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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台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打不散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公民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我們的三大訴求從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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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電視台: http://anchor1106.blogspot.com
我們將至各大專院校與團體舉辦巡迴說明會,任何團體需要舉辦野草莓說明會者,請寄信至
1 則留言:
學生抗議的不正當性有以下幾點:
1.不熟悉集會遊行法,請熟讀並仔細研究之後再來抗議,只是由網路發起而集合在一起的烏合之眾政府為什麼要聽你們的聲音.
2.抗議時三三二二,打鬧,吃喝,一派輕鬆,對於抗議內容似乎漠不關心,只想留下青春的回憶,成何體統?
3.陳情書的遲到,代表這場抗議的幼稚和缺乏合理性,發言人更對自己所書寫的內容完全沒有堅定的信心,結結巴巴,是否從頭到尾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抗議什麼?
4.大多數為學生參加,父母所花費的心血全然枉費,不尊重自己也不尊重父母的人,有什麼立場留在號稱自由的廣場上抗議?終究只學到了把自己的自由建築在至親父母的痛苦上,情何以堪?
5.民進黨和親綠媒體以此行動大作文章,以強調街頭暴力的合理性,以及人群多就代表權力大,就代表所有人都要聽從的"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偏差觀念,這難道是學生們所樂見所支持和倡導的訴求嗎?
6.當學生們對任何法律有任何意見時,不先從正常管道申訴,就直接走上街頭抗議,實在不是大學生素質的展現,如此一個行為和不懂事的小孩子有何不同?相信這樣的處理事情方法並不是家庭也不是學校所應該教導的.
7.當自己人不聽從自己的想法時,就訴諸其它人,甚至於全世界,而從不考慮想法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如果到最後你們是正確的,那就恭喜,但如果是錯誤的呢?你們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就像那些打完人吐完口水丟完汽油彈就落跑的暴民一樣,留下來的只會是整個台灣在國際上被人笑話,被人說這個以民主的訴求但卻是以民主自由為名,行言論及行動暴力為實的烏龍國家,這樣國家的人民如何取信國際?如何讓國際接受你們的正當性?
.............請深思,請熟慮,好好想想,再行動,怎樣才是民主,怎樣才是自由,你們還是學生,不管大學,碩士,甚至博士,教授,請再想想,想想自己想想他人,想清楚了,再做出合理的行動,做一個真正大家的信服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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