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台中場直擊-台中市府官員到場刁難 2008.11.10

5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這事洽是一個檢視未來寬法集遊行範例..

野草莓這次的集遊,這位老伯是響應
你們的訴求,算是你們的一份子..

請問,你們草莓們有沒預想到這類可能的事端而做出防範..?

我看到的是只做了前段的處理,後半段在哪裡..?

相較之下,百萬紅杉軍全台遊行歷經其他他人的石頭磚頭打砸嗆聲,許多縣市的刁難禁止卻能全程安然和平..

你們草莓們小小的靜坐卻發生這種事端..
日前王定宇在台南所為是先行你們的升級報備制(無報備,你們吳豪人主張廢止集遊法)..

紅杉軍都還是合法一一申請,反觀你們聲稱要突顯,至今七日全都沒申請,還一直嚷嚷(這會給激進反對者一個滋事理由)..

自焚事件就爆露出你們思慮行事的粗操..

即便將來集遊法修寬,請問你們如何因應更有可能發生類似的事情..?

放寬後一發生事端,可是一發百端難以收拾,只有在民主先進國家,人民素質高執法嚴格下才有. 在台灣..? 你說,出事誰要負責..?

重點在集遊發起與參與者的素質才是關鍵..

如果是素質好,我絕對同意..
如果是像張銘清在台南的遭遇..
我說,草莓們你們要不要負鼓吹責任..?

我可同意放寬,但要嚴格執法..
減低風險,先試行兩年,北高市先行.

周克任 提到...

給樓上的:
等你被馬徵召當警政署長時,再來宣告你的偉大想法。
不然那種權力傲慢的講法,只是想欺負草莓比你年輕而已。
回家吃吃喝喝休息去吧,如果你不認同草莓的言論與行動,那就去申請你心愛的集遊法,也闢一靜坐區呀。躲在網路後囉唆什麼!

drtoy 提到...

照PAUL的說法,當年鄭南榕自焚也是民進黨的錯囉?沒看好鄭南榕的一舉一動囉?

那如果PAUL還算台灣人的話,那麼每天台灣那麼多人自殺是不是你也要負點責任?因為大家都是台灣人,跟你也都是同樣的一份子啊!

什麼事前段處理?什麼又是後段處理?

『紅衫軍全程安然和平、合法一一申請』這真的是今年度最大的笑話。腦殘、失憶也要有個限度吧!那麼多紅衫軍亂台、暴力攻擊路人的影片網路上都有,這也叫和平啊?!先據地為王再事後核准,這也算合法一一申請?!

素質好、執法嚴格、不出事才適用報備制更可見這位PAUL的荒謬邏輯。那開車也有可能發生車禍,那你是不是應該建議政府將人民開車的權利改成許可制?先進國家示威遊行常有擦槍走火導致流血事件,也不見這些國家在討論限縮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為許可制。本人更在2004年與2005年分別在英國與德國親眼目睹遊行演變成流血衝突,也不見這兩國因此將集會遊行改成許可制。重點不是人民的素質,重點是人民憲法保障的權利。

至於什麼『北高先行』更可看出這位PAUL的偏見。彷彿只有北高直轄市的人才是高素質的人,其他地區的人都是蠻荒野人一樣。最近的幾次遊行都是全台各地的人民集結到台北去,如果大家到台北遊行可以採報備制,我真的搞不清那麼在新竹、台中、嘉義這些地方有什麼理由不能採報備制?

PS.雖然跟丁丁溝通很痛苦,但是如果悶不吭聲,還擔心被丁丁給瞧不起~

Bob Chao 提到...

「野草莓這次的集遊,這位老伯是響應你們的訴求,算是你們的一份子」

其實這個前提有點錯誤,他主要抗議的是國旗跟「您您您」,比較接近抗議政府喪權。野草莓的訴求倒都沒有碰這個層面,而關注在人民應享的自由。

Bob Chao 提到...

另碎念一句:奇怪到底是什麼邏輯會把集遊法寬鬆與否跟暴力這兩件事情扯上正相關?要耍暴力的人根本不會管你有什麼法,又、能制約暴力的法律也跟集遊法打不著關係。

只是拿來制約弱勢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