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野草莓運動的同學、老師們:
如果校內有任何團體願意在校內幫我們傳播理念
尤其有需要我們到校舉辦說明會的學校,請寄信至
我們將由同學代表、老師巡迴參加各校說明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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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台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打不散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公民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我們的三大訴求從未改變──
地址: 台北市 中正區 同安街28巷7弄9號
電話: (02) 23678263
Skype: action1106
野草莓電視台: http://anchor1106.blogspot.com
我們將至各大專院校與團體舉辦巡迴說明會,任何團體需要舉辦野草莓說明會者,請寄信至
2 則留言:
我們不知道劉行政院帳對於我們國家的人民被 國家公權力的執行者 非法(於法無據地)並且暴力的剝奪行動自由, 違反當事人意志地強行帶走, 並且拒絕給予說明法條根據 這件事 的看法, 我們也並不清楚他說 "像立委在立法院要我道歉,我就沒有,這種事挺兩天就過去了。" 的含意是什麼, 我們衷心希望 劉行政院長 能盡快的面對 警察暴力強制無辜人民所引起全國的恐慌與質疑, 與警察執法時所根據的行政政命令和解讀失誤的究責, 負起一個全國行政首長的職責, sincerely.
對人民的暴力進行訴追,是國家的責任。
對國家的違憲暴力進行訴追,是人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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