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遭驅離,野莓仍要繼續前行
今天(12/11)凌晨四點,自由廣場上的野草莓學生和靜坐陳情的圖博人同時遭到三百名鎮暴警察以優勢警力驅離。
今天晚上七點,請來廣場與我們一起了解今天發生的事,以及將來的行動。
我們將說明今天凌晨野草莓被驅離的事件,並放映驅離當時錄下的影片。將警察驅離學生時的態度與行徑,完整的告訴大家。
在野草莓被驅離的同時,廣場另一側靜坐的圖博人也遭警察以警備車載到偏遠地區,他們不諳中文、不知自己身在何處,卻遭到國家暴力如此對待。今天晚上將會有NGO團體說明圖博人今晨被驅離的過程,以及他們為何在廣場靜坐,他們的訴求為何。
在遊行過後,以及發生今晨被驅離的事之後,野草莓仍要堅持繼續守護人權,明天將是我們的第一個行動,我們將組成法院觀察團,聲援在晶華酒店外遭到警察暴力對待的數名女子提起的自訴案,並檢視法官如何審理該案。
今天晚上將對明天的行動有詳細說明,請大家踴躍出席,並且站出來參與明天的行動。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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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則留言:
說套作一套的馬政府。真的是威權復辟,半年之內就達成。讓我們一起為台灣人權與自由民主繼續努力!
晚上播完了影片後,要記得放上網站。
高尚的馬英九上任不到半年,偉大的功績再添一筆。
只是一般警察卻要說成鎮暴警察,
草霉好強,真會亂掰!
樓上的人士
一般警察會把不相干的人抓上警備車嗎
一般警察會沒有法源依據就亂抓人嗎
你自己想一想吧
給樓上
一般的人民會被警察無故抓走嗎
一般的人民會知法犯法 犯了法還耍賴的嗎
呵呵 每天都有犯法的證據 看警察要不要抓而已 真的一點guts都沒有
是啊是啊!貓纜的豆腐渣工程證據那麼明顯,只差檢察官辦不辦而已,真是一點guts都沒有.呵呵.
一般的政客會知法犯法,而且犯了法還會耍賴裝無知裝可愛的喔,老師沒告訴你嗎?
TO是人嘛
你口口聲聲說野草莓違法
但你現在所過的自由生活可是許多民主前輩[違法]所換來的
目前的集遊惡法對你的生活沒有影響
但若是政府訂了個惡法來奪走你所重視的東西
我倒要看看你會不會[違法]
呵呵他們都有大方接受法律的制裁阿 也沒多說什麼就入獄這才有guts 不像現在的抗議活動還會牽拖 還想用輿論來合法自己的行為 膽小 笑
進入「野草莓學運聯盟」的方法如下:
請於各大搜尋網站搜尋"google論壇",
到了"google論壇"的網站後,
再搜尋"wild-strawberry1106"按下[搜尋群組],
然後請點選第一個"野草莓學運聯盟"。
有任何意見歡迎寄到電子信箱:
wild-strawberry1106@googlegroups.com
"野草莓學運聯盟"針對此篇文章做出回應如下:
1.
野草莓遭警強制驅離我們感到很遺憾!
2.
野草莓本來就不應該在遊行後撤離自由廣場,因為訴求尚未完成!
3.
這次警方的強制驅離提醒了野草莓當初靜坐的原因! 以後請不要再討論是否離開自由廣場!
3項訴求完成後野草莓才會離開!
4.
只有在不能靜坐時才會知道靜坐的可貴!
人權、民主、自由也是要等消失後才知道珍惜!
進入「野草莓學運聯盟」的方法如下:
請於各大搜尋網站搜尋"google論壇",
然後請點選第一個"google論壇",
到了"google論壇"的網站後,
再搜尋"wild-strawberry1106"按下[搜尋群組],
然後請點選第一個"野草莓學運聯盟"。
有任何意見歡迎寄到電子信箱:
wild-strawberry1106@googlegroups.com
凌晨四點! 還要出動300名警察大人
真的是把警察的"人權"變不見 !
改天有沒有人要幫警察先生抗議一下 "沒人權" !
野草莓同學們,
加油喔!
“誰是?誰非?”公道自在人心。
贊成「凱薩雷恩」大大所提到
『...現在所過的自由生活,
是許多民主前輩[違法]所換來的...』
wild.strawberry1106 網友麻煩你修改一下留言,否則會讓人將你誤以為野草莓運動的帳號,怕造成你的困擾。
我想野草莓運動如果要開一個 google group ,應該會直接在這個網站上貼文公告吧!
一般的人民會被警察無故抓走嗎
一般的人民會知法犯法 犯了法還耍賴的嗎
呵呵 每天都有犯法的證據 看警察要不要抓而已 真的一點guts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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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服從多數、欺負少數」的言論。以大眾的利益為優先顧然是對的,但不代表可以無視少數的權利,否則只是虛偽的民主。
在一個集遊法過時、警察會過度行使公權力的國家,用犯法、警察之類的字眼來強調公權力的正當性,又似乎將問題過份單純化了!
TO dayan,
我很想問你,
靜坐跟路霸有沒有違法,
你只要告訴我這個就好了!
行使復決權
把馬、牛(走玄)、王(濁)
驅~~離~~
總~統~府
NINI真是守法的好公民啊!難道有沒有違法就是你做人的唯一準則嗎?
有沒有違法?野草莓本身都直言不諱了,也無需否認。
但法律只能做為公權力的依據,卻不能判別是非對錯。
更何況集遊法藍綠都說要修了,顯見集遊法是有問題的;用有問題的法律來框限野草莓,合理嗎?
給樓上
喔原來法律不能分辨對錯阿 那我賄選我不認為有做錯事 可是法律可以用公權力制裁 所以我可以跟大家講我賄選可是我沒做錯事 我打死人可是我認為沒有做錯事 可是法律可以用公權力制裁我 但實際上我依然沒做錯事不需要感到罪惡 同理什麼闖紅燈 超速 偷竊都不是壞事 祇是法律可以制裁我而已 基本上我是不用有罪惡感的 一切都是惡法 這是你心中的想法 ?? 希望你有良知不會去做那些傷害大家的事 ^.<
TO dayan,
難道違法就是草霉做人的唯一準則?
違法就不要那麼囂張、自以為清高,
違法被抓了還要裝可憐、裝無辜!
集遊法有問題?草霉想要的集遊法更有問題!
再問你...
今天我搶劫銀行,卻把錢拿去捐款,
警察會因為我捐款的舉動而不辦我搶銀行嗎?
to 樓上和樓上的樓上,
曲解我的話又過度延伸(是非對錯不是你"認為"就好喔)……
這樣說好了,法律是人定,所以它必定依循某些準則,例如道德善惡、普世價值、比例原則……我們之所以遵循法律,骨子裡是遵循這些價值,而不是條文本身。
野草莓違反集遊法,有人叫好,有人唱衰,顯見有討論空間。
至於你要殺人呢,如果是打戰殺敵,大概叫好的多,不犯法,但未必不會有罪惡感。
闖紅燈,很少人沒做過,很少人會有強烈罪惡感,但遵循它是為了社會秩序。有時闖紅燈更是種救人的善行。
那遵守集遊法的意義呢?如果是因為暴力事件,那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如果是因為路權,那有交通法規。即使改成自願備報制,也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
我不是說不該守法,法律存在有一定的理由,但對於法律,我們應該有思辨能力。
p.s. 二位大大要以身試法,殺人搶銀行做烈士,我覺得不妥啊!這偏離了普世價值,到時可沒14萬連屬會支持你們喔!
to樓上
照你的方法改 把標題改一下就好啦 把集會遊行法的法條全數加入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就好了阿 那等於有修嗎?? 人權可不是無限上綱的 過於自由的社會的亂象會帶給人民對於獨裁者那種絕對權力的奢望 看某政黨的支持者就知道 必要的規範都是因該要有的可是對於野草莓這種無限上綱式的 不符合社會的期望也是事實 這不要緊 但從來都沒沈思過原因 沉溺在支持自己的群眾中自我催眠 所以才沒辦法拉攏其他的人 所以為了要打醒他們 我決定一直酸他們 ^.<
to 樓上
照你的方法改 把標題改一下就好啦 把集會遊行法的法條全數加入社會秩序維護法中就好了阿 那等於有修嗎??
>野草莓支持的「自願報備制」與現行集遊法和許可制的差別在於:全然不限制人民走上街頭的權力,但仍以相關法令規範之。試想如果執政者(非針對國民黨,而是體制問題)握有許可人民上不上街頭的權力,那執政者可以輕易消除各種反對聲音,走向專政。也許有人會說這樣把集遊法廢掉就好啦,為何還要自願報備制?但就像自行車比賽、路跑活動,有警察管制交通、維護秩序總是好的。
人權可不是無限上綱的過於自由的社會的亂象會帶給人民對於獨裁者那種絕對權力的奢望 看某政黨的支持者就知道 必要的規範都是應該要有的
>是社會亂象容易走向極權呢?還是利用集遊法來達到「沉默的安寧」容易走向極權呢?必要的規範當然要有,但我不認為現行的集遊法恰當。
可是對於野草莓這種無限上綱式的不符合社會的期望也是事實
>我不認為是無限上綱,改成自願報備制只是不要限制人民在街頭發聲,並不代表可以在街頭為所欲為。
這不要緊 但從來都沒沈思過原因 沉溺在支持自己的群眾中自我催眠 所以才沒辦法拉攏其他的人 所以為了要打醒他們我決定一直酸他們 ^.<
>很好,我也不認為絕對的真理存在,社會本來就需要反對的聲音,大家保持理性就好。你的言論之於野草莓,就好像野草莓之於集遊法。適當的方式下,每個人都應該有發聲的權力。
to樓上
事事都有開頭 事事都會結束 凡大型活動皆須申請 皆有限制範圍就跟終點一樣 連你都知道要有這條規則知道就好啦
知道法西斯主義吧 你看一下你就知道為什麼有人會崇拜獨裁者 還不是少數喔 集會遊行法會帶來"沉默的安寧"??會走向極權?? 我天天都看到有人違法 我們社會也沒極權過??法裡不外乎人情 你不給警察人情 那他就會給你法理很正常 會喊民粹主義的人才會去限制他人的言論跟集會自由某政黨現在很愛搞這套 獨裁者都是最會利用演講跟表演製造激情豎立敵人合法化自己的行為越知道這些溝通技巧的人越會去限制他人利用 看2戰時的軸心國就知道了
多看一些有的沒的政治主張吧 事事都有好的一面 可是事情都是都會有反面的
"每一個先進國家的集遊法公權力都有解散權跟規劃限制區權力" 我可沒看到我們比他們嚴喔 >.<
你被操弄了嗎?????
TO dayan,
草霉就像你講的,犯了法還認為自己是對的!
草霉有人叫好,但是很多人都唱衰,顯然沒有討論空間!
P.S. 14萬連署?我隨便找人灌灌水簽簽名就有了!
草霉既然承認自己違法,就不要裝一副可憐無辜的樣子,
以為一直轉移注意力,就能讓大家認為你們就是對的?
可惜的是大眾看到的還是你們的做賊喊抓賊,
好笑!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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