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博人士加入靜坐比較危險?
驅離下的圖博人(上)
驅離下的圖博人(下)
現行集會遊行法第9條規定集會遊行應事先申請,但不申請就違法嗎?依據集會遊行法規定,違反第9條所規定的義務時,法律效果為第25條「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同時第26條也規定「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也就是說,主管機關對於未申請的集會遊行擁有裁量權,當集會遊行已經明顯嚴重侵害到「其他法益」時,主管機關就可以逕行認定集會遊行為違法行為,在實務上來說,也就是可以開始舉牌警告。截至12月10日為止,警方依事實認定野草莓運動在自由廣場的靜坐尚未嚴重侵害他人法益或公眾秩序,因此裁量上不認定野草莓的在自由廣場的靜坐為違法行為,不舉牌警告也不命令解散,因此野草莓運動並非違法的集會。這樣的裁量,正如馬英九總統當年在台北市長任內對於紅衫軍未經許可的集會遊行不命令解散,以及今年對於泰北孤軍後裔爭取國民資格未申請集會遊行仍不命令解散,是一樣的裁量權行使,我們認為這樣的裁量是合乎公共秩序及基本人權之間利益權衡的。
但是,就在在臺圖博人進入自由廣場開始以和平靜坐的方式向政府陳情之後,在12月11日凌晨三、四點左右,警方卻直接認定在自由廣場的集會已經有「嚴重侵害其他法益的情形」,因此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命令解散,並用強制力驅離。我們不禁懷疑,多了幾個人靜坐,就代表已經有「嚴重侵害其他法益的情形」?廣場上的所有人都是和平理性的集會者,並不會去侵害他人;而廣場本身則因有公共論壇(public forum)的性質,本來就理所當然的是公民們表達對公共事務關心的集結之處,所以集會對於公共秩序也不造成危害。依照大法官釋字445號解釋,國家原本應該擔任「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的角色,在今天卻成為了「為限制人民之集會自由,不應提供任何適當集會場所,並應掃除任何和平集會、遊行之可能」的角色。試問,圖博人的加入,到底多帶來哪些「他人法益及公共秩序的危害」?主管機關這麼做,對得起我們的共同信仰「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嗎?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條指出「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的普世價值,野草莓和圖博人士和平集會卻被強制驅離,這樣違反世界人權概念的舉動,對照馬英九總統之言「台灣是集會遊行最自由的國家」,豈不自打嘴巴?
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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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則留言:
基本上他們並不是我國國民 基本上不受憲法保護 還有我看新聞他們的訴求不是修改集會遊行法 所以基本上人家又不是支持你們的不要把你們的訴求扯上去 -.- 所謂的危害 "怕有人會毆打他們也算吧" 警察也有義務交由負責單位處理
人權宣言
第十四條
一、人人有權在其他國家尋求和享受庇護以避免迫害。
二、在真正由於非政治性的罪行或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的行為而被起訴的情況下,不得援用此種權利。
有沒有犯法就要問中國那邊了 相信你們也知道問了也是白問 請你們協助她們處理他們的訴求 不要用來當版面好嗎
連這種手段也在用 ..............
還有集會遊行法又復活了不是出殯了嗎??既然你們引用了 那相關法條就應該配合喔 而且你們現在 又在自由廣場好好的沒事阿
法裡不外乎人情 你不給我人情 那就沒辦法照規矩來吧 ^.<
苦民所苦 苦民所苦 苦民所苦
苦民所苦 苦民所苦 苦民所苦
苦民所苦 苦民所苦 苦民所苦......
他們不是民,不是所,
他們是苦。
和你、我、他一樣,
有菩薩也難救之苦。
有菩薩也難救之苦時,
不能找菩薩──中國不要菩薩,
不能找總統──親中國的總統,
只能找人。
神做不到的,人做。
這個世界一直是這樣活下來的。
是人嘛?是人,只是沒良心。
講理嗎?講理,只是沒良心。
民間的話一點沒錯──
仙丹難救沒良心。
好諷刺
蒙藏委員會立在那邊
也沒有要照顧藏人的意思
(證明這早是虛設的單位)
TO 是人嗎
以你的說法非常的官派
如果生命是以官僚的想法去做事的話
也許這一百名的圖博人士應該被這個社會給犧牲
我同意第一條
有關第二條我們必須完全瞭解這些圖博人的背景再來以專案處理施以有效的救援
再來西藏已被聯合國視為國際難民,以國際難民法來看他們是絕對合乎救援
在前朝~民進黨執政時期,有一些大陸民運人士希望並懇求台灣政府的避護,但陸委會以非法入境來拒絕給予合法居留
試問~國際難民都沒國沒家沒身份了,何來用合不合法為理由駁斥
合法性這部分根本無須再談
至於在過往是否有犯罪紀錄等則試個案處理!!!
如果規矩是對的就應該遵守,如規矩是錯的還拖協那就是麻痺的忍受。
世界人權宣言
第一條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
第三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
第十四條
一、人人有權在其他國家尋求和享受庇護以避免迫害。
二、在真正由於非政治性的罪行或違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的行為而被起訴的情況下,不得援用此種權利。
對照陳雲林事件吧 同一種人兩套標準 馬腳出來了吧 講著人權只是在利用人權 講這自由也只是亂用自由 看著世界人權宣言 對照當天的事件有多麼的諷刺阿 我還沒看到有人要打圖博人士 我到是有看到有人要打陳雲林 現在我們又開始講人權了嗎??既然講的話 請你們要遵守 不要汙辱他人 也不要對他人施暴 放之海內外喔 ^.< (某政黨愛講人權 ?? 他們的人有人權 不是他們的人沒人權 還搞民粹主義 礙....還真有人權阿)
好人心中有一個正義的理由 壞人心中一樣有個正義的理由
好人心? 壞人心?
沒良心而已。
唉!
放那麼大屁。
to 樓上
你已經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5條 你已經侵犯到這個世界普世價值觀 我相信你並不代表野草莓的支持者 但我希望你能對於人權的定義在深入探討 "現在是一個講人權的社會" ^.<
諷刺嗎?? 當你在使用你的人權時??是否暗中也在侵犯他人的人權呢?? 想想吧
(用法條合法化自己的行為 你們跟你們想反對的政府有差別嗎??答案是一樣 多諷刺阿.........)
TO是人嗎:
圖博人又有礙到你嗎?安靜的表達訴求,有傷害到你的權益了嗎?可否說明一下在自由廣場合平自制表達訴求的野草莓和圖博人如何侵犯到你的權益?
『我還沒看到有人要打圖博人士 我到是有看到有人要打陳雲林 現在我們又開始講人權了嗎??』陳雲林被待若上賓,國民黨為了他,除了派大批警力保護,還因此把青天白日國旗藏起來或搶奪毀損;並且無法律依據的限制溫和抗議者的自由,有些人甚至只是汽機車上插本國的國旗行駛在非禁制區。人民受到公權力濫權的侵害,當然要講人權。陳雲林受到馬區政府的禮遇,沒有受到公權力的侵害,人權只有因他而受害,他並未受害,對於一個人權未受侵害的人,你替他說啥人權呢?反而人權受到侵犯的平民百姓或國際難民你加以冷嘲熱諷,指責發出不平之鳴者,你的人權角度耐人尋味。
打壓台灣的中國來使陳雲林不過是有人揚言要丟他雞蛋,你就說他人權受到侵害;那在日本為台灣人爭取權益的許世楷先生被流氓結結實實地架枴子,你怎麼就不說他的人權受侵害,『對照陳雲林事件吧 同一種人兩套標準 馬腳出來了吧 』
to樓上
喔 你還知道有這件事 而且還知道件事是錯的 那為什麼要還要用這種手段對待其他人呢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這是做一個人就重要的美德 照你的說法那你跟打許世楷先生的流氓跟罵許世楷先生台奸的人豈不是同樣的人?
圖博人的事 同情他們是好的 依法行政也是正當的 卻被人刻意拿出來作文章 卻又不夠中肯 又開始引用法條 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 深感寒心 看事情竟然只看他們現在的處境 沒看其他方向的問題 全台灣有多少人跟他們狀況一樣 說不定還有更困苦的 看人家有媒體價值 就用來利用 好一個關懷弱勢 要是我都覺得拿來做文章很不應該
野草苺有沒有上網看看就知道了 有看笑話的也有支持的 有沒有礙到人 想也知道
TO 是人嘛,
猙泥狒在別的地方說他跟貪污的陳水貶是一國的,
陳水貶是怎樣的人大家都很清楚,
可想而知他的留言可以直接忽略了!
跟陳前總統是一國的,發言就要被忽略喔?瘋狗(不是在罵狗,是在罵泥泥霉)不但會咬人,還會結黨叮嚀忽略你無法反駁的言論,這就是阿Q精神勝利法嗎?
野草莓的訴求是:抗議行政濫權、總統院長道歉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請無法忽略我的言論的大家不要被模糊焦點了。
TO是人嗎:
你說『野草苺有沒有上網看看就知道了 有看笑話的也有支持的 有沒有礙到人 想也知道』
那麼請貼幾則國內外各大新聞網中野草莓礙到人相關報導吧。否則我不知要到哪裏看你看到的訊息。
很想了解你所謂看笑話的笑點何在?礙到誰也請明說。你想也知道的事,也許只是你個人一廂情願也不一定。
到底和平理性的靜坐抗議者對社會上造成了什麼樣的損害,請正面回答。
而行使暴力的人被馬區政府邀請當國慶日的貴賓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話請你留著反覆自省吧
網路上的大型bbs有興趣去看吧反對人數可不少喔 媒體有必要報出來嗎 這就像道路工程一樣 沒必要
他們對社會沒造成危害阿我也從來也沒講過他們造成危害 可是他們違法了也擾亂的秩序 ""法律是社會最高的規則,沒有任何人或機構可以凌駕法律"" 運用悲情來拉攏他人而無視法規 請你不要因為你支持他們而忽略違法的事實 光這一點就很多人不會去支持他們了如果人人都跟他們一樣裝做自己受到壓迫一樣就可以無視法規 哪法律要做什麼??
陳雲林先生有打人嗎??有的話po一下報導吧 我看電視都沒看到他打人喔 怎麼會有施加暴力呢??
你問我 那我問你 草莓們是否有違法?? 他們有表現出大學生因該要有的風度嗎?? 最後問你 你有站在過政府的角度看事情嗎?? 你有站在警察角度看事情嗎?? 你有站在反對他們的人角度看事情嗎?? 不要當個單方向思考的人
有的話 那請你說出一個可以讓所有反對者說不出話論點
別找不出來就用 他們在為我們的人權打拼當理由 跟 謀領導人一樣(誰會信阿)
忘了補一點 你知道他們有辦活動吧 是不是非常KUSO 你因該知道有模仿政治人物的電視節目吧 是不是很有笑點 那草莓怎麼會沒笑點呢
沒當官的比當官的還關心 XD
自己的權益自己保護,自己無法保護,找更多人來一起保護。
合理,自然就容易說服別人。
沒理,只好長篇大論一直鼓動三寸不爛之舌 XD
草霉就是說不出理說服大眾,違法行為更是令人討厭,
所以一直發佈長篇大論單方面資訊的文章圖片影片來誤導大眾,
好在大眾是明理的,
看的出來草霉的雙重標準、無理的訴求、囂張的劃地為王路霸、違法後還做賊喊抓賊!
101忠狗
照鏡子吧你●
人民才是主,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從58%的大選得票率,到現在58%的不滿意度,才半年,人民對新總統的失望已很清楚。這58%不是少數,而是過半的多數。
多數民眾不一定會到自由廣場靜坐,但對執政者的不滿,恐怕是一樣的心有戚戚焉,而且多數人也不習慣靜坐抗爭表達不滿,而是會藉較輕鬆的方式如:投票選舉表現出真正的意見。
所以,看下次選舉就知道了。顯然,新總統不知道歉也知心虛,否則不會到民視去。
「天視自我民視」,可不慎哉?
無論馬的支持度怎樣跟草霉沒關係,
大眾看到的都是...
一群自以為能成氣候的草霉的雙重標準、無理的訴求、囂張的劃地為王路霸、違法後還做賊喊抓賊。
有些人老喜歡拉「大眾」來為他壯膽,其實「大眾」並沒有跟他站在一起。
to 樓上
請看一下世界人權宣言吧 請全數遵守喔 不要一直說自己是好人 又一直自婊
我不知道我們現在人民都是用報復心態來看待他人 現在不是人權社會嗎??
草莓不是中立無黨派嗎??我從頭到尾都沒提到他們支持哪一黨喔
喔喔 以汙辱他人 當有趣的活動 = 有正義感?? 光這一點許多有良知的人就不會加入了 再來問你什麼是正義??法律為何存在??
那我在卑微的請教你 集遊法修改成野草苺版 帶給弱勢團體帶來什麼實質用處??
聲援圖博??從頭到尾都不需要去做這個 幫助他們所缺乏的就可以了 他們違反了他們國家的法律 就必須接受 這就像台灣人跑去別的國家說 台灣政府好恐怖 壓迫人權 只要不是台灣人的人都不是人 你對這些人有什麼感想??
呵呵 對於你從頭到尾都沒立論點的回應 說自己好人 也只是婦人之仁 追求小仁而放棄大仁 無知阿 無知阿 多看一些書吧要有意義的喔 不然你說的話都沒什麼意思 ^.<
(還有那個說大眾沒站在我們這邊的 你不會都看固定報紙跟電視吧 還是沒在逛大型的bbs站 去晃一下吧 免的深陷在互相催眠中 我樓上那個就陷下去了)
草霉跟草霉支持者一直幻想很多人在默默支持他們,
他們認為這些默默的支持者沒參加靜坐是因為沒空,
但是...
如果沒有時間去靜坐,上網留言支持一定會吧?
話說網路其他談論草霉的地方幾乎都在反草霉,
幫忙草霉說話的人實在少之又少!!!
to樓上
所有的幫助弱勢團體的政策都要送立法院 就算有人去抗議 不會過的不會因為你們參加就會過 不只不會通過還會增加當場反對者的反感 就像我跟你說我要一千元 然後你會給我一千元嗎?? 你會想給我嗎?? 然後我開始對你施加壓力 你會給我嗎?? 有知識的人都不會給 而且我越用壓迫的方式 你是不是越憤怒 你是不是越來越不想給我 看到這裡就知道 對真正弱勢者一點用都沒有 只是讓對政府有反感者有用罷了??
社會上的弱勢者是什麼你一點都不清楚 他們所需要的是上街抗議可以不被驅趕的權利?? 這東西可以吃嗎?? 可有個家嗎?? 可以讓他們生活更好嗎?? 可以讓政府裡面的立法委員聽他們的話??
從頭到尾都是掛羊頭賣狗肉
再來拜託把你的重點說出來 不然我實在不知道你支持野草苺哪一點 ok ^.<
所以的社運活動都希望越來越多人支持 越多人越能對執政者施加壓力 到現在有很多人支持嗎?? 這個社團已經失敗了 因為牠們提不出合理的想法說服反對者 在自己的支持者中自我催眠 永遠都不會成長
我回你是因為 你講的話一點重點都沒有 你在多打幾篇 會相信你成長的
我在這卑微的請求你講重點 不要打一堆我都沒看到重點在哪 你要幫她們講話請加強他們這個活動的正面意義 不然說真的其實我不回也沒差 我前面的回應的反對理由都打的清清楚楚 你都沒對我的論點作出反論
拜託你說出一個讓我覺有支持他們的理由 你們不想增加人數嗎?? 加油好嗎??
女權跟地動說?? 你回去讀讀書吧 你還可以想一下 我們人類有幾個性別 你因該不常讀書吧 真的很好笑
馬的兩成支持度叫做「大眾」喔?
真怪,
草霉支持者總愛把反草霉的大眾跟馬連在一起,
那我也來把草霉支持者跟錢總統陳水貶連在一起好了,
錢總統陳水貶貪污洗錢,只剩下你們這些少之又少的支持者了!
連這些打百姓、抓學生的惡事都要陳水扁幫他扛喔?
只看聯合中時蘋果,當然會這麼無知囉。
To 樓上,
那你只看自由, 當然也很無知嘍.
不會耶,我沒有無知到不知網路上支持野草莓之眾啊~
To adfadfadsfasdfsadfas,
他沒有在看自由啦,
因為他是活在自己的世界,
更無知的世界!
所以,照鏡子吧你●
為什麼只看聯合中時蘋果會導致無知?
野草莓的人對於反對的人所問的問題一直避重就輕的回答, 試著模糊焦點. 真的是喔. 沒膽回答. 高喊人權好像他們的人權被忽略了十幾年, 好像馬政府打壓言論自由已經很多年了. 還敢拿甘地和國父來做比較.噁心
圖博人士加入靜坐比較危險?
就看馬英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區首長或是中華民國的總統之差別不同身份而定,若係前者,則當有得罪上級之虞的危險,否則何危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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