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0日 星期三

緊急聲援--關於李明璁老師正式遭檢方起訴一事

聲援啟事:

野草莓發起人之一李明璁教授正式遭到檢方起訴!
野草莓學生對於檢方的起訴感到遺憾,並將與李老師站在同一陣線,捍衛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

野草莓學運

2009年6月9日 星期二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聲明稿:教授學者對國民黨版集會遊行法草案的回應

各位關心野草莓學運的朋友們:

集遊惡法的問題至今,國會最大黨始終對於警察過大的行政裁量權採取認同的態度。即使馬英九總統於0517時招開集遊法的討論會時,仍可見一般。去年野草莓學運時便給予學生最大支持、由台灣學界人士所組成的「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對此發出了聲明稿。請見以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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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遺憾,一個憂慮!

我們對國民黨版集會遊行法草案的回應


執政黨在去年12月5日由行政院提出「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條文內容延續戒嚴時期的嚴格管制心態。過去六個月,執政黨始終不願意正面回應民間團體之批評,直到6月4日才由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委員提出所謂「國民黨底限」的折衷版,而在社會各界均未瞭解其具體內容情況下,媒體即報導「最快6月9日表決」「本會期休會前務必通過」,就這樣一個影響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行使之重大法案,我們必須對公民社會報告我們的遺憾與憂慮:
第一個遺憾是:國民黨版仍堅持「強制報備制」

在國民黨的最新版本中,仍然維持絕對的「強制報備制」,我們無法理解當集會遊行不影響交通秩序及他人權益之情況下,國家有何理由要求人民必須將其未來幾天的行蹤(集會遊行的時間、地點、路線)向警察機關提出報告?

事實上,台灣每年的媽祖出巡,動輒數萬人、數十萬人,八天七夜,沿途經過各縣市主要交通幹道,而依現行集會遊行法「宗教活動」無須申請許可,我們未曾聽聞台灣社會因「媽祖出巡」未報備而陷入不安,「白沙屯媽祖」的出巡路線尚且是隨時「擲爻」請示神明決定,那為何獨獨要求政治性及社會性集會遊行必須「強制報備」?到底是執政黨低估了台灣社會的成熟與智慧?還是執政者的戒嚴心態作祟?執政黨這種害怕人民行使其自由權利的態度,讓人覺得執政黨是否作了甚麼事感到心虛,而擔心人民的抗議嗎?
第二個遺憾是:國民黨版賦予警察包山包海的「命令解散權」

國民黨版雖然取消了行政院版的「事前禁止權」,但是卻代之以包山包海的「警察命令解散權」。依據國民黨版的第24條草案:(1)遊行中縱使只有部分群眾跨入禁制區,舉牌兩次警告後,就可以命令整個遊行解散;(2)集會中只要有人丟擲保特瓶(使用暴力),舉牌兩次警告後,就可以命令整個集會解散;此外,集會遊行過程中只要有人:(3)「違反道路交通管制」、(4)「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或(5)「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都可以舉牌兩次後,命令解散。這些規定包山包海,將來是否命令解散,完全是由警察分局長一人主觀決定。不僅不符合比例原則,更給予警察太大的裁量權。

我們認為維護交通秩序、維護人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的安全,固然是警察的職權。但是,當集會遊行過程中發生暴力或其他「危險因素」時,警察要做的是將該特定「危險因素」排除(請其離開或強制其離開)即可,行政執行法第37條已經賦予警察此一職權,而不應用「命令解散權」來對付所有和平參與集會遊行的群眾!

在這樣的思考下,「警察命令解散權」根本是不必要的。命令一群未使用暴力的人民必須解散、停止其活動,並進而授權警察得使用武力「強制為之」,這已經超出民主國家警察職權的範圍,實際上已構成對集會遊行參與者個人「人身自由」之嚴重侵犯與拘束,依據憲法第八條規定,必須經由法院同意,而不是由警察來命令解散。
我們憂慮的是:警察命令解散權將再次成為開啟「合法」鎮暴的鑰匙

我們最深的憂慮來自於國民黨版第24條包山包海的「警察命令解散權」之後,隨之第二項規定:「前項命令解散,該管地方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依此規定,一旦警察舉牌三次命令解散後,持盾牌、警棍的警察、鎮暴部隊就可以開始對所有的集會遊行參與者「(用警棍)強制排除、驅離」,警察命令解散權將成為開啟「合法」鎮暴的鑰匙!

陳雲林事件中「暴警襲民」的畫面尚歷歷在目,濫用職權的警察迄今不僅尚未遭受法律處罰,且還獲擢升,執政黨亦未曾為警察濫權暴力的行為道歉。現行「警械使用條例」對鎮暴警械之使用規範過於空洞,而國民黨團版本中也看不到對集會遊行過程中警察強制力之行使以及鎮暴警械之使用,做出符合比例原則及憲法人權保障之明確規範。這不只是我們,也是整個公民社會的共同憂慮。
因此,我們必須在此嚴正呼籲:

執政黨就集會遊行法的修正,應該放棄「強制報備制」以及「警察擁有命令解散權」之無理堅持,並應就集會遊行時警察強制力之行使以及鎮暴警械之使用,做出符合比例原則及憲法人權保障之明確規範。如果執政黨願意就以上三項訴求做出公開承諾,我們隨時願意就集會遊行法之具體條文與執政黨做進一步協商。
執政黨應信守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委員6月4日對民間團體之承諾,在社會及朝野達成共識之前,「本會期不會強行表決通過集會遊行法」。
如果執政黨拒絕就上述內容繼續與民間團體協商而在本會期強行通過,我們絕對不會再忍受台灣民主的又一次倒退,我們將會與其他社會團體一起,對「新通過的集遊惡法」抗爭到底。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執行委員會 敬上

2009年6月8日

聯絡人: 林雪芳, 手機:0988880271 & 電子郵件: twcongd@gmail.com

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六四20週年紀念燭光音樂晚會



歷史...

你知道二十年前的六月四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
數千名學生和民眾被坦克壓過肉身,被子彈穿越青春嗎?

你知道那一整個世代的理想主義就被中國政府血腥鎮壓嗎?

你知道還有多少死去子女的天安門母親在黑夜中哭泣嗎?
你以為「蒙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摀上耳朵,就以為聽不到」嗎?


記憶...

當台灣和中國互動如此密切時,
我們卻對那個被強暴的歷史視而不見,
並且對當今中國的人權侵犯沉默太久了。
在2009年六月四日,寫染天安門的二十年後,
讓我們用音樂、影像、燭光,未海外流亡中的人權鬥士,
以及為我們深信的人權與民主信念,點上一盞燭光。


時間:六月四日(周四)晚上七點
地點:師大路公園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六四晚會地圖

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野草莓學運民眾捐款民事信託契約 大會會議記錄



野草莓學運民眾捐款民事信託契約 大會會議記錄

時間:2009年5月26日19:00

地點:野空間

與會者:
謝昇佑、鍾友全、郎咏恩、陳乃瑜、吳東流、上官良治、Yoshi、林永強、安琪、許容禎、楊承羲、楊子瑄、小葵、林定薇、蔡思怡、Ace Chen

會議記錄:

1. 由謝昇佑同學負責說明信託契約7.0版。(契約7.0版)
2. 由謝昇佑同學負責說明捐款申請辦法草案,與會者進行討論並現場提出建議。
3. 確認契約委託人為謝昇佑同學。
4. 確認信託相關事務聯絡人為郭聖潔。
5. 成立「野草莓學運資源管理組」,由上官良治擔任組長,郎咏恩、楊子瑄、林永強、安琪擔任組員,負責

1. 處理物資
2. 簡訊、官網及官方信箱、BBS、google內部平台之管理
3. 文件檔案保管(電子與實體文件清冊)
4. 通訊錄(含媒體記者)電子資料庫之建立
5. 保險庫外之剩餘捐款處理

6. 散會


2009年5月25日 星期一

野草莓基金民事信託最新進展


各位關心野草莓的朋友:野草莓剩餘款項的處理目前已經聯絡好信託架構各機制負責的社會公正人士,他們給予許多中肯得建議與想法,請見如下 — 野草莓學運民眾捐款民事信託簽約前
第一次籌備會的會議記錄:

一、時間:2009/5/23 11:00
二、地點:野空間(台北市同安街28巷7弄9號)
三、與會人士:
林峰正(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野草莓基金民事信託預定審查人)
何宗勳(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野草莓基金民事信託預定審查人)
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野草莓基金民事信託預定審查人)
李宗黎(會計師/野草莓基金民事信託預定受託人)
賴中強(律師/野草莓基金民事信託預定監察人)
劉敬文(學生)
謝昇佑(學生)
上官良治(學生)
郭聖潔(學生)
四、紀錄:上官良治
五、會議內容:

1. 「
野草莓學運民眾捐款」是2008年11月6日開始的野草莓學生運動所引發之社會力量的展現,因此,這一筆捐款的運用,理當回到青年之於社會改造的相關實踐上。為求這百萬的捐款能夠更有效率而公平、透明的被運用,故於本次籌備會討論出以下的使用方式:

(1) 申請
野草莓學運民眾捐款必須擬定完整企畫書,並交由捐款聯絡人轉呈審查委員。審查委員在六月將審查各類企畫案,並決定可補助的企畫,接受補助之案件無論經額大小,皆須於今年6月28日前寄送至1106action@gmail.com信箱,以方便捐款連絡人置放於野草莓官網上,接受公評與方案經費執行之監督。 審查結果將於2009年7月10日前於野草莓官方網頁等公開場域公布通過補助之企劃案。

(2) 完整企劃書需附以下內容:
i. 計畫目的
ii. 預期成果
iii. 方案執行者或團隊
iv. 預算書
v. 執行期間
vi. 具體執行步驟

上述資料不全者,受託人或審查委員會得拒絕核發款項。審查委員得階段性發放野草莓基金補助款。然而為鼓勵學生組織發展,若申請經費者檢附之資料詳載組織成員有學生超過15名(含)以上、並有穩定召開工作會議、明確決策機制,可提出年度計畫申請經費。

(3) 凡整理、紀錄野草莓運動以來相關檔案與資料之計畫優先補助,惟仍須提交計畫書於審查委員決議。

(4) 若六月底審查企劃後,野草莓基金仍有餘款,審查委員將視情況於七月再收集可能的企畫案,二次競核。

2. 除以上大方向外,本次籌備會討論的信託法案乃為信託企劃第五版,經過與會人士討論,尚有許多細部文字需要修改,謝昇佑將統合本次討論意見,在下周二 (2009/5/26)前將修改好的第六版信託法案與執行信託相關人士討論。

3. 散會。

總統牆內簽公約 政府牆外侵人權

感謝公民記者盧梭的整理報導

馬總統今日(5/14)上午於台北賓館簽署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與 文化權利」兩項國際公約。台北賓館外則聚集了多位野草莓學生及人權團體,他們呼籲政府 應真切地體認兩公約背後蘊含之深層價值,勿放縱文建會以活化園區之名,行毀棄景美人權 園區之實,也要求馬英九總統應明確承諾撤回行政院版集遊惡法,以保障基本人權的方向修 訂集會遊行保障法。

野草莓學生及人權團體本欲將聯合聲明書送至台北賓館交予馬英九總統,但在凱達格蘭大道 上即遭到大批警方攔阻。至中午馬總統座車離開台北賓館為止,抗議團體的訴求皆未得到政 府公開回應。

馬總統今日表示:「臺灣在人權議題上,也到了要「轉大人」的時候,我們要真正地能夠轉 大人,真正地在人權議題上,成為跟世界各國平起平坐的國家!」 ,但在場外的抗議活動過程中,部分警察及情治人員卻再度出現了許多濫權而粗暴的行徑, 這也顯示行政院版集遊法若通過,因警察自由裁量權過大,人權教育的素質又參差不齊,極 有可能會使得公民基本人權的侵害事件變得更加嚴重。

2009年5月20日 星期三

野草莓基金民間信託辦法處理現況

各位關心野草莓的朋友:

目前野草莓基金的信託辦法草案第五版以及執行信託的相關人士已經大致上找齊,在下週二(5/26)晚上7點在野空間召開大會,當天大會將
一、詳細說明第五版信託辦法
二、申請野草莓基金經費的方法
三、確認委託人(開戶學生代表)
四、確認野草莓聯絡人(工讀名額)
五、當日會議如無疑義,一週內完成民事信託流程

歡迎關心野草莓基金信託情形的朋友到場參加

以下附加兩份文檔,請事前參考--

民事信託辦法5.0
信託基金補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