的嘴臉是多麼黑暗。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提到...

我覺得網友”Nao”寫的文章非常的有道理.希望各位有理想性的知識青年及政治人物都能看一看.並幫忙”推文”及”貼文”.並將”Nao”這種理念宣揚出去.那麼臺灣才會有希望!

Unknown 提到...

非常讚成學生參與政治運動,不過面對於台灣的亂像,各位學生們也許只看到了表面的問題,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應該是「政黨對立」,只要愛國的人不論你是哪一黨,相信都不時會有一種想法,就是"台灣兩個黨內耗嚴重",這不僅消耗了台灣的許多優勢,也耗掉了不少台灣的競爭力,各位推動學運的知識分子,相信這才是台灣最為急迫要改善的現象吧,各位的靜坐行動,有可能更加深兩黨的鬥爭,並非說此前靜坐不好,但有心人士的操作只會讓他們鬥的更兇,希望為了台灣的未來,想想真正要訴求的,應該是要如何「讓台灣停止內耗」,「停止意識型態的對立」,這次的要誰道歉、要誰下台和修改集遊法,或許各位認為是往民主人權的一大步,然而增加台灣競爭力的一小步卻不見各位願意付出。相信在藍綠惡門的現況,只要一小塊人站出來訴求這個台灣多年的亂像,定能引起全台共鳴。先前發生的濫權等事件,只不過是兩黨對立所造成的結果。希望大家能一同推動「停止內耗」。

老百姓 提到...

這些人對社會了解多少?涉世未深.不了解是非的學生..
訴求那些歪七扭八的訴求..嫌社會不夠亂阿.
經濟不夠好.全球經濟是如此差.怎能完全怪現任執政黨!
說警察暴力.更是不經大腦判斷.
台灣就是太民主!
法治就是太鬆!導致警察太娘!太仁慈!
才會出現這種亂源!
非法集會就是不對!看看歐美新加坡
.法刑重之下多數人誰敢作怪!更別說挑戰公權力!
住在台北市的市民.
晚上應該要忍受非法集會的汽笛噪音
.垃圾.和交通癱瘓嗎?
搞的上班要大繞遠路!小孩長者們無法入睡!!
學會守法再來談訴求吧!另外你們帶表多數社會大眾嗎?
代表全國所有學生嗎?
修法也要所有立委都同過.然後上綱!
全國700萬選舉出來執政黨豈是你們說下台就要下台的.當兒戲阿!
警察維持秩序有什麼不對?
拆拒馬.非法遊行.汽油彈.石塊.屎.尿袋亂丟..
大陸人士來台(張銘清).和央視女主播柴璐可以這樣對人家嗎?起碼別暴力相向吧!
有了前車之鑑之後.陳雲林來台當然警察要更加防護不是嗎!
如果你是身在大陸的台商.遊客你還敢出門嗎?
相對的我們人在外地我們也希望當地的政府.警察能保護我們的人身安全不是嗎!
這些對與錯怎不先追究明白給個交代!!
一個常非法遊行.暴力.動盪不安的國家遊客誰會想去!
斯里蘭卡當時發生爆炸事件你會想去觀光嗎??
能對社會幫助多少經濟效應!興趣政治畢業後可以朝這方面努力去做.
起碼到時候社會歷練夠多.夠成熟判斷力比較夠.不是在這邊訴求你們還不夠專業的領域~
我是個7年級的頭頭.
看到你們這樣我都覺得很感慨..該堅持的是非不堅持..
這些"野草莓族"真是悲哀'
真不知你們的教育在哪裡??

48 提到...

炒太久了,一堆搞不清楚的小孩,枉費國家的資源˙真是˙了無新意˙脫了庫子放屁.還用衛生紙擦˙唉.悲哀的世代....

哩嘛+生日 提到...

我是明年要考大學的高三生
看到最近的野草莓學運
怎麼說呢 我覺得你們好無聊
每天就坐在那裡浪費生命
要坐 回家坐在書桌前好好看書還比較有意義
《集遊法》改成報備制
是好讓你們在違規以後跑給警察追嗎??
申請制是為了要讓警察確保集會遊行中的秩序及人民的人身安全
要不 你們去當警察看看啊...
一天到晚嚷著警察執法過當
也不想想是你們自己太超過
我覺得 這是暴民的行為
如果你們這麼想修改《集遊法》的話
有本事的話就爬到有能力改變它的位置
說什麼要馬總統和劉院長出來道歉
法是他們定的嗎?
行政濫權濫在哪裡?之前陳雲林來台為什麼要動用那麼多的警力?還不是因為張銘清事件??
民主過了頭,就會變得予取予求
中國大陸已經是世界上很重要的一個國家
不管是在經濟上或者是政治上的影響力都不容小覷,在台灣我看不到進步,而自以為的心態卻是死性不改
他們有用任何言語侮辱、貶低台灣嗎?
卻有人跳上他們的座車蹦蹦跳跳
這已經危害到人身安全了
若台灣是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
那麼任何人只要踏上台灣的土地,就應該享有最基本的人權,不是嗎?
說什麼要讓人民有合法的表達意見管道
不守法的卻是你們自己,真的好諷刺
流血與衝突事件發生的原因也不用多說了
要是你好好遊行、好好發表你的訴求
警察先生會無緣無故哪盾牌撞你嗎?
要是行政濫權 早就開坦克了
請從頭到尾看一次事情經過再歸咎得失好嗎?
況且陳林會是早就敲定好的事情
不是說變就變的 我相信你也不想做食言的人
那時候有人倒插國旗,有人踩國旗
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在捍衛我們的主權?我困惑
那兩次事件 我只看到丟臉丟到全世界的台灣





野草莓同學
相信你了解任何事都會出現反對的聲音
所以你別想輕易把我的意見刪掉
我已經copy一份起來了
那麼也許我會考慮投書到報社
讓大家看看原來你們也是自己口中"壓迫言論自由"的那一派

匿名 提到...

想不到給了這些爛草莓一個禮拜的時間去找藉口,還是講了一堆不痛不養的廢話!都唸到大學了,完全沒有說服力,真是讓人失望呀~書是唸到哪去了?難怪現在的大學生被評為相當於以前的國中生。但這樣說也有失公允,只要有點智商的就不會參加這種活動,所以殘餘自大無能的傢伙,只能寫出腦殘丁丁文也不會讓人意外。以下針對丁丁文的錯誤與不公提出修正。

事情的始末你們是真的不懂?還是假裝不懂?亦或惡意不懂?問題源頭很顯然的是指向菜陰吻,牠刻意製造暴動,讓警民衝突,你們這些東西會看不懂嗎!?自欺欺人的戰術那麼87,你們的謊言又編的那麼假,更被公幹的這麼慘了,還可以自High玩的那麼高興喔!?

你們新編的謊話更是自打巴掌,先前不就有人提供解答了嗎?這個情形就很像爛草莓懶惰沒唸書,什麼都不會就只會亂扯亂掰,想說有寫老師就會給同情分,這樣就可以混到畢業。但殊不知現實面的殘酷,只是用一些錯誤的答案把空白填滿,老師是不可能會給過的。這時候班上其他同學看到爛草莓歇斯底里的哭鬧,很好心的告知了正確答案,但爛草莓卻視若無睹,依舊堅持自己那愚蠢87的答案一樣。

戴著冠冕堂皇的理由,卻充滿片面,不公與謊言的騙局誰會認同?就很像帶著這樣錯誤的觀念出社會誰會用你?到時找不到工作在家當米蟲,再被家人罵沒路用時,不要在那邊牽拖說是因為2008年被騙被拍照存證的關係。自己的選擇就好好去面對其後果,明知故犯的行為是沒人會同情的。

最後試問:
你們口口聲聲講自由與民主,但你們是為了台灣人民的自由,還是低等人類之自私放縱的自由?不斷侵犯別人的自由,佔據公有空間,白目。
你們又哪裡民主了?幾乎全部的人都不認同你們的作為,又違法犯紀、自私片面的認為應該這樣作,還要求多數服從少數,這就是你們的民主嗎?
在我看來,甚至是全台的民眾眼裡,你們不過是街霸,自大狂,爛貨,爛草莓,害群之馬罷了。

pan6278 提到...

在人權與自由包裝下,且看野草莓的正當性?!
  對於一個身為五年中段班的我,走過1990年3月的「野百合學運」,若依同理心原應欣然接受與認同20年後今日的「野草莓學運」?然而,隱忍多日的掙扎,不得不對此所謂的“和平的運動”背後的訴求與聲明提出質疑,如果各位參予活動者or支持者撇開政黨傾向,請再三審思…
  針對此次「野草莓學運」聲明稿提及之訴求不外乎執政領袖道歉、執行高層下台與集遊法令修改三部份,但所有動機來源均為「陳雲林訪台」之維安方式爭議有關,其中舉出之例證包括;
1.淨空高速公路車道.
2.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舉國旗.
3.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說「台灣不是中國的」.
4.沒收圓山飯店內市民陳育青的攝影機or人民財物(旗幟、標語).
5.上揚唱片行播放〈台灣之歌〉,警方關掉音樂與強制拉下鐵門.
  首先,我想質疑的是以上所有之例證,相關事件之關係人如果不作為,此事件是否就不會發生,此指「陳雲林"不要"訪台」or「反對陳雲林訪台的人"不要堅持"嗆聲須以引起"安全顧慮"之方式」,此些看似引起人權與自由爭議之維安的方式應該就不會發生,例如某宗教團體的抗爭在本次事件尚無明顯有爭議or傷害。故其關鍵點在於『對於特定事務之反對意見,應以何種方式表達?』,此亦包括「陳雲林面對於台灣反對聲浪,選擇"訪台"方式之正確性?」均是可以討論的,若可認同此說法,就不應將此些事件均推導成台灣之民主、人權與自由遭受"新戒嚴"之疑慮,因其重點在於"表達方式",且錯誤"表達方式"可能產生無謂的傷害.
  即使目前為止看似最具爭議之「上揚唱片行播放〈台灣之歌〉」事件,若還原現場亦不難看出此事件尚無論及主權與自由之爭議,請想一想…相關"抗議群眾"(該群眾)於京華酒店退至唱片行時,當時他們的情緒是處於亢奮且對立之狀態,若欲平息與緩和群眾運動之氣氛,警方將所有會挑起or加強情緒之因素排除(包括音樂),此若可考究相關專業心理or群眾運動之理論即可知此動機乃屬善意之行為,根本無所謂"執政蓄意"or"當局下令",雖其處理方式可再討論其優劣,依此擴張解釋成政府之"強壓人權"or"出賣主權"似乎有欠公允.
  或許,有人說該期間路過卻受此事件無端被波及之民眾又該如何解釋,若此應知前述僅說明要求"執政領袖道歉"與"執行高層下台"缺乏直接與必需之正當性。最後,我想就"集遊法令修改"提出某些看法,就目前為止其所爭議不外乎"許可制"or"報備制",但在於人權與自由之考量下,應採何者…?
  若就「野草莓學運」聲明稿中提及,"集會遊行自由"是作為表達言論自由的一種手段,它所真正要保障的實際上是社會中的"少數"聲音。正因為少數意見無法透過一般的傳播媒體來傳達他們的理念,進而形成一定的公眾意見。此論調看似合理,但殊不知"報備即可"所可能導致之社會成本甚鉅,且將更危害人權與自由之空間。例如:一群具有黑道背景人士均可經過"報備",即可再一般民宅or店面門口站崗,導致無法正常作息…,對此相關機構因其屬合法,均無法保障一般善良之百姓,此難道是您們所樂見的情事?故人權與自由絕非無限上綱,即時「憲法」亦對於此有所規範限制(憲法22、23、24),否則為了保障您們所謂"少數"聲音之人權與自由,卻要"無限"與"無條件"犧牲其他人之人權與自由似乎就未盡合理,而您們現在所在之地"自由廣場",正如您們所說之"公眾場所",對於短期內造成他人之不便,若屬可"控制"範圍尚可接受,但持續or長期讓一般民眾之權力與自由受影響,甚至產生"失控"狀況時,您們不認為"公權力"(執法者)應介入嗎?還是您們認為其他一般民眾之權力與自由必須無條件忍受?請想一想當您們指責別人傷害人權與自由時,應該如何拿捏分寸?是否當其他民眾權力與自由受影響,可以讓"公權力"(執法者)亦有理由依"法(可控制)"說服他們,去接納所謂"少數"聲音轉換與形成一定的公眾意見,而且此次"該期間路過卻受此事件無端被波及之民眾",正因超出"可控制"範圍已經無端受害了!!亦或是真要等到有一天"別人只要報備,就可侵犯您們or您的親友"時,才會感覺到真理何在?故"集遊法令修改"方向,即使屬"報備制"亦非"無條件"or"無公權力"的,請使其透過立法來完成吧!
  以上請各位仔細思量現行訴求是否"直接"正當性?否則為何須"堅持到底"才有"退場機制"?「野草莓學運」現在所要求的對象均屬"最終承擔者"(非立法者or執法者),所謂"直接"的警察與其他民眾似乎應都已聽到您們的訴求,是否是該進入下一個階段了呢?讓"議題"自然發酵,將土地與自由還給社會吧!
否則想一想"紅衫軍活動"後期,「"反"野草莓學運」可能已經在醞釀而生…

一個走過「野百合學運」時代的人

Big Bear 提到...

合法不能借 非法可以佔 ?

「媽媽護台灣」緊急聲明:

因為囿於主管機關的規定,以及絕大多數媽媽跟爸爸還有學生們反應是否可以改在周末舉辦活動,因此「媽媽護台灣」籌備小組經過開會後決定,原本暫定1126向民進黨抗議的活動取消,我們正在研議於周末舉辦定點集會活動的時間、地點與形式,確定後會向各位朋友宣布。

在此,我們也要表達萬分的無奈與不滿。原本籌備小組開會決定,將擇一假日在中正紀念堂正門外的小廣場,舉辦定點集會,邀請所有媽媽、爸爸全家一起出動前來連署、靜坐、演講、看行動劇,一起野餐熱鬧一下,並表達「反暴力、要合法、要安定」的訴求,還有數百位認同我們的大學生也要來參加;我們預估至少會有上千人參加。

我們的用意是透過合法的集會活動,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舉辦,向全台灣表達我們的心聲,也順便示範給非法集會的人士看,這才是真正的民主精神與態度。

但經我們向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洽詢,他們表示,因為目前小廣場被「野草莓」非法佔用,「時機非常敏感」,他們沒有能力排除,並擔心如果此時租借場地給其它單位使用,現場將會引發衝突,因此他們對新提出的申請案只好「暫不受理」。

我們可以體諒中正文化中心的立場與無奈,他們也有層層上報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與教育部,希望能協助請走非法集會的人士,讓他們可以正常營運,但到現在也沒有下文。

我們不禁要質疑,政府不是應該要「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嗎?我們想要透過合法的途徑舉辦活動卻被擋下,非法集會卻至今不取締,更何況小廣場是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的營運用地,每租借一天的租金與裝台、拆台費,就至少要3萬至5萬元;難道這樣的公有損失,政府日後也不採取法律行動求償嗎?對得起納稅人嗎?

合法不能借 非法可以佔,這真是我們台灣民主的悲哀!

在此要向支持高雄媽媽的朋友們致歉,由於我們都沒有經驗,現在才知道舉辦合法的集會活動,法規繁瑣,還需要籌措龐大的經費,但我們不會因此灰心喪志,因為這幾天獲得越來越多朋友的熱烈迴響與支持,這股寧靜力量一定要發出來。所以,籌備小組將會在最快的時間確定活動方案後,再向各位朋友宣布,目前可以確定的是,我們會在周末舉辦,讓大家都有時間可以來參加。我們也再度呼籲媽媽、爸爸們踴躍加入籌備小組的行伍一起打拼!

另外,我們先前的1126連署活動曾公布一個連署範本,但那僅是範本,發起人並非真的叫李怡靜,手機號碼也不是真的啦,引起不少人誤會,在此也表達歉意。

凡是想與我們聯絡的朋友,仍請各位以email附上您的姓名、電話、電子信箱,我們會主動與您聯繫;但基於各種考量,我們目前在網路上暫不公開聯絡人與電話,謝謝!

連署信箱:momlovepeace@gmail.com

Blog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welovepeace

「媽媽護台灣」籌備小組

宇篁 提到...

贊成修改集會遊行法,但由非法管道強迫政府立法修法也不妥. 倘若真的有心,應當寫下法案藍圖,直接訴交立法院或者甚至上法院提告. 就隨便靜坐,這樣也不免算是一種暴力. 再者,事出必有因,政府這次為何會強力執行,應受前一位大陸學者來訪所致. 譴責政府是需要的,譴責暴力更是必要的. 不要訴求誰下台,立法司法監察三院存在有他的目的,不要忽略政治系統的公用. 這樣很容易走上藐視國家行政系統,若無法遵守法律,又何必談有多尊重自由和人權. 訴求學生派代表與政府官員辯論,我想這是可以的. 和平理性是重點,不要打打鬧鬧,說話不一定要靠近人,可以藉由合法及會演講達到訴求. 看到一群人衝上來,隨扈第一件事當然是阻止,否則誰都沒法承受保護不周到的罪名. 野草莓精神可佩,但方法錯誤,不要壞了自己的名聲. 走個正當的路吧! 目前的靜坐分化台灣的效果比理念的訴求對這個社會影響更大. 不要揹負分化台灣的罪.

理想追求者 提到...

真搞不懂,明明一堆人並不認同民進黨,也不想幫民進黨那些滋事份子說話。他們之中不少人,只是因為在民進黨與警察的衝突中,發現警察做出了過去這幾年沒見過的主動出擊,且對一堆在有記憶以來沒經歷過戒嚴時期的大學生而言,他們根本沒辦法想像這種事情會發生,因此他們才驚覺這是有違憲等問題,而出來抗議。

至於那些有暴力行為的民眾,我想他們在新聞中早已看太多,過去不少抗議活動其實都有過類似程度的暴力衝突,相對於有訓練有紀律的警察,失控的民眾總是很常見吧!

因此相較於民進黨的問題,去抗爭警察執法過當濫權,以及實質修改集會遊行法,才比較有意義,畢竟民進黨失控的行為早已有法律規定怎麼處理,也沒人認為規定處理民進黨人士的法律有失當。

不管如何,這次學生們抗議的訴求都是與上次紅衫軍雷同的,就算這次真的跟某些人懷疑的一樣,是民進黨帶來的人,但也不過跟紅衫軍主客交換罷了!而既然訴求都是兩邊所贊同的,還有什麼好說的?

寧采臣 提到...

國際媒體的聲音真如我國家機器媒體所說的一樣??
請反對的人看看再說吧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3.html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196-businessweek.html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2.html

寧采臣 提到...

那些口口聲聲說沒有被聯合報系和TVBS洗腦的人, 看看你們媒體所說的和國際媒體說的有何不同...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3.html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2.html

寧采臣 提到...

一些11月才註冊的部落客留言
是哪一國的網軍大量掃版啊??

請看過此部落格後, 再想想是誰丟臉到國外吧?

MJ:簡單讀英文

馬英九的難題:哈佛恩師投書國際媒體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3.html


國際媒體觀察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12.html


BusinessWeek:馬英九不要落得像布希一樣下場
http://so-eazy.blogspot.com/2008/11/196-businessweek.html

當頭棒喝 提到...

人民有權抵抗國家暴力! 當頭棒喝

2008/11/19 23:42

選前,明明是四個笨蛋被設計去踢館,咎不在馬;馬英九都一而再、再而三四的道歉了事,如今暴警明目張膽的濫行施暴,馬英九竟硬是不道歉!難道幾個月的權力已腐化了他的人性?或選票騙到手連溫良恭儉讓的假面具都可以不要了?繼續柪下去對馬英九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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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權抵抗國家暴力!

民主廣場上的「野草莓學運」,以對抗國家暴力為訴求,要求警察頭子應對警察向人民施暴負責下台、執政者也要道歉、並修改箝制民權的集會遊行法。

十一月三日開始,野草莓成員的學生、教授與市民,忍著烈日、寒風、細雨持續靜坐中,馬政府卻對他們不屑一顧,因為馬政府領導人誤以為國家暴力是維護社會秩序所必要,甚至為了維護陳雲林的面子,施展國家暴力有其正當性,所以某警分局長對於強竄民店逼迫關門毫無悔意,甚至嗆言重來一次他還是會那般做,其上級也僅予以口頭告誡了事,而對於民眾及記者被暴警痛打一事,警方及政府高層都不當一回事,硬是否認到底。

警察雖然有維持社會秩序的公權力,但不能毫無節制,更不可逾越必要的程度,否則就是構成國家暴力,也就是批著合法外衣掩護的濫權暴力,這種制度化的集體暴力之所以可惡,是因為他們缺乏制約,很容易成為專制獨裁者踐踏人權的工具,讓人民喪失人身自由、人權、及尊嚴。台灣好不容易揮別威權統治不久,實在不能容忍威權及恐怖統治復辟。

警察的顢橫、及一連串濫行羈押、與戒具的過當使用,令人感到很不愉快,其讓人痛惡的程度已凌駕對貪污事件的不齒。因為政客的貪污並未直接侵害人權,而國家暴力的肆虐,卻已激起人民內心深處的夢魘,甚至有人人自危的不安,這樣的感覺是有感染性的,當愈來愈多的人們逐漸加深對國家暴力的痛恨不滿,就不會祇是和平靜坐。須知人民對暴政有抵抗權,套一句老共的話,那就是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當人民對暴政忍無可忍,揭竿起義,以革命的暴力手段推翻暴政將是別無選擇。台灣難道要走到那地步嗎?

選前,明明是四個笨蛋被設計去踢館,咎不在馬;馬英九都一而再、再而三四的道歉了事,如今暴警明目張膽的濫行施暴,馬英九竟硬是不道歉!難道幾個月的權力已腐化了他的人性?或選票騙到手連溫良恭儉讓的假面具都可以不要了?繼續柪下去對馬英九有什麼好處?

吾人支持「野草莓學運」的訴求,堅持要修改制度(集會遊行法),並追究當權者(包括總統、行政院長、警政署長、及國安局長)的責任。該下台的就下台,該道歉的就道歉!唯有如此才能防止國家暴力再度蠢動。

http://blog.nownews.com/fc188991/textview.php?file=191702

Chengwei 提到...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聲音,我贊成。

但野草莓的聲音是不尊重現行的集會遊行法,而自行集會遊行。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找一堆人說我不想尊重現行的刑法,而去砍人呢?

那些警察也是人,就可以被人民這麼砸這麼打。那什麼法來保護警察呢?

同學們想想吧!!!!

Fenty 提到...

怎麼沒人抗議蔡英文要跟大家道歉?民進黨的暴力行為卻沒人去正視。。。矛盾的抗爭活動。。。矛盾的臺灣人思想。。。都是炎黃子孫。。還需要分你我嗎? 

Fenty 提到...

既然勇於讓人張貼..何必還需要核准?請問是在怕甚麼呢?
怕被批評怕被罵還是...都是怕..

Fenty 提到...

你們這些舉止抗議行為..只是浪費更多納稅人的錢而已..錢不好賺孩子們...

匿名 提到...

竟然開始管制留言了!?這樣應該很多正義之聲被掩沒吧!?難道這群爛草莓只想聽好話???忠言逆耳,但往往對你們是好的呀~

苦海無崖,回頭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笑話:許仁碩謊言被戳破的窘態
http://tw.youtube.com/watch?v=9qZ7e8myOrA
無聊打開笑一下吧~連發言人都只有這種程度了,真難想像其餘的爛草莓有什麼能耐。

晴空 提到...

不道歉,就下台!

野草莓運動真是台灣新希望,不過,當該道歉的死不道歉時,大家應該想想是不是
得再拉高诉求、加大分貝,要求下臺啦!
九流治國不能繼續久留!

James 提到...

一切一切都顯示出公民對代議民主的無力制衡!

呼籲將運動訴求昇高為降低罷免門檻!改善鳥籠公投!強化直接民主!

唯有透過直接民主的力量,才有可能對佔有國會絕對多數的執政當局,進行強力監督與制衡!

否則,只怕都是狗吠火車!難成其功!

James 提到...

剛才發表意見後,發現沒有立即發佈出來,赫然發現網頁上方有"您的意見已被儲存,待網誌版主核准後即可發佈。"的字眼,當真嚇了我一跳!

呼籲集遊改為報備制的網誌上,網民發布意見竟然是核准制.....!!!!!

PonPon 提到...

很高興台灣還有你們這群孩子,
過去,看見韓國ㄉ學運時,還在想我們台灣ㄉ學生們是不是日子過ㄉ太舒適安逸,怎麼都沒有台灣ㄉ孩子們關切這塊將亡ㄉ土地,
這次有你們站出來,讓我看見台灣還有希望!

天冷ㄌ!你們要保重!
別忘ㄌ還有很多台灣人ㄉ心與你們同在一陣線!加油!

理想追求者 提到...

野草莓抗議警察濫權,但他們可沒說他們能容許民粹暴力。
但就是有人說是無法容許,民進黨團假民主之名行暴力之實,但他們卻可以容許,警察高層假公權力之名行暴力之實。

因為是學生->被父母養->所以不應該來抗議?
因為警察被打->所以警察的行為都是合理的?
因為有人考18分還能填上大學->所以大學生都有問題?
因為抗議的學生不夠悲苦->所以他們不夠格抗議?
...
因為你們是對的->所以抗議的學生就是錯的?

可不能光要別人多想,自己卻只守著固有思想吧!

玥影 提到...

野草莓抗議警察濫權,但他們可沒說他們能容許民粹暴力。
但就是有人說是無法容許,民進黨團假民主之名行暴力之實,但他們卻可以容許,警察高層假公權力之名行暴力之實。

因為是學生->被父母養->所以不應該來抗議?
因為警察被打->所以警察的行為都是合理的?
因為有人考18分還能填上大學->所以大學生都有問題?
因為抗議的學生不夠悲苦->所以他們不夠格抗議?
...
因為你們是對的->所以抗議的學生就是錯的?

可不能光要別人多想,自己卻只守著固有思想吧!
以下戎回答上面的問題
1.沒說容許但也沒說不容許,更沒有聽到需要民進黨出來說明或道歉的,就算有也是少之又少.
2.更好笑警察為什麼採取較激烈的方式,主要也是抗議民眾無法按照規定,以致於導致暴力產生,這方面警察也有錯,畢竟警察是保護人民的,但是沒有所謂的圍城跟張銘清事件的話,你想有可會用如此大的陣容來迎接嗎?
3.學生不是不能抗議,是訴求是什麼?既不明確又沒決心,感覺是去野餐跟聯誼的,一點意義也沒有,在抗議前,請先想想自己的立場,跟有沒有資格去抗議,人權自由既然妳們懂,為什麼還要做出如此不民主的事情,自由廣場不是妳們的沒權利在那邊靜坐抗議,大部分的學生應該也還是靠父母嗎?有嚐試過學費住宿費生活費都得靠自己嗎?不敢說都沒有一定也有人這樣過生活,珍惜現有的吧!

匿名 提到...

我們對美國政府的質問
你們到底在幹什麼?


林志昇 與 何瑞元 聯合執筆
蝶衣 翻譯

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地區的開端

“ 昨天, 1941年12月 7 日, 這是一個令人感到邪惡的日子,美國被日本帝國以海空軍發動武力偷襲並攻擊…….” 美國羅斯福總統於1941年12月 8日演說之後,隨即美國國會向日本正式宣戰, 接著12月 9 日中華民國的蔣介石也發表對日本宣戰的聲明。

臺灣(福爾摩莎)和 澎湖群島在1895年時,根據馬關條約已經割讓給日本。 在國際法中,日本於1895年以後擁有上述地區的主權是毫無疑問。在太平洋戰爭時期, 歷史記錄明確顯示, 所有軍事武力攻擊日本主要四座島嶼及臺灣(福爾摩莎)和 澎湖群島皆由美國軍事力量主導。同時,中華民國確實沒有參與這些軍事武力攻擊,因此,
有一點非常重要的是 : 根據過去戰爭實例,美墨戰爭, 美西戰爭, 等等的事實,
在交戰結束後,美國是這些地區的主要佔領權國。

1945 年8月初 , 美國在日本上空丟下了兩顆原子彈, 8月15日日本宣佈投降。之後,美國部隊即在臺灣駐軍,而且在9月1日美國海軍第38機動部隊船艦到臺灣等候,載送美軍戰俘1,000名到馬尼拉。 9月2日, 道格拉斯 麥克亞瑟 將軍指令所有在臺灣之日本陸海空軍與後備軍之高級將領向蔣介石(指中華民國軍事武力) 投降 。

對臺灣(福爾摩莎)與澎湖群島 (下稱“臺灣”) 的軍事佔領,美國與中華民國之間的關係是很重要的。 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 中國 (下稱 ROC 中華民國 ) 是次要佔領權國。 麥克亞瑟 將軍對蔣介石發出命令, 並且大元帥(指蔣介石)接受了命令。 這是一個主導者與代理者之間的關係。 [ 註 1 ]

中華民國軍事武力 於 1945年10月 25日在台北接受了日本軍隊的投降。中華民國官方立即宣稱受降典禮這天為“台灣光復節”, 然而這樣的宣告是違反戰爭法的。美國政府沒有努力及時糾正這個錯誤, 實在令人遺憾。 這是交戰結束後,美國政府處理臺灣事務時,犯下的第一個主要錯誤。

根據 1907 年 海牙公約的規定, 只能夠把 1945 年10月 25 日的日期作為對台灣軍事佔領的開始。 進一步說軍事佔領的執行是由”軍事政府”主導, 而美國正是委託ROC(中華民國) 對臺灣的軍事佔領。 在臺灣的USMG (美國軍事政府) 於1945 年10月 25 日已經算是成立了。



1945年 11月,ROC(中華民國)政府宣告台灣人集體歸化為“ 中華民國公民” 。同時, 對於臺灣人民男性的軍事徵召法令隨即生效。 片面宣告對佔領區人民的集體歸化與軍事徵召的作法都是違反國際戰爭法的。美國政府沒有努力及時糾正這些錯誤, 也是極為令人遺憾。 這也是交戰結束後,美國政府處理臺灣事務時犯下的第二個與第三個主要錯誤。

1949年末 , 由於在中國大陸的國共戰爭激烈, 潰散的ROC(中華民國)部隊和政府官員逃難到台灣。 1950年初 , 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可說是”具有兩種不同身分”, 一為“擁有次要佔領權國身分” (1945 年10月 25 日開始) , 在臺灣執行 “有效的領土控制”, 同時它也是”流亡政府”(1949 年12月開始) 。 然而 關於對臺灣的主權之轉移必需是依據戰後的和平條約作決定, 所以, 1950年初 ,中華民國政府早已清楚它不擁有在臺灣的主權。

1952 年4月 28 日舊金山和平條約 ( SFPT ) 開始生效。 條約裡第 2b條 ,明文規定日本放棄對臺灣的主權, 然而, 卻沒有指定一個接收國家。 這是一種“ 懸空的割讓”。根據條約第 23條已確認美國是主要戰勝國也是主要佔領權國。 根據條約第 4b條,臺灣的最後處置會由 USMG(美國軍事政府) 主導, 日本承認條約中第2條與3條提到的任何地區,美國軍事政府有權力對日本與日本國民財產(所謂”財產”property 在英文裡包含權狀即”主權”)處分。

我們都知道,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合法政府。 然而, 中華民國政府沒能保住它的合法地位而且在 1949年末流亡到台灣。 1952年4月底 , SFPT 舊金山和平條約開始生效, 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不是被國際間承認的合法政府; 它僅僅是在法律上的次要佔領權國與流亡政府身份罷了。

基於這個認知, 自1952年4月底,直到現在 依據國際法和美國憲法, 臺灣地位分析是可以直接整理,顯示出來,不容置疑。 美西戰爭以後, 波多黎各和古巴的情勢調查,提供了這個必要的法律背景,臺灣地位已是非常明顯。

波多黎各, 古巴 及 台灣

初步觀念評論:1907年海牙公約規定 “領土在敵對軍隊的權力控制之下係屬 『佔領』處置 “。 所謂軍事政府就是具有主要佔領權者在佔領區執行政府權力之管理形式。
主要佔領權軍事政府並不是因為和平條約的開始生效而結束, 而是延續直到合法地
被取代為止。

波多黎各: 當西班牙部隊投降時, 美國軍事政府於1898 年8月12日開始在波多黎各成立, 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 1899年4月11日巴黎和平條約 開始生效 , 條約
第 2條 波多黎各被割讓給美國, 據 Downes v. Bidwell ( 1901 ) , 美國最高法院依美國法律裁決西班牙割讓之波多黎各成為美國“ 未合併領土”。 然而, Foraker Act 經由美國國會通過在波多黎各成立平民政府取代 USMG(美國軍事政府),並於 1900年5月 1日開始生效。 因此, 自1899年4月11日到1900年5月1日期間, 波多黎各很明顯的是在“USMG(美國軍事政府) 管轄之下的未合併領土“。

古巴:當西班牙部隊投降時, 美國軍事政府於1898年7月 17日在古巴開始成立。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1899年4月11日巴黎和平條約 開始生效 , 依條約第 1條 古巴處於”懸空的割讓” 狀況。 然而, 古巴共和國政府的建立成為平民政府取代 USMG(美國軍事政府 ), 到1902年5月 20日才開始運作。 依據 Downes v. Bidwell ( 1901 ) 和 Neely v. Henkel ( 1901 )裁決,當和平條約開始生效時, 很明顯地古巴是“USMG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下的未合併領土”。 而且 實際上, 美國國旗從 1898 年7月 17日在古巴境內飄揚, 直到美國總統於1902年5月20日 宣告在古巴的 “USMG(美國軍事政府)”正式結束為止。

臺灣:當日本部隊投降時, 美國軍事政府於1945年10月25 日在臺灣開始成立。美國是主要佔領權國。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 開始生效 ,依條約第 2b條 臺灣處於”懸空的割讓” 狀況。依據 Downes v. Bidwell ( 1901 ) 和 Neely v. Henkel ( 1901 ) 裁決, 很明顯地臺灣是”USMG(美國軍事政府) 管轄之下的未合併領土”。

Taiwan is unincorporated territory under USMG.。
1952年的4月底(或許更早)美國國旗應該飄揚在台灣境內。[ 註 2,3 ]
迄今,美國總統並沒有宣告在台灣的 USMG (美國軍事政府)正式結束, 也沒有任何其他經美國核准取代USMG( 美國軍事政府)的平民政府之啟動。

基於美國憲法之權利

在美國最高法院列島系列案例中 (開始於 1901 ) 美國大法官認為,縱然美國國會沒有任何行動,在美國所有未合併領土依美國憲法 “基本權利”係屬於自動行使的權利。 然而, 對於臺灣美國的統帥沒有採取行動, 是故我們自 1952年 4月底至今,在臺灣所看到的事實截然不同。

詳細來說, 臺灣人在沒有任何國際性基礎的法律情況下被迫接受成為中華民國國籍, 而且臺灣人民男性亦在違反日內瓦公約規定之情況下被ROC(中華民國)軍事徵召。

臺灣人民就這樣生活在中華民國憲法之下 ,每天唱著中華民國國歌, 升起 中華民國國旗, 以及認了一個中華民國國父。 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是虛擬的, 可是中華民國憲法,卻被有效地用來規定,凡是與中華民國對抗的,起義或叛亂行為,皆處以死刑或長期監禁之懲罰! !

因此, 1952年春末 , 為了遵守參議院批准的 SFPT (舊金山和平條約)的條款, 以及為了支持和保衛美國憲法對抗所有國內外敵人, 美國統帥必需發佈一道執行命令要求在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解散,很遺憾地,當時美國政府並未執行SFPT (舊金山和平條約)的條款。 接下來,美國政府必須幫助臺灣人民組織臨時政府 (包含新的總統, 副總統, 和其他的高級官員) , 並且著手準備召開制憲大會。終戰期間美國在處理臺灣人的情事方面犯了無數的錯誤,實在令人極為遺憾。

一中政策

跟隨著1952 年的 SFPT(舊金山和平條約)開始生效而來, 日本明確地奠立了未來發展的基礎。 然而, 臺灣的處境卻是一片混亂。

我們不爭論一中政策, 但是, 同時必須認知臺灣是臺灣、中國是中國。

在 1972 年2月28日簽訂的上海公報, 下列的措詞特別重要:

美國認知到臺灣海峽兩岸的所有中國人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代表中國的政府, 而且, 台灣是中國的一個部分。 美國政府對此說法並不表示異議。 美國重申其所關心的是臺灣問題需由中國人自己以和平方法解決。在如此考量之下, 美國斷言,最後目標為所有美國軍事武力與軍事設施從臺灣撤出。

有些人質疑說,這是很迴旋的說法, 意思是說 :“儘管臺灣不是中國的一個部分,但是我們要強迫每個人認為它是。” 這點顯然值得進一步調查。

我們並不質疑美國統帥有權利依據 SFPT(舊金山和平條約)第4b條安排”日本財產的處置”。 然而, 我們認為美國統帥確實沒有與臺灣人民事前預先商議, 即作出如此一個”最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的決定, 置臺灣於此”軌道(flight-path)”上, 這些現象在在違反了台灣人民在美國憲法第一條的向政府陳情權與第五條修正案的生命, 自由, 財產的權利以及正當法律程序。這第一條與第五條修正案之保護條款確實是在美國憲法之下的“基本權利”。 縱然美國國會沒有任何行動,亦適用於海外領土。

誰對美國國會撒謊?

1970 年美國國務院通知參議院 “當臺灣和 澎湖群島沒有受到任何現存國際性措施處置, 這個地區的主權是一個不確定的問題,將來必須依靠國際性解決方案。” 這個陳述也曾經在 1971 年7月 13 日 Department of State Legal Advisor 備忘錄裡
主題: “臺灣的法律定位”重複提起, [ 註 4 ], 而且後來也經常被重複提起。 這是一個蓄意扭曲真相嗎? 或者僅是簡單的疏忽?

我們相信在閱讀這篇論述之後, 大家將理解為什麼在臺灣的 ROC(中華民國)不是國際所承認的政府, 而同時” 臺灣關係法” 又是美國的國內法。 此外, 大家將理解為何1996年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台灣之間出現緊張狀態時, 美國統帥在沒有與臺灣當局任何事前商議之情況下直接派遣航空母艦戰鬥小組到臺灣海峽協防。 其意義比較重要的是:在臺灣的中華民國無法加入聯合國, 以及被世界衛生組織 WHO否認為成員資格,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 2004 年10月 25 日, 在北京的記者招待會中, 前國務卿鮑爾聲明 “臺灣不是享有主權獨立的國家, 這是我們的政策, 我們堅定的政策。 ”我們完全同意鮑爾先生的聲明。

2005 年的情勢

我們強烈而且極力要求國會議員和其他相關美國政府官員考慮下列的行動:

●擱置中華民國國防部的運作。美國憲法說明了國會需制定共同防禦策略。 五個現存的主要未合併領土 (關島, 北方馬利亞納群島, 美屬薩摩亞群島, 波多黎各, 和 美屬維京群島) 沒有一個設有自己的國防部, 或是對當地人民制定軍事徵召法。美國的五十州和領土之所有防禦事務全部交由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廈處理,臺灣也應該一樣。
● 授權予美國國防部全責防禦臺灣, 而且在西太平洋增加軍事部署和人員,以保護
美國之利益。
●擱置中華民國外交部的運作。在美國管轄下五十州和領土所有外交和領事事務交由國務院處理。
●另外在臺灣成立”美國在台法院”。美國憲法之下其為 “第二條法院(Article 2 Court)”, 用於保護在臺灣的美國公民之權利,和處理其他在臺灣美國行政當局相關的重要事務。至於是否另外成立法庭處理中華民國政府官員戰犯,這是可以日後決定。
● 授權臺灣人民著手準備召開制憲大會,設計新旗幟, 新誌徽, 等等的設計。
● 授權為目前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與其他高級官員設立退休時間表,以及美國政府應協助過渡時期之臺灣人民政府之成立。
●授權使臺灣人民取得美國當局發行之新臺灣人護照。 [ 註 5 ]
●授權美國海軍陸戰隊在臺灣境內升起美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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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 背景資料 : 軍事政府, 軍事佔領, 和臺灣地位

美國陸軍野戰手冊 27-10 “陸地戰爭法” 是匯集海牙公約, 日內瓦公約,統一軍事法典, 和 其他已被認同的 “ 戰爭法 ”先例, 習慣和陸地軍事操作之統治規範概略, 第一版於1940 年10月 1 日出版。

在 Application of Yamashita ( 1946 ), 美國 最高法院指出: “ FM 27 - 10 ( 1940 ) ,是包含美國所承認之戰爭法。

當討論臺灣國際地位時, 這部野戰手冊的內容是很重要的,請參考網站:
http://www.globalsecurity.org/military/library/policy/army/fm/27-10/index.html

尤其是 “ 佔領 : 第六節 (Chapter 6: OCCUPATION)” , 更是必讀的篇幅。
請參考網站:
http://www.globalsecurity.org/military/library/policy/army/fm/27-10/Ch6.htm


美國 憲法沒有為政府的戰爭勢力設限 , 但是其確實受戰爭法限制與規範的.
這些勢力的其中之一就是設立軍事政府的權利 。在 Ex Parte Milligan ( 1866 ) ,美國 最高法院指出軍事政府即為 “ 武力的執行是當海外發生戰爭時, 或者境內及佔領區發生叛亂事件與內戰時, 是不分美國界線的,對抗之一方均視同交戰國 “。

領土割讓與軍事政府

對戰後領土的割讓而言 ,在和平條約中所謂的 “收受國”之指定,只是意指這個收受國被國際社會授權,在這個領土上成立平民政府。

意義重大的是,和平條約開始生效的時候, 以及通常此後一段時間裡, 這個被佔領的領土仍然處在主要佔領權國的管轄之狀態下。 這個道理在美國最高法院許多案例中有所解釋和說明。包括: Cross v. Harrison ( 1853 ) , Dooley v. U.S. ( 1901 ) , DeLima v. Bidwell ( 1901 ) , 等等。

最重要的一點是,台灣目前的地位是處於” USMG (美國軍事政府)之下未合併的領土 “ 而這個不是一個最終的政治地位,換言之,也就是以 “ 暫定狀態 “ 處於主要佔領權國軍事政府(即美國)管轄之下。[註 6]

註解 :

1 .”代理法”是合法的規範代理事務之總稱,涉及任何主體人物與代理人之關係, 即是某人(或小組)合法的授權給另某人代理行使某事務。 代理的法律立基於拉丁語格言“Qui facit per alium, facit per se,” 意指 “透過某人代理自己行事“ ,在法律上等於自己行事: ” Grotius 在他 1625 年所寫的論述 “戰爭和和平的法律” 中提及代理 , 尤其是,參閱章節XI 第XII段 : “我們不得不確認由某些人以我們的名義採取某行動之承諾, 如果他具有很明顯的特別指示或一般指示,並且是由我們授意那麼處理。同時,在委託某人全權代理處理某事務之下,我們必須接受該代理人所作所為,縱然他超越了他所接到的祕密指示之範圍。在他依公開授權的權限下所行使之行為,我們必需同意(批准)他的一切行動, 縱然我們曾經約束他不要作某事 ……”。


2. 欲明白台灣在國際法的地位之更多詳細分析,請參考 何瑞元先生 著作 “瞭解舊金山和平條約裡對臺灣和澎湖群島的處置 “ 登於哈佛亞洲季刊,由哈佛大學,哈佛亞洲中心於2004年秋季出版 。

3. 參考林志昇博士 著作 “臺美關係關鍵報告” 讓臺灣定位回到歷史原點,展智出版社2005年4月出版。

4 .參考由 John J. Tkacik, Jr. 編寫的 “ 重新思考一個中國 “ 。The Heritage Foundation, Washington, D.C., , Appendix C. 於2004年出版。

5 .有關第五修正法案裡的 “自由”,美國最高法院所裁決其包括旅行權利, 而且這旅行權利包含取得護照的權利。

6 .對臺灣的未來民主發展附加評論,請參考:
http://www.taiwanbasic.com/notes/
http://www.taiwantda.org.tw/tda/
http://www.taiwantda.org.tw/tda/home

Unknown 提到...

野草莓運動的訴求有三:
(1)馬英九總統與劉兆玄院長公開道歉;
(2)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下台;
(3)修改集會遊行法。

搞了那麼久,說撤就撤,我看你們比阿扁的絕食都還不如
三項訴求人家鳥都不鳥你
野草莓落跑就說ㄧ聲
落跑時還要找藉口說..學運就不應局限在自由廣場
話都是你們說的
見鬼了
要佔據大家的生活空間的也是你們
落跑的..也是你們
原來野草莓運動

野草什麼都沒有的運動!

The Price of A Chulk 提到...

僅以改編自薛岳的一首歌 獻給野草莓運動的學生 (對不起 我太晚發表了)

我們都有看不慣的時候 總是壓抑粗暴的舉動
但是我一定會振奮自己 如果還有人權

我們都有受傷的時候 誰也不想這種感受
但是我要撫平每次疼痛 如果還有人權

*如果還有人權 你想怎樣保衛你家園
如果沒有人權 要怎樣才安全

如果你看出我的懷疑 是不是你也不想沉默
台灣有多少事還沒有做 如果還有人權

如果真的還能夠有人權 是否能把事情都做完
是否我們也將忍無可忍 如果沒有人權

繁の黑白 提到...

  我也是一位學生,從陳雲林事件至今,我絕對無法認同現在執政政府執政者所對人民做出行為,我也認同與支持野草莓這次活動。
  但我覺的整個運動的運作阻力非常大與有點力不從心,且在目前運動運作整體規劃上還是有種讓人期待的落差,且整個規劃縝密程度還不夠,所以我建議如果要有效傳達強而有力聲音出去給跟多人在聽的霎那時間就能聽懂與容易吸收的話,不妨建議把內部目標管理與願景先抓出大方向,這邊講的目標並不代表所謂這次活動的訴求,而是你們活動要達成怎樣有效成果的目標與願景,所以建議快點規劃出行政組別與各大區隊如:各區隊聯絡平台、宣傳(國際、國內、平面)、活動、總務、財務、人力、公關...等一系列組織規劃。現在你們必須要嚴肅的快點正視你們目前所面臨愈到困境,不然真的依多數人感覺宣傳上並還是無法達到有效成果,個人相信有很多人還是很願意參加這次活動,只是運動的明確的目標還未堅定表達出大家所期望的訴求。
  希望我的建議意見你們能瞭解,野草莓同學們加油,我永遠支持你們~

Mr.9先生 提到...

對於野草莓運動的訴求有三:我的看法
(1)馬英九總統與劉兆玄院長公開道歉;
→過去陳水扁執政團隊為了掌權,操作族群
意識,加深台灣內部族群對立,為此次大
規模的衝突事件的主因,一個因貪污被起
訴的人還不斷煽動民眾前往抗議,才應該
率先向民眾道歉。

(2)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下台;
→如果上述二者需下台,那當時對於張銘清
與陳雲林、維安警察行暴力的民眾與政客
為何不先譴責,我不認同警方過度維安造
成民眾受傷,但受傷的警察也是我們的同
胞,有更多受傷的警察只有防衛就被無辜
打傷,各位同學要有同理心,譴責警察也
要譴責煽動的政客與施暴的民眾。

(3)修改集會遊行法。
在法律未修之前,各位就先違反集會遊行
法,大家都有表達意見的權益,法律不好
可以提出討論修改,當前台灣有許弱勢團
體與地球暖化惡化問題、和平等問題,更
需要被關心,希望大家也能重視。修改集
會遊行法真的好嗎?我只希望台灣不要成
為南韓、泰國等國家。

Unknown 提到...

一群腦袋都是泥巴的爛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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