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組際會議暨廣場會議 會議議程暨紀錄
一、時間:97年12月30日(星期二)19:00
二、地點:自由廣場野草莓靜坐區
三、應出席:許崇銘(刊物論述組、發動會議者)
各組代表
公民不服從行動-郭凌峰、
刊物論述-妖西、
立院遊說-小辜、
地院觀察-莊韻親、
社運派遣-奉君山、
校際串連-蕭函青、
國際事務-湛昆峰、
主播-神行
四、列席:吳致緯(公民不服從)、戴猷(公民不服從)、
陳怡臻(公民不服從)、吳東流(公民不服從)、
陳中寧(公民不服從)、李懷農(財務)、
李怡潔(公民不服從)、林永強(公民不服從)、
陳乃瑜(公民不服從)、張子爵(公民不服從)、
吳冠圻(跨年晚會組)、鄭琬蓉(跨年晚會組)、
簡婕妤(跨年晚會組)、小P主播(主播組)
五、請假:小辜
六、主席:許崇銘
七、記錄:上官(公民不服從)
八、各組工作報告
九、提案討論
案一:確認組際會議存在及其權力義務案。
說明:由於現在野草莓的戰場已經延伸到三個以上的區域,分別是以自由廣場為第一戰場,各校園串連說明為第二戰場,野莓之家支援刊物、地院觀察、NGO串連等組織活動為第三戰場。這三個戰場的彼此支援與協同溝通,實有必要有更快速以及清楚的權責單位。在新的組織化的概念形成之前,組際會議做為具有效能且已執行運作,而實質上跨戰場的合議制責任單位。實有必要跟各個戰場的同學報告且獲得普遍的認同。以此,可以避免組織實體出現之前,尋求所謂集體決策,實則集體無責任,以及快速的反應行政變動,並進行回應。
決議:
1. 確認組際會議存在,且代表及負責野草莓之決議。
2. 組際會議之決議乃採共識決(凡決議需得全員同意)。
3. 組際會議之成員以20081230第三次組際會議及廣場會議討論議程上既有各組代表為當然成員,每組採一至五人為組代表。
4. 組代表之產生需由既有之組代表認可,本日各組代表為現有組際會議之各組代表。
5. 組際會議為臨時之組織,野草莓需儘速成立完備之組織方案。
無異議通過。
十、臨時動議
無
十一、散會
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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