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三

再論野草苺的具體修法主張

我們堅持朱鳳芝版本的集會遊行法草案

1.
「集會」及「遊行」的定義應嚴格限縮

在擴大維安期間,我們可以看到一些本質上並非集會遊行的事件,卻遭到警方以集會遊行法管制,例如騎機車卻被認為是遊行,集體上下遊覽車也被認為是集會。我們主張集會遊行的範圍應嚴格限縮,一方面可以避免遭政府不當利用,另一方面也可對於容易被政府打壓的言論(如政治性言論)給予明確的高度保障。例如,加入「有政治性訴求、有請願性質者,應受本集會遊行法保障等語」。


2.
「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

抗議政府要先經過政府同意,就和工會罷工需要先經過公司同意,是一樣荒謬的;真正會出現嚴重失序或者社會秩序惡意破壞者的情況,是許可制也無法預先避免的。現行許可制的規定使人民的基本集會遊行權利必須先申請才能有效發動,已經明顯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有關於人權保障的「原則-例外」關係。集會遊行權利的保障,不應允許事前審查的存在,因為事前審查的存在就等於留給政府一個進行思想內容審查的空間。現行法第11條第2、3款雖然號稱「時間、地點與方式」(TMP)審查,但實際上就是政府介入人民思想內容的最佳途徑,例如這次民眾抗議陳雲林過程中,即便沒有「明顯而立即的危險」,卻仍然被執法機關一律禁止而以解散命令驅趕,已經突顯主管機關以進行事前TMP審查之名行內容(思想)審查之實的可怕,因此我們主張應積極消除給政府有任何思想內容審查的機會,以避免創造集權政府的可能,特別是集會遊行總伴隨著政治性言論或政治性訴求,此類政治性言論最容易被政府打壓,本應受到最高程度的保障,以健全民主程序,協助追求真理,並使公民能夠自由的實現自我。此外,自願報備制的最主要精神在於:給予集會遊行積極的保障;將未報備的集會遊行與自願報備的集會遊行在合法性的判斷上給予同等支持,使自願報備的集會遊行隊伍可以主動向警方要求支援以維護集會遊行者與非集會遊行者的安全,而未報備的集會遊行也可避免被貼上有違法疑慮的標籤,也避免警方在裁量的過程中主動以違法的眼光對待。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早已指出國家有著「積極給付場地」之義務,街頭本來就不應該事前限制任何表達言論的可能,為什麼一定要先申請許可?在集會遊行過程中進行管制才是比事前管制更適當的方法;交通秩序(路權)部分也可以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做技術性解決,不應僅因可能擾亂交通秩序而給予集會遊行者太大的敵意就予以過度的限制。


3.
刪除大部分與其他法律重疊的管制秩序規定,使集會遊行的管制回歸其他基礎法律規範

在現行可以進行管制、維護公共秩序的法律之外,現行集會遊行法又加上更嚴格的管制規定,且以相對更重的行政罰及刑罰作為手段箝制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利,不僅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刑罰同時也造成寒蟬效應,使得人民不敢發聲,使得政府能夠公然迴避許多挑戰。表現自由的珍貴之處在於可以健全民主制度,協助追求真理,並使公民能夠自由的實現自我,如果沒有表現自由的高度保障,民主制度也無法健全、合憲地運作,真理將被埋沒,而人性尊嚴也無法得到充分實現。因此我們要求集會遊行法中的相關以與其他法律重疊的部分管制規定應廢除,使管制回歸其他基礎法律規範,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


4.
明文規定相關配套管制集會遊行法律下警察執法的界線

由於集會遊行的訴求通常包含政治性言論,大法官解釋已經明確表達政治性言論應該受到最高度的保障,因為這類言論不僅與健全民主程序最密切相關,也最容易被政府打壓,除非有極重要的政府優勢利益,且限制目的與手段必須緊密契合,才能對於集會遊行予以限制。我們要求在相關配套可用做管制集會遊行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中,修改出一個充分合乎憲法保障集會遊行要求的規範體系,我們也要求針對表現自由的基本人權特性作非常高度的法律規範保留,以避免警察能夠因為裁量空間的存在而濫用裁量權;警察執法的界限也應嚴格遵守相關大法官解釋的意旨。我們也希望將來警察執法的訓練過程中,能夠真正被教育如何在公共秩序的維護以及基本人權的保障之間作適當的權衡。


5.
廢除禁制區之規定

集會遊行是大多是無權無勢者陳情抗議,要求政府改善他們處境的方法,現行的禁制區規定卻不容人民挑戰行政機關;集會遊行的訴求內容與場所往往密切相關,根據不同的訴求內容,就一定會有相應的集會遊行場所。例如要求立法院通過某法案,就會到立法院集會遊行;抗議行政機關在行政過程中有瑕疵,自然會到行政機關集會遊行…
等等。如果我們承認訴求的聲音就是要傳達給訴求內容相應的政府機關才有意義,那麼禁制區的規定無疑使人民噤聲,連帶也使得集會遊行也沒意義了。因此,現行法有關禁制區的規定沒有考慮到更適合的執法手段,而一律先原則禁止,已經嚴重的侵害的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利,關於禁制區的規定應該廢除,預防失序狀況的執法細節部分不應該影響立法原則。


6.

解散命令應該刪除

就實際的集會遊行管制情形來看,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解散命令,因為所有的失序狀況都可以循其他基礎法規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處理,因此應刪除緊急命令的規定,以避免主管機關有更多濫用解散命令的機會。


7. 集會遊行負責人、代理人或糾察員限於滿二十歲且無前科的我國國民規定應刪除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條:「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因此集會遊行權利是普世的人權。集會遊行過程中所表達的內容有助於深化民主,現行規定卻限制非國民、有前科者、未滿二十歲者集會遊行擔任負責人、代理人或糾察員的權利,無疑在社會上剝奪了許許多多可能的公共議題與社會關懷的形成可能。每個人都應有平等的表達意見機會。提前剝奪這些群體的權利,不僅目的完全不合理,手段也完全不正當。

23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有病..

Unknown 提到...

加油!!
台灣現在就如同電影中的[微光城市]一般
岌岌可危
你們正是那希望的少年
請為我們開啟真正的光明
哪怕正義的燭火是那麼的微弱
只要相信
就還有希望
為無知的人祈禱
為努力的人加油
謝謝你們~~
我的心與你們同在
一個努力在台灣生存的小市民筆

Unknown 提到...

各位同學:
大家努力讀書賺錢還債吧!
馬劉政府上台不到百日,就幫大家簽下了四兆的債,還有八兆錢進大陸.未來大家一畢業就要背負著還債的日子,大家好自為知吧.

Unknown 提到...

各位同學:
大家所面對的是一個萬惡的組織,大家太單純了,情特就在你的身邊,不時給予個人,家庭,學校壓力,恐嚇威脅,現在特務出身的馬英九當家,他操弄這工具更為架輕就手.

Unknown 提到...

各位同學:
今天王卓均公布了警察同仁的懲處名單了,其中最温和的松山分局下記過處分,其他棍打記者,濫傷百姓,損毀國旗的暴警均沒事,難怪那些天警察拼了命似的胡亂打,因為上面的人在罩,王卓均還特別強調沒人下令他們拆國旗喔.但奇怪了,陳雲林所經之地只留下五星旗歡迎,其他的旗子都被拆除,原來是警察自己有默契.

Unknown 提到...

目前教育部訓委會來函針對大專學生發起一一0六野草莓學運活動情形,要求各校回報有參與該活動的學生名單.
今後更沒有學生敢參與了.會被教育部列管.

student 提到...

看的出來,修法的主意為擴大民眾集會遊行的權力及合法性
以何種方法來擴大呢?以何種方法合法呢?
野草苺的答案是:
限縮政府和警方的管制權力,不准管這個,不准管那個,管這個違反人權,管這個違反自由,管這個違反憲法...
給民眾最大言論自由和最大人權的後果,野草苺是否願意負全責,而不會最後把責任回推給政府執法不力?

在提修法的時候,如果只想到怎麼讓人民的行為和訴求(和平或暴力)合法化的話,是否也要提出:

1.政府執法該怎麼執法才可以讓野草苺滿意?
2.警方該如何在保障人權自由言論的情形之下,也能使公權力有效發揮功能!而不是任意讓民眾想在哪兒做什麼就做什麼?

質疑點:
1.許可制和自願報備都無法解決根本暴力問題的話,為何不就暴力問題做根本解決,反而就許可制和自願報備的治標問題大作文章?
2.政治性言論為要受到最高程度的保障?同樣是自由言論,本應受同樣的保障,不該有特權情況不是嗎?還是因為野草苺是屬政治性言論,所以要求要受到最高程度的保障?
3.審查有他保護社會的功能在,不該偏激的認為是不可取的限制行為,那麼請問野草苺們,開車上路前要考駕照的審查過程,是為了確定你已學會開車,那你可以為了想開車上路,而說要考駕照的審查機制是限縮人民可自由操作私人器材的不可取行為嗎??那麼要什麼樣的審查才合理呢??交給野草苺審查才合理嗎??
4.要警方支援和保護是合理的,但是在和平且不干擾其他民眾正常生活的情況下,如果因為在遊行過程中,觸犯其它法條了,警方是否能執行公權力直接取締呢?還是只能為了保護你們遊行的人,而不惜得犯瀆職的罪?最終還是遊行的人最大嗎?那麼這個社會會有多可怕這些野草苺有想過嗎?
5.要求去除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能夠約束遊行出現脫序行為的訴求實在很可怕!
試想,集會法自願報備後讓人民自由舒發言論,但發生暴力,流血,或侵犯一般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情況時,由於在遊行中發生所以無法可罰,那些人將為所慾為...最終只有野草苺認為全部的人民都是理性和平的,最近的暴力活動只是"個案"...未來若真順你們的意全取消相關罰則,請野草苺們公布每顆草苺的名單,等著一群遊行的民眾找你們"喝茶"!
6.要質疑的太點多了,最後提一點...
如果要修法,要怎麼修說清楚,什麼叫縮限,什麼才叫公平,什麼才是對整個社會的保障...等,講清楚!不是把責任都推給政府,修不好又不滿意,改了用了可能覺得不好用,再上街頭再改,一修再修修不完,問題在哪兒??問題在於民主社會總是有些人不願意照遊戲規則走,認為那是懦夫的行為,且總是想改遊戲規則,改成對自己有最大利益的遊戲規則,而不管對別人是否公平;假如不改變遊戲規則就不惜破壞全部的遊戲,翻桌,大罵...之後旁觀者會怎麼想,這些人,怎麼那麼野蠻,怎麼那麼幼稚?!

深思熟慮,是大學生應該最需要,也最常做的事情吧?
你們不是三歲小孩子了,多想想,多看看,不要都只看自己不看別人,好嗎?

一再的提出這種解釋和聲明,卻一直在犯同樣一些錯誤,什麼時候野草苺才會長大一點成熟一點明理一點呢??

Worldhero 提到...

student,不是早說了嗎?修改集遊法並不會使得管制中空,而是回歸其他基礎法律回歸其他基礎法律規範,如刑法、刑事訴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人說要把這些法律都刪掉嗎?現在的集遊法就是給主管機關太大的discretion,才會出現這麼多警察執法過當的行為。如果你認為野草莓的主張很垃圾,那麼當初連署「朱鳳芝版」草案的立委不就全都是垃圾?你根本只是在亂。

Freedom 提到...

加油!!!堅持自由與民主!別被他人冷言冷語打敗~

台灣每個人都應該站出來捍衛自己的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別讓新政府剝奪我們身為台灣公民的權力!

另有一建議,請大家一起撥電話,或到立委服務處詢問或靜坐抗議,監督他們對集遊法修法的主張與傾向!!!如果立委們不捍衛台灣民主自由以及我們的權力,就給他們直接壓力,畢竟,選民與選票都會說話!!!

Unknown 提到...

有人吃了馬英九口水喔!整天暴力暴力說不停,而且講不聽喔! 人民如果逞兇使用暴力,可以用各種法力約束制裁,但是警察使用暴力呢? 好像只有人民吃飽沒事要暴力一樣,而警察都是正直善良,我看啊! 中國文化跟中國共產黨的口水真的吃了不少.不過啊!我只能好言相勸,绝不會使用語言暴力,我想這次學運讓我學習把民主跟自由人權當信仰,而不是像鸚鹉一樣,上了哈佛的鸚鵡.呵呵!

Unknown 提到...

集遊放寬,我沒特別意見..
關鍵在集遊群眾的素質..

如放寬,請問綠營有能力約束
群眾不暴亂嗎?

綠營群眾的自制力夠嗎?

不要到時又像小英一樣,撒腿就跑,推的一乾二淨..

到時商家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誰來
維護?不要到時又推給警察..

你們草莓要記住你們今天所做的..

Unknown 提到...

集遊放寬後..

依目前綠營群眾素質,警力能不增加嗎..?

可預見社會成本及風險都要大增..

在青黃階段,你們要約束自己,否則
新法會失敗,就如立委減半的鬧劇..

Unknown 提到...

不是人民素質的問題
是打壓言論自由的問題
請問當您被壓著脖子摀著嘴巴
要你不可以出聲時
您會怎樣??

牽手護台灣是多麼的和諧
您視而不見嗎
請不要隨意的貶低別人
請正視問題的所在

Unknown 提到...

打壓..?
紅杉軍沒被打壓嗎..?
紅杉軍還被暴民砸石頭勒..

王定宇被打壓了嗎..?
攔車強撿吐胡志強口水的被打壓了嗎..?
丟雞蛋石頭汽油彈的被打壓了嗎..?

牽手護台灣..?
那是多久的事,你還以為ㄚ扁在當總統ㄚ..?

這幾年來,綠營是越來越暴戾,台上台下,多少暴力,要不要我說給你聽..?

P.S
今天洽有一則言論自由新聞..
綠營前新聞局長姚文智違法打壓
關東森台,法院一審判賠3.4億..

奇怪,當初草莓怎沒去靜坐抗議..!?

student 提到...

和一群不是野草苺,卻為野草苺出聲的人辯論
和一群不被野草苺認可,卻為野草苺出聲的人辯論
和一群為支持野草苺,卻一直被野草苺置之不理的人辯論
和一群...
...

已沒有太大意義

這些人只是為辯而辯,立足點...不明,奇怪,脫序...

公道早在人心,愛怎麼辯就怎麼辯吧,反正野草苺不會買你們帳的~~

野草苺被某些人利用,你們被野草苺利用,各取所需罷了
在我們看來,你們只是一群可憐的孩子

一群甘心樂意被利用的孩子...
作為言論暴力的打手...
成為忠心的信徒...
拼死守護自己的信仰...

在利用完後......被野草苺丟棄

好可憐的孩子們...

mary 提到...

Wild Strawberry Movement, just move on. With all your moving on on this Movement, I can see the hope of Taiwan and also see the future of the endless Taiwan next generations. My deep appreciation.

When doing the right thing, you really need not to care the useless comments, like from the person "student" etc..

台灣人 提到...

我好喜歡台灣政局這麼不穩定哦!這樣台幣貶值真好!我手上外幣很多~
我覺得台灣人長年累月被媒體洗腦了~什麼開啟光明正義,太可笑了!天真的孩子就只能靠靜坐,無知的孩子就只會被操縱.連國際新聞都不看,只會看濫情電影回家看愛情連續劇的大學生懂什麼!回家孝順父母,努力工作!賺錢,教育下一代!成為知名人士,成為政治當權人物來改變台灣比你們現在扮家家酒實際太多了吧!

台灣人 提到...

什麼沒有言論自由?你們不就已經在大放蹶詞了嗎?只會投訴責罵,自己卻沒有實際改善方法,有種你來當管理台灣好了,扁上馬上都是你們投的票耶!瞎起哄講得再好聽,到底要怎樣讓台灣變好根本沒有譜!
什麼叫”大家所面對的是一個萬惡的組織”?你是根本不了解整個世界的運作就對了,還是說你很了解所以你要鼓吹那些無知的人以達到你的目的?哪一個國家的政治沒有陰謀?最狠的是你這些灌輸敵對意識觀念的人來操弄大家!害那些學生自以為是的扮演英雄!
ps台灣都還沒有變成共產,那麼敏感幹麻!陳雲林先生要來就讓他來呀!安安靜靜的歡迎人家才有禮貌吧!遊行就可以達到目的了嗎?不要太天真好不好?警民衝突又何苦呢?丟石頭丟大便很難看耶!要支持台獨還有很多方法呀!自己人打自己人讓國際看笑話!最後還不是自己丟臉

Unknown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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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FOR REVOLUTIONS 提到...

針對艾曼達草莓所說
有關於訓委會針對1106野草莓學運的學生,要求學校提出學生名單
您是否可佐證事實!!謝謝

Unknown 提到...

不好意思,我們也只收到學務處生輔組的通知有關教部訓委會要求回報參加野草莓的學生名單,但我們也沒看到正式的公涵,若你們請記者直接去問訓委會,他們一定不敢狡賴,畢竟太多學校會收到這公涵.

M FOR REVOLUTIONS 提到...

親愛的學務長:

您好!

近日部分學生發起「一一○六野草莓學運」活動,並於各地區展開活動;敬請學務長了解貴校學生參與學運活動之情形,主動關心參與活動學生之健康、安全及學業與學習狀況;另在與學生互動時,鼓勵以合法、理性和平方式表達意見與行動。必要時,聯繫家長,並給予協助;若有緊急危機事件,請即時啟動校園危機應變處理機制,妥善因應處理。

謹此 敬祈
道 安
訓育委員會 敬啟

Unknown 提到...

或許你看到只是其一,我們收到的通知是教育部有正式的公函通知各學校照辦,而非一旨email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