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 星期一

關於1213自由廣場上偷竊事件的說明

  十二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左右,一名參與野草莓活動的賴同學遺失了一台筆記型電腦。在現場的野草莓工作人員徵得在場所有人士的同意後,在大家的面前檢視大家的私人物品。後來在一名自稱是輔大中文所同學的男子的外套下,發現了賴同學的筆記型電腦。
  基於無罪推定的原則,野草莓的同學先請該名男子解釋為何賴同學的筆記型電腦在他手上,然而該名男子言詞閃爍,無法給出合理交代。因此,野草莓的同學於同日上午九點半左右,尋求在場警員的協助,向警方舉報這起事件。之後,警方在查閱該男子證件時,發現該男子留給現場野草莓的個人資料全部為假,而且也不是輔大中文所的學生。

  針對這起事件,我們一如往常以「理性、和平、非暴力」作為整個學運的訴求和主軸,並且拒絕任何未審先判的粗暴言論。但是這起事件卻在部分媒體上,以一種「野草莓集體暴力、企圖掩蓋是非」的形態呈現。另外,在場的同學以及當事者都表示並沒有任何媒體對他們進行採訪,因此這樣片面而且不正確的資訊也使當事同學感到困擾和疑惑。也因此,在場的野草莓同學深感震驚並且難過,我們對這樣的誤解感到遺憾,同時,也對於媒體將野草莓對「無罪推定原則」的堅持視為文過飾非的解釋感到不滿。

  目前這起事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的程序,當事者往後也不再對此事件進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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