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若課稅,言論自由倒退嚕!
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法過當,
台北市申請使用道路集會要點規定,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潘翰疆也分享自身經驗,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林淑雅指出,
針對台北市政府要求靜坐學生依法申請集會,
共同行動團體: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綠黨、
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台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打不散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公民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集會遊行若課稅,言論自由倒退嚕!
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法過當,
台北市申請使用道路集會要點規定,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潘翰疆也分享自身經驗,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林淑雅指出,
針對台北市政府要求靜坐學生依法申請集會,
共同行動團體:集遊惡法修法聯盟、綠黨、
我們的三大訴求從未改變──
地址: 台北市 中正區 同安街28巷7弄9號
電話: (02) 23678263
Skype: action1106
野草莓電視台: http://anchor1106.blogspot.com
我們將至各大專院校與團體舉辦巡迴說明會,任何團體需要舉辦野草莓說明會者,請寄信至
6 則留言:
Peopo公民新聞:
風雨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08)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26133
清晨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10)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26215
自由時報提出:
修改集會遊行法? 王金平:有提案就討論 【12:45】
〔中央社〕外界關注是否要修改集會遊行法,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若認為有必要就可提案,大家共同討論、議決,這件事當然可討論。
王金平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若有人在立法院提案就討論,大家都希望維持秩序與安全,要怎樣修法,就由大家共同討論。
王金平表示,若認為遊行事前申請約一週太久,該怎麼修或是否改採事後報備制,一定也有很多人不能接受,但其他人也可提出意見,大家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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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真的有試過用和平的方式提案解決問題了嗎??
你們真的找過藍綠立委或無黨立委提案,而他們不理你們嗎???為了自由就可以扭曲事實,不接受反方意見,修正自己的方向嗎???現在不是老蔣時代,不是李登輝時代,也不是陳水扁時代,現在是馬英九時代,時代在變,觀念卻還停留在以前,沒有向前進步,是受誰的影響可想而知,然而這卻是你所堅信的正義!!對只想向前進而不想向後退的多數台灣人民來說,你們的正當性當然受到嚴峻的考驗!!
野草苺學運 鄭瑞城:肯定學子用心 但應以合法途徑表達
更新日期:2008/11/10 11:45
為了抗議「集會遊行法」,部分學生日前開始在自由廣場前集結靜坐,並將這次學生運動命名為「野草苺學運」。對此,教育部長鄭瑞城10日在立法院表示,教育部已經派人前往關切,至於他本人也將往前探視這些學生。鄭瑞城肯定學生關懷社會國家的行為,但他也呼籲,這一定要透過合法的途徑。
部分學生從上星期開始集結在自由廣場,抗議「集會遊行法」違憲,違反言論自由,甚至已經展開全台大串連,而且就將這次運動命名為「野草苺學運」,而部分藍營立委除了對此表示關切之外,也希望教育部長鄭瑞城能夠前往探視。
對此,教育部長鄭瑞城則是表示,教育部已經在上星期六派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處長前往關切,並且回應了學生的訴求,送出了一百多件的雨衣。至於他是否會前往探視,目前則還在規劃中,時間還沒有確定,而雖然他認為,任何年輕人關心關懷社會國家的事情是值得肯定,但他也呼籲一定要透過合法的途徑表達意見。他說:『當然我們也給他們一個訊息,任何年輕人關心關懷社會國家的事情是值得肯定,但一定要透過合法的途徑。』
不過,也有立委質疑,學運的名字叫野草苺,就是要連結到野百合學運,讓人直接就聯想到了民進黨,而這些學生如果真的被政黨利用了,那是不是太可憐了,因此除了呼籲學生能透過合法的管道表達自己的想法,也要求鄭瑞城能進一步了解,千萬不要讓這次學運演變成了晶華事件第二。對此,鄭瑞城則是表示,目前他並沒有掌握相關的資訊,也絕對會會做進一步了解,但無論如何,除了希望學生能保重身體之外,也希望學生能了解合法也是很重要的。
本則新聞由中央廣播電台提供 2008/11/10
still laughing...still eating...吃,喝,玩,樂,年輕人們,尊重自己,這個地方這個視訊,全世界都看到了,解釋,澄清,有用嗎?
Hello, 請問各位同學,
(1) 關於集遊法
你們有沒有 survey 一下,
其他歐美民主成熟國家對"集會遊行"的處理規範呢? 難到他們可以自由到不經申請,隨時就可以佔街封路遊行?
我隨意找了一則以前CNN的新聞:
http://edition.cnn.com/2004/ALLPOLITICS/08/26/rnc.protests/index.html
有一段話:
The New York City Police Department (NYPD) and ... have agreed on a site for a protest rally this weekend.
裡面有 NYPD "agreed" 的敘述.
是否在紐約遊行也要警局的許可?
如此, NYPD 應該就會有 Protest Rules or Regulations 之類的條文.
我並未很仔細的逐字閱讀,
不過還是請你們多多例證歐美對"集會遊行"
的處理方式, 來完備/說服 民眾(and me)
認同你們的訴求.
(2) 關於警察執法過當
我同意有些方面(如拉下國旗)是太過.
但某方面,對"現行犯"的處裡,警察是太客氣了.
一様有個想法:
把下面台灣的錄影帶帶到歐美警察機關(NYPD or LAPD)作專訪,
看他們警察會如何處理, 再來客觀比較台灣警察是否執法過當.
(a)晶華抗議事件
(b)抗議人士跳上他人(參訪人員)轎車車頂.
(c)酒駕人拒絕酒測,在地上耍賴打滾.
(d)飆車族在街頭呼嘯而過,無視於員警的執法公權.
( 映像中,在美國當 警察對現行犯喊"Freeze"時,
如果現行犯繼續跑動, 美警通常是毫不考慮就開槍的.
==> 或許是電影看太多了? )
我從沒參加過任何政黨的任何遊行跟選舉造勢,「秋鬥」(工運)是我參加的第一場集會遊行。以及「反核四」跟環保團體「反高山纜車」。集會遊行如果要課稅,那「弱勢團體」的聲音就更不被社會大眾聽到!那些提議徵稅的市議員,真是該被人民唾棄!!
看了侯冠群部落格提出的主張(http://www.wretch.cc/blog/guanqunhou/8508338)他將政黨與社運團體作分隔,他認為﹕「針對之前曾有"前科"紀錄的政黨,在其申請集會遊行時徵收累進加倍的保證金及比例增加的集遊稅。」
請問要不要明訂是「民進黨」呢??
看到Helen同學回應「公民不服從」的文章﹕出自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7726.html
她寫道﹕......堅稱紅衫軍是和平的人,請到Youtobe看看,同樣也是汽油彈等等五花八門的武器齊發
http://tw.youtube.com/watch?v=bNbVemnBrw0&feature=related
也有圍毆、追打、砸店等事件層出不窮,只是很多畫面被新聞台剪掉罷了....
(我點進去看了,時間是寫2004.4.10,不是紅衫軍,而是總統大選「套句蔣友柏所說﹕選輸不服」的泛藍政黨群眾~他們不也是算「有前科」紀錄的嗎??)
以下也是Helen所寫的﹕
人民對政府或掌權者發出怒吼總是會有失序的情況發生
像是在義大利熱內亞八大工業國高峰會議,或是在西雅圖舉辦的世界貿易談判
就曾引發示威抗議者大規模的暴動,甚至在警民衝突中喪生
然而世界各大報或輿論,絕不會因為抗議活動走樣就將這些示威者稱為暴民
要看示威抗議的本質是什麼?為什麼有人被逼得不得不上街流血衝突?
這才是輿論探討的本質,也是民主可貴的地方!
國外各大媒體多是用 “Protester”、”Demonstrator”,亦即抗議、示威者來形容這些群眾,
並解釋群眾因為對馬政府的作為深感不安而不得不上街遊行
所以,人民走上街頭,難道執政者沒有責任調整自己的方針、跟人民展開對話嗎?
如果還認為一切都是發起遊行的人要負責,
這跟阿扁當初那一句「阿就選上了,不然要怎樣?」的傲慢心態有何不同?
更何況,馬總統別忘了,當初自己也認為遊行法是惡法?應該要改成報備制
我們也衷心希望,馬總統可別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了!
最後,我認為﹕如果要課稅的話﹕藍綠政客的錢通通要拿來給那些使用暴力的底層群眾,因為是你們逼得他們不得不走上絕路!!!!!
我們只有你們這些爛到無比的藍綠政黨政客可以選擇~身為「中華民國的台灣人」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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