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3日 星期六

第五次組際會議 會議議程暨記錄

一、 時間:98年1月2日(星期五) 15:00
二、 地點:野莓之家(牯嶺街95巷18號)
三、 應出席:奉君山(會議召集人、社運派遣組代表)、
郭凌峰(公民不服從組代表)、
Yoshi(刊物論壇組代表)、
辜郁哲(立院遊說組代表)、
莊韻親(地院觀察組代表)、
王奕凱(校際串連組代表)、
湛昆峰(國際事務組代表)、
Tyler主播(主播組代表)
四、 列席:
林乃頌(公民不服從)、黃亮尊(公民不服從)、謝昇佑(公民不服從)、陳怡臻(公民不服從)、陳中寧(公民不服從)、EX(公民不服從)、郎咏恩(祕書處)、小智(台中主播)、李懷農(財務)、楊豐光(祕書處)、李尚軒(祕書處)、陳家羽(公民不服從)、小P主播(主播組)、容禎(公民不服從)、vic(網路支援)、陳乃瑜(公民不服從)、小葵(祕書處)
五、 請假:莊韻親(地院觀察組代表)、辜郁哲(立院遊說組代表)
六、 缺席:王奕凱(校際串連組代表)
七、 主席:上官(祕書處)
八、 紀錄:中寧(公民不服從)
九、 各組工作報告
提案討論
案一:討論期限今天下午五點之勸導單
今天(1/2)上午,警方對自由廣場靜坐區開出了一張勸導單,上頭明確寫出謝昇佑、郭凌峰、奉君山三人的姓名。依據律師的意見,這可能意味著今天五點開始,警方將採取連續開處罰單的方式。這些將來可預見的罰單和公款之間的關係,應當做個釐清。
提案人建議:配合第四次組際會議的決議,1/3晚上12點以前的罰單,採公費繳納。期限以後另行討論。
                          提案人:李懷農
決議:一月四號晚上十二點前罰單由公費繳納,全場無異議通過。

案二:討論自由廣場24小時靜坐之策略問題
因應第四次組際會議決議,應針對自由廣場24小時靜坐的問題擬定共識。
提案人建議:配合提告動作以及野莓之家啟用,在完整運動策略的規劃下結束24小時靜坐。
                          提案人:郭凌峰
決議:24小時靜坐的模式將在一月四號結束,當天會舉辦野莓之家的開幕茶會(中午)以及自由廣場上的感恩晚會(傍晚),詳細流程會後交由公民不服從與秘書組討論規劃。在一月四號後廣場仍然會舉辦活動、但不一定是以24小時靜坐形式。
全場無異議通過

十、 臨時動議
動議一:財務李懷農想請問一月三日劉柏煙老先生的公祭,野草莓是否要動用公款包白包?包多少?
決議:包,金額多少由懷農依照一般禮數擬定。全場無異議通過。

十一、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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