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感恩節前後,他在朋友邀請下,持著對學運學生的關懷寫下文字,和同學們分享。他希望這封信能被自由但完整地讀放給同學們聽,或是刊載在網站上,期能以這封信祈福野莓學運與台灣的發展,並鼓勵同學們在保衛人權、自由、民主上的堅定,與過程中對不同聲音的和融。
James Leigh 教授寫給野莓同學們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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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台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打不散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公民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我們的三大訴求從未改變──
地址: 台北市 中正區 同安街28巷7弄9號
電話: (02) 23678263
Skype: action1106
野草莓電視台: http://anchor1106.blogspot.com
我們將至各大專院校與團體舉辦巡迴說明會,任何團體需要舉辦野草莓說明會者,請寄信至
16 則留言:
各位,如果對於集會遊行有這麼高度的期待,希望請你們以更高度的去約束申請人的自制力,例如,在活動進行中參與活動人群中有人滋事(舉凡攻擊路人,辱罵,攻擊警方規範等)其行為,爾等如何應應與面對呢?如果這也要推給政府而汝等只會兩手一攤說民眾都是自發來的,活動主辦單位只會口頭說感到遺憾,或推說日後作相關處置,那就跟誰一樣我們心知肚明,現行法令既已讓你們感到嚴苛剝奪你們的自由,那再者修改得更寬鬆,又由誰來保障無辜者的自由,本人不材,可否提供意見呢?申請人如何報備大家來個原則上都同意,當與活動有關所發生的鬥毆,辱罵,攻擊,暴動等所有不法情事時,
一,主辦單位如無法提供證明與該主辦單位動員的群眾無關,如果有關則為處罰方式一。
二,如果無關則該活動主辦單位與主辦人須以媒體以一定版面公告此當事人無關該活動主辦單位(否則怎會出現在你們的活動場合中),併發表道歉聲明,如為完成則為處罰方式二。
處罰方式一:滋事者以現行法令之罰則規範加重二分之一裁決,主辦單位以相關連坐方式負擔相關刑責,最高為滋事者犯行之全部刑責,連坐最低之刑責為滋事犯行之二分之一,並撤銷主辦單位協辦單位等與所有聯絡人,最高十年最低三年的集會遊行申請資格。
處罰方式二:此罰則以二次為緩衝期,如相同情形發生第三次則以撤銷主辦單位協辦單位等與所有聯絡人,最高五年最低一年的集會遊行申請資格。
另外相較確認身份為非集會遊行之人員有人滋事(舉凡攻擊路人,辱罵,攻擊警方規範等)罰則仍依刑法加重其二分之一為最高,最低為原罰則之關範。
或許各位辛苦的學生會認為這樣對你們所謂的很不合理,可您要知道憲法賦予我們的不只是完全的行為能力,不要忽略了自我的約束力,我覺得這個大家所謂的爛法條,如果法條立院通過,守法的人只要他喜歡可以天天遊行,想滋事的他只能玩一次,不管藍綠連阿貓阿狗要集會遊行有都會受規範,或許有人怕會獨厚執政黨,什麼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那請他下次選上總統,因為台灣已經政黨輪替兩次,三級貧戶都可以當總統台灣沒什麼不可能,再不然請他搬去他可以開法院的國家去移民,只要他不犯法人民有行動的自由。
說這麼多可能有人會以為我偏激,可我卻認為重罰之下才會有安寧的社會,如果還有人執意一定要去作,我覺得這是他的自由,因為他會成為烈士、偉人,不自由,毋寧死,不是嗎?
最後,不要只想著只有去遊行的人受迫害,還有那些為了維護雙方安全有些已經殘廢的警察先生們(有些人說他們是執政黨的打手),和真正經過受到無故波及的群眾們(有些是他們為了顧三餐而非得經過的)請大家體諒他們一下。
我之前在別篇發以上的言論,有人說這類是暴政,我個人覺得如以我以上的拙見立法,先遊行想什麼時候申請都可以,可是只要犯錯就加重其刑,並採連坐處分,這樣應該很合理,這在我們的現實世界裡,部隊是這樣,校務行政是這樣(行政錯誤校長下台),就像你們說警察濫權署長下台,這樣難道不合理嗎?
如果有人說現在是太平盛世,我覺得他是掩耳盜鈴,那亂世用重典有錯嗎?重典就是重罰,不是亂罰也不是亂抓,唯有守法的人他愛怎麼遊行就怎麼遊行,而想滋事的人就會覺得我的提議是暴政了,等到是謂大同的時候(禮運大同篇),這個法也不用修,也不用廢,因為人們已經無視他的存在了。
以上言論如與其他人意見相左,或有雷同的影射,本人並無其他意含,跟諸位抱歉了。
臺灣野草莓們,加油!!!
對"希望"這位朋友不能完全認同
如果說暴民受到制裁我沒有意見
制裁也已經登報直接用媒體宣佈這些人的罪行
而且是沒有任何證據之下
然而對執法過度的警方
眾目睽睽之下, 已經證據充足的情況之下
卻沒有經受到任何的制裁, 反而受到嘉獎
我想這個不公已經很明顯
你認為亂世之下必用重典
我認為重典之下必有亂世
上位者如果一貫的用打壓的方式來高壓統治
問題只會越來越大, 當重典壓不住的時候
我想事情就不是只能靠道歉跟下台能解決這麼簡單了
深思, 助紂為虐, 傷害到的不是只有別人
也包括你自己
Dr. Leigh 的建議,主要是希望學生不要使用暴力、不要使用人身攻擊的言語,因為那只會帶來反效果。
我覺得有點奇怪,野草莓不是從第一天開始,就堅持這樣的方式嗎? 為什麼他會對學生已經知道的事情提出建言?
如果說 Dr. Leigh 這封信是 11 月初(也就是學運一開始)發表的,時間點上可能還恰當些。12月1日,這時學生早就用行動堅持著和平抗爭的手段將近一個月了,信寫在這時,好像過時了吧?
是不是他收看到的消息,讓他覺得學生會使用、或正在使用暴力與人身攻擊,才會讓他在 12月1日寫這樣的一封信呢?
RE:HY 提到...
第一段我回覆如下:
只用媒體宣告這些的罪刑是不夠的,不要忘了
,有DV蒐證的所謂DV是警方也有主辦單位也有的,警察栽贓我不敢說沒有,請恕我誇張的比喻,除非那個人剛好拐跑那個警察的老婆,又剛好那個人在失控現場的最前面,那就請那人可以立即提出告訴,台灣是法治的不是人治,而我上述提的大部分是現行犯論,現行犯你有什麼好硬凹的,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參加過群眾運動,就算沒有,去看你所謂的中壢的電視台或任何實況轉播,哪一次是人群集會一陣子,警察一到,馬上驅離的,也都還有三次警告,至於驅離如果用武力抵抗,閣下是認為警察乖乖被打嗎?當然送上警車,回警局至少有兩到三條罪名以上,那要怪警察還是怪政府呢?(眾目睽睽之下, 已經證據充足的情況之下)你是說警察在抓人?打人?還是群眾丟屎瓶,汽油彈,騎機車撞拒馬?好,那你就說群眾的事你都不知道,只知道警察在打人,那閣下的常識應該知道當場應該有現行犯,哪個警察抓人時是用哨子,犯人就立刻站好給你上手銬,肢體衝突都會有的,只是警察受過訓練,一般人都會被制服(就是你說的警察打人),可能你覺得警察作驅離,警政署長應該被趕下台,總統應該道歉,那就是個人認知的不同了。
第二段我回覆如下:
我不知道閣下的不公是怎麼明顯法?
閣下認為重典之下必有亂世,
閣下的重典是暴政??是現在??是沒能讓你隨意遊行??意見不同的起衝突,只准你打人,不准人打你??遊行時警察只能把你圍起來,不能強勢規範??以上未達就是閣下的亂世??那我建議立法院修法以後集會遊行不派警察改派稻草人和木樁人就好。請認知,警察不是吹哨子指揮交通維持秩序,他最大的目的要維持治安。
第三段我回覆如下:
我不知道上位者,用什麼高壓的手法統治你,那我只能說你真的是野草莓,因為聽你的口吻你的生日應該在1987年的7月14日大不了多少,因為戒嚴比現在嚴太多了,諸如歌曲出版,文學創作,日語管制,國語提倡,最主要是控制人民的思想,宵禁,對我來說的映像,台語歌少,聽不到安室奈美惠的歌,看電影要先唱國歌而且要起立,電視下午沒有晚上演到11點而且都是我不愛看的,晚上沒有KTV,這是我那時的感受,所以我也討厭戒嚴,可是我爸在823時他是在前線當兵,這也是讓我知道戒嚴的重要性,如果那時失守,大家現在打字救不用那麼辛苦了,很多種字都可以打同一個字,如事實逆轉的現在,你可能要跟胡錦濤去討論集會遊行法了,我只是說明戒嚴那個時空背景的角色,不過這些理解都是在阿扁當上總統以後了,在這以前我都還是認為戒嚴是殘害自由一無是處的,我在其他主題我還發表了點文章,我只是抒發我的想法。
關於本人文中的重典僅限於本人上文的拙見,如果,現在的政府諸如的措施開放陸客來台?三通?減稅?消費券?,或是這個集遊法修閣下您不滿意,每個你都看不慣,建議你揭竿起義,當閣下革命成功之時,那在閣下統領的國度之下我想您的子民是會自由的非常之習慣,因為沒有一定的規範(法治),那不是我的生存空間,那時我只能忍痛離開這塊我最愛生和長的土地,我個人主觀的認為那會比民進黨主政更可怕。
第四段我回覆如下:
感謝閣下的提醒,我深思過很久,助紂為虐的事是一件我很後悔的事(有空看看我其他主題的PO文),而回敬閣下:危言聳聽,傷害到的不是只有別人,也“可能“包括你自己。
後續:我只在部隊時入過國民黨因為可以放3天榮譽假,從沒繳過黨費,現在好像沒有這個福利了。
後續二:各位有活力的野草莓們,如有要指責請依本人發過文章的字句討論,不然比寫論文還慘。
HY:本人與你素昧平生,此篇言論如有讓你不悅,在此跟你抱歉了。
823 砲戰可以參考一下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kuan0416/3/1281895811/20051231142944
請希望大師開示一下炮戰跟戒嚴的相關性...愚昧如我實在參不透啊。
另外重罰的社會並沒有辦法降低犯罪率,這不是已經知道的嗎?
社會上,好人不少,互相了解的人不多。
根據美國官方統計,除了鄰國墨西哥,移
民美國者最多的是遠在東半球的中國人。
苛政猛於虎,在現代中國,苛政猛於太平
洋。
寧願待在有虎傷人的地方,也不願活在苛
政裡。渡海來台灣的先民也是如此,移民
情結,我們不可能不同情了解。
只是難得出頭天了,為什麼又要低頭向苛
政的水準看齊?為什麼又要回頭和苛政之
國統一?
為了避免戰爭?
支持統一的人,希望兩岸休兵生活安定,
有家有業,誰不如此。然而,兩岸統一,
台灣就沒戰爭了?你不犯人,人就不犯
你,現實是這樣的?
伊拉克是聯合國會員國,美國也是,美國
照打伊拉克。資源爭奪,無時不有,台灣
海峽就是美日的資源之路,一旦給中國控
制了,能不和中國槓上?
兩岸統一,一樣戰爭;
中台之戰換成中美之戰而已。
中美之戰開打,誰輸誰贏不用問,先問
台灣人要不要當兵?
你台灣人不當兵,山東、湖南、陜西、
河北.....各省同胞不抗議?
香港特區當然是個樣板,做給還沒放進口
袋裡的台灣看的。一旦台灣到手,中國統
一,還需要什麼特區?
不論民生和政治,急於統一,等於急於不
幸。
讓列強都需要你,平衡點上的你才安全,
才有真正穩固的和平。
馬英九心急的做法,等於是為了和平犧牲
和平,為了安全犧牲安全,何況他並不真
為了這些 。
那些國民黨高唱統一的政要高官多已擁有
美國居留權,既無後顧之憂,便不會深思
熟慮台灣人民真正的安全和幸福。
人民會不顧這些而選擇馬英九,主要不在
遙不可及的統獨問題,而是近在眼前的民
生問題讓人急於改變現狀。要拿過半數的
民意自以為是硬要統一,恐怕是強詞奪理
強暴民意。
所謂政府有能、人民有權,如果政府無
能,人民有權導正政府,現在不救民權,
以後誰救兒孫的未來?
包括今日直選總統的權利,便是當年抗議
的吶喊者爭取來的。馬英九急著想把我國
和苛政之國的水準扯平,不只民主,第一
個受到影響的就是民生,除了軍公教,各
行各業怎禁得起低價競爭不受打擊?
面對這樣嚴峻的情勢,老師學生們挺身而
出便有如警鈴,突破了無救的愚蠢、無恥
的沉默。
警鈴怎麼可能只響一聲,成功怎麼可能在
這一時,警鈴不會救火也不必救火,為什
麼最後會因此救火成功?這便是野草莓的
貴重。
有的人不喜歡噪音,喜歡他想要的「和諧
安寧」,現在正想把所有的警鈴拆光。即
使辦到了,安寧了,那...安全呢?
我曾到自由廣場加入連署,提供建議,身
邊的陌生人也熱心插話很想幫忙。十一月
中全國大串連那天陽光普照,現場輕鬆熱
鬧,還立起一顆大野草莓。旁邊來往的人
群中,一位清秀的女子,微笑看著地面的
大字布,自己靜靜扶著大肚子蹲跪下來,
簽名,在廣場冬日的陽光裡。
為了即將延續的生命?
這光輝中的側影。
我陪坐人群中,聽學運的主張、同聲歌
唱、同看爆笑的行動劇,為下一代感到欣
慰。場中頂著一天烈日的靜坐者們起立,
面向場外支持的群眾鞠躬致謝時,在全場
熱烈的掌聲中,隔著鼓掌的層層背影,我
看到鞠躬者們平靜安定的臉。其中一張臉
表情特別深刻內斂,沉默不語,是男性。
我心中一震,不會忘記掌聲中的這張臉。
雖然我們不認識,我為你鼓掌,也不需多
言。就算你離去,你放棄,我仍為你鼓掌
,不需多言。
然而,你還在這裡!野草莓堅持至今,不
論炎寒晴雨、冷嘲熱諷,這個運動當然讓
挺身而出者,承受了許多不足為外人道的
苦辣和酸甜,雖然有些經驗不夠老道,比
經驗老道的還做到了做不到的事,而且是
關鍵時刻的關鍵事。
光是這點,已經成功。
別以為學運,看似文火慢煎,可能比一時
爽快的藍綠大遊行還發人深省。沉默中立
的公民,反省睡著了的權利時,還看見了
真實的執政者。不只到股市房市菜市場就
業市場的距離,總統府連到自由廣場的距
離,都比到天安門還遙遠!
一旦表面道歉,故作英明而陽奉陰違,天
真的學生等於幫倒忙,倒是學運的失敗;
不知道歉,越要面子越失裡子,也越顯出
老黨朽態令人覺醒,這累積的影響力,才
是學運的祝福。
電影練習曲的名言:「有些事現在不做,
一輩子都不會做。」野草莓,在關鍵時刻
做對了關鍵事。就像那位簽名的美麗母親
,台灣為所有想在此好好活下去的兒女,
感謝你們。
各位可愛的野草莓們,誠心希望你們的遊行能和平的落幕,希望大家平平安安,我希望大家平平安安這真的是我內心最深的祝福。
希望你們能快快樂樂的表達訴求,雖然我們思考的方式不一樣,畢竟你們的年紀與我的小孩相仿,看到你們用唱歌或是其他方式開心的去表達你們的立場,我看的也很高興,看到你們被警察拖離時,留著眼淚仍喊著你們的訴求,我心頭也會不自主的難過。
這些感覺都是我看到青年學子最真也是涉世未深的一面。所以我厭惡那個鼓動後,又說這些都新時代青年對這片他生長土地熱衷的表現。
以下則是我另一個擔憂,如果又有衝突產生,請恕我直言,將會是一場警察濫權戒嚴再現,那時可能院長下台總統下跪都沒辦法平息的事,來個半年動亂,國政誰來主持?
不然也可以請野草莓精神領袖說說,馬英九下台好了,國民黨也下台好了,然後呢?國家何去何從?我在別的文裡說了我也討厭紅杉軍,可他至少還知道守法。
有人說野百合再現,是不是就留給日後所有人去評斷。我只能說,不是年紀相仿就是再現,訴求不同,成效必然不同,留給歷史的評價必然更不同。
PS:評價也有‘可能’過而更甚之。
回應 "希望" 的首貼:
希望: 一,主辦單位如無法提供證明與該主辦單位動員的群眾無關,如果有關則為處罰方式一。
如果有民眾滋事犯法,「調查是否與主辦單位有關以做為處罰主辦單位的證據」,這是警察與檢調單位的責任,不是被質疑者的責任。
台灣就是有這種「我說你有罪,你來證明自己無罪」的錯誤觀念,台灣檢調系統才會淪為政治鬥爭與私人恩怨的工具。
希望: 二,如果無關則該活動主辦單位與主辦人須以媒體以一定版面公告此當事人無關該活動主辦單位(否則怎會出現在你們的活動場合中),併發表道歉聲明,如為完成則為處罰方式二。
這種說法未免太可笑了吧?
任何活動,除非是關門或秘密集會,否則任何無關的人都可以去現場,不知天真無邪的 "希望" 是活在哪一個世界裡?
希望: 可是只要犯錯就加重其刑,並採連坐處分,這樣應該很合理,這在我們的現實世界裡,部隊是這樣,校務行政是這樣(行政錯誤校長下台),就像你們說警察濫權署長下台,這樣難道不合理嗎?
完全不合理。
其一:這些基層員警在其上司之間都是有登記的 ─ 姓名住址等個人資料早就在其上司的掌握之中。
其二:基層警察跟一般公司雇員與其公司之間有「下屬─上司」的關係一樣,亦即,拿警政署薪水,有義務一定要聽上司的,否則飯碗不保。
其三:事實上,警察跟軍隊一樣,與其上司之間比一般公司還必須更講究「服從」,否則無法確保命令的執行。
但是參與遊行者與遊行主辦單位之間,完全沒有上述這些已經結構化、系統化從屬與權力賦予的關係。
只有像政府、警察等機構,任務執行者早就在主管的掌握中,而且有必須服從主管者的義務的情況下,你的「連坐」理論才合理。像馬英九就必須為他台北市長任內與總統任內一連串的錯誤施政負責。。
因此你的說法一點都不合理。虧你自己還拿部隊、行政系統來做例子,那麼大的差別你也看不出來,還講得頭頭是道。
希望: 這些感覺都是我看到青年學子最真也是涉世未深的一面。所以我厭惡那個鼓動後,又說這些都新時代青年對這片他生長土地熱衷的表現。
希望: 我在別的文裡說了我也討厭紅杉軍,可他至少還知道守法。
如果紅衫軍真的是守法,當年北市警局長何必為了要執法跟馬英九鬧到不愉快?
如果紅衫軍真的是守法,為何還必須暢言「就地合法」?
RE:Taiwan Echo 提到...
第一段:你顯然沒聽懂現行犯(dv蒐證)
第二段:可不可笑見仁見智,你辦的可能都是大型的演唱會活動,而動員的人只有一個主辦單位,而你的天真無邪的 "希望" 許久前辦的都是較小型的類似救國團的活動,而活動只要有報名就會造冊,我從沒聽過哪個政黨在媒體喊一喊就來個10幾20萬人,很多也都是動員吧?動員就可以造冊,現場來的也可以現場報名,報名沒啥丟臉的。
第三段:既已造冊,樹狀結構圖立現,不用我在多說明,依閣下的聰明才智應該知道我的意思。
第四段:這點我跟版友說抱歉,因為我知道的當初他們是有核准的,我知道的是政府叫他們換地方就換地方,我也沒去參加過。
後結:我是說出我的構思,網路是大家可以討論的,閣下如此天資聰敏,也提出個方案讓天真無邪的 "希望" 學習學習,順便請立院修法,人民結社也採報備制,因為這也是憲法保障的。
以上或許有些情緒性字眼,Taiwan Echo 倘若不悅我也無奈何,畢竟這是一個互動。我已經4年多沒遊行了,而日後的我應該不會在參加政治遊行了。
RE:Alex 提到...
先跟你抱歉,我從未以大師自居,因為我的gmail沒看到你的信,剛剛整個文章瀏覽才看到。
你給我的連結我有看,你是要跟我討論1949嗎?那是我爺爺的年代,我的爺爺是崇日的,抱歉了我有的記憶都是我爸說的,他說當時金門如果沒守住,台灣就完了,你們吃飯就要用糧票了。
而我的823是教科書上,沒有這麼多前期的延伸,我之前也說了,戒嚴之說那是我個人的認知,動盪的國家,如果還要付出似平常國家這麼多的管理成本,那別人還沒打你,你自己的內亂就先垮了。還是另有版友,覺得不可能,還是人權比較重要,那我尊重。
還有請其他網友也不要問我為甚麼要那麼晚才解嚴,因為我不是當時政府or國民黨發言人也不是蔣經國,所以我不知道。
請問Alex我這樣回答你滿意嗎?如果不滿意,請略過我的文章,因為我無法表達什麼。
還有,如果有網友認為我的提案是不被允許留在版上,請告知,我很樂意全數刪除,因為某些情緒性的字眼的質問,問的人很生氣,回答的人也不好受。
以下文章為"Dr. Leigh 教授寫給野莓同學們的公開信"的英翻中文章,
是藉由翻譯軟體翻譯完全沒有經過潤飾的,
給英文比較不好的朋友當作參考,
未盡完善請多多包涵!
文章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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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時間:星期一, 2008年12月一日上午12點25分22秒
作者:詹姆斯李
名譽教授在教育學院
密蘇里大學
哥倫比亞,密蘇里州,美國
親愛的學生:
最近我回到了美國的訪問你們美麗的國家,
在那裡我有機會跟其他教授和學生對我的
專業工作和利益相關的教育領域。
即使 為了我的旅行是完全非政治性,在我訪問期間我學到的
台灣野生草莓運動,我有興趣地閱讀了11月10日
抗議聲明和許多其他職位的荃灣行動的網站。後
回到美國,我已被邀請分享我的一些想法和觀點
與你有關的目標和活動的運動。
雖然歷史和文化,我們的國家有很大不同,當我是一個
大學生在20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期,有大量的
不安和動盪中的美國與廣大大學生和教師和其他在美國社會,
一方面,和堅定的支持者政府,軍隊和警察當局在另一方面。
這些抗議和示威活動主要集中在分歧,美國的政策有關
越南戰爭,但也增長到了對立的觀點包括的其他方面
美國的價值觀和文化。即使在越南戰爭結束很久以前,有
仍然揮之不去的分歧和怨恨窩藏許多美國公民因
的兩極分化和衝突的時代。
我認為,有些剩餘
不信任和誤解,現在是明顯的社會和政治的區別
之間的“紅色”狀態和“藍色”州在美國,這在某些方面不
不同的是指定的“藍色”和“綠色”締約國今天在貴國。
我不能假裝是精通台灣的歷史和文化,其
複雜的關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所以我將投棄權
提供判斷和提出具體建議您當前的局勢
以外的其他國家,作為我的理解是,
您的目的似乎是沒有,但只
崇高,因為它打算在保護和促進民主事業的和
在您的獨立國家。當然,這一立場是可以預料的
公民的國家宣布獨立的話, “我們認為這些
真理是不言自明:這人人生而平等;
,他們賦予 他們的作品創作者與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這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以及
追求幸福;認為,為了保障這些權利,政府正在制訂中
男子,他們剛剛獲得的權力同意的管轄... “本聲明
主張各成員的行動,實際上所有公民的台灣,
已經擁有的權利,你所倡導的美德正在人類。
你不是 要求任何政府賦予這種權利,你已經擁有,而是您
目標是確保貴國政府承認和保護這些權利。
既然我不能夠提供有關建議的具體
戰略和資源的流動應採用實現這一目標,我只想
提供一些想法考慮根據我的意見和參與
抗議活動在我自己的國家。
例如,一個重要的經驗教訓我學到
是,人們很少說服觀點的身體對抗或
聲音和情感,收取的論點。如果有的話,這種策略一般生產
防禦姿態哲學的對手,往往被視為粗魯
傲慢和具有潛在危險性的中立個人誰否則可能會
開放的訊息,如果它提供了在不威脅的方式進行。
許多
之間的暴力衝突學生團體和警察在美國在1960人
相反,即使學生的事業是值得的,因為很多
公民被擊退了他們認為是愚蠢的破壞財產,
擾亂社會秩序,傷害,有時甚至是悲劇性的和不必要的損失
生命。
正如你追求的目的,我會鼓勵每一個你記住
話馬丁路德金為他寫的監獄在亞拉巴馬州的伯明翰: “我們
處於一個無法迴避的網絡相互,捆綁在一個服裝的命運。
無論是直接影響,間接影響到所有。 “如果這項聲明是事實,因為我
認為它是的含義是,我們必須抵制的政治分裂和
仇恨中,我們唯一關心和同情的是那些誰的支持和加入我們的
事業,並在其他被視為敵人加以克服。
這並不
意味著你應該推遲到或試圖安撫反對派的民主
貴國,而是你應該記住,這是他們的立場和
政策,你設法打敗,而不是人民自己。
的含義
這種區別的是,人類的基本所有的人必須受到尊重,
其中排除使用暴力或任何形式的有辱人格或有辱人格的攻擊,
甚至在口頭上,針對那些與你不同意在這個時候。
毫無疑問,你已經發現,您的一些成員都精通
在更具實質性的概念方面的自由和民主和人權
權利,而其他成員可能只是陷入了他們的興奮
和冒險的叛亂和支持的事業。
許多誰參加了各種
美國的抗議運動是明智的,並致力於其原因,但
這也是事實,許多人只是無聊或不滿意的年輕人,他們的
示威和衝突提供了一個出口供其個人的挫折或
來源娛樂和歸屬感,他們缺乏其他的
生命。
為了說服對手聽人的角度出發,有必要將
也願意傾聽和了解他們的觀點。的立場和政策是
沒有戰勝過的如何響亮,我們的聲音憤怒的抗議可以,而是如何
合乎邏輯的和有說服力的理由是我們在破壞這些立場和政策。印第安納州
換句話說,駁斥一個想法,就是首先必須了解它,這意味著
了解其背景和歷史的動機是誰給它訂閱
並積極和消極的影響堅持這一想法。只有這樣,它
成為可能反對的想法有系統的,合理的,強大的
方式將呼籲那些誰願意考慮不同觀點。
因此,也許你的運動將提供一個機會,你的學生
領導人還擔任教師,提供大學教育之外牆
許多台灣人的公民和未來的政治領導人。
許多偉大的思想家,然後再
有應付的觀念的自由和民主性和獨立性;作者
作為不同的亞里士多德,托馬斯杰斐遜,伏爾泰,惠特曼,競切斯特頓,
約翰肯尼迪,甘地,弗萊雷,艾倫金斯堡,喬姆斯基和無數
其他人分享他們的想法,例如理想,您可以閱讀和研究其
雄辯的話今天的指導和鼓舞,並翻譯和分享
您的同胞。
最後,我提議我最良好的祝愿你努力促進台灣社會
使所有公民能夠實現其目標和夢想和生活的日常生活中
大氣免於恐懼和壓迫。
我希望你們繼續保持強勢和
在您的勇敢追求,抵制任何企圖否認的基本人權
權利,如言論自由,宗教自由,集會自由
請願和出版自由。
我也希望您的行動將尋求實現
其崇高目標,並盡可能在不損害重要的追求
自由和民主,本著合作的精神和包容,和諧與所有
其他公民的台灣,包括那些與您可能已經在分歧
這個時候,而記住的是,它不僅有權而且有責任
公民在民主社會大聲疾呼反對和非暴力抗拒的任何企圖
政府取締或撤銷這種權利。
回應"希望":
希望:第一段:你顯然沒聽懂現行犯(dv蒐證)
你原文並無提到現行犯。不過這且不計較,你是否認同我說的:「是檢警應該『證明有關』,不是被告應該『證明無關』」?
如果你不認同,那不管你的句子是否被誤解,我對你的批評照樣成立。
希望:。。。 "希望" 許久前辦的都是較小型的類似救國團的活動,而活動只要有報名就會造冊,我從沒聽過哪個政黨在媒體喊一喊就來個10幾20萬人,很多也都是動員吧?動員就可以造冊,現場來的也可以現場報名,報名沒啥丟臉的。
「可笑」確是我個人意見,重要的是你講的話合不合理。
大型小型、動不動員、造不造冊, 都非重點,重點是,這些都是公開的活動,任何人不必被動員,也不必報名,到時候自己出現就可以,所有台灣的遊行與政黨造勢都是這種性質,任何人不必報名都可以參加,你卻認為一定會有造冊,而且說「否則怎會出現在你們的活動場合中」,你不知道你的這些推論違背事實嗎?
希望:第三段:既已造冊,樹狀結構圖立現,不用我在多說明,依閣下的聰明才智應該知道我的意思。
認為所有參與人都有造冊,這已經是個錯誤的前提。
更何況,即使是事先報名有被造冊,他就不能用假名嗎?
即使用真名,他是什麼立場、什麼背景,你知道嗎?
即使真名、背景你都知道,他又沒拿你薪水,到時他不聽你指控,也不怕會失去飯碗,你能有什麼約束力?
這跟你自己也有提到的「警察系統」、「行政系統」,顯然有天壤之別。
我上文已經用條列講得很清楚這些關係的要件,我沒看到你針對這些條列提出任何反駁的看法。
而你的推論有太多假設,每一個假設都與事實不符。
希望:第四段:這點我跟版友說抱歉,因為我知道的當初他們是有核准的,我知道的是政府叫他們換地方就換地方,我也沒去參加過。
致敬。
希望:以上或許有些情緒性字眼,Taiwan Echo 倘若不悅我也無奈何,畢竟這是一個互動。我已經4年多沒遊行了,而日後的我應該不會在參加政治遊行了。
不會啦!你還好。
我倒是比較痛恨那些披著「中立講理」的外衣來跟人「說理」,可是當我們跟他們講「理」時,卻開始胡言亂語,東拉西扯的那種人。有些甚至講理講不通,就開始罵別人政治化。
> > Dr. Leigh 的建議,主要是希望學生不要使用暴力、不要使用人身攻擊的言語,因為那只會帶來反效果。
白痴透了!根本沒看懂別人在說什麼!這種程度的思考能力,浪費這位教授的苦口婆心,看了就一肚子火!
說的好, 不要使用暴力, 不要使用言語暴力攻擊人. 但是1207野草莓遊行現場竟然有人在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上畫上納粹黨的標誌, 有讀過書的人都知道, 納粹標誌所傳達的意思是種族仇恨和暴力, 請問野草莓. 讓此標誌出現在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旗上, 請問, 你們把我們國家當成什麼了? 把我們的國家跟二戰的德國相比嗎? 你憑什麼, 你要的話,我有照片存證. 當眾侮辱中華民國國旗, 你們目中還有法律? 還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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