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轉載] 何謂“公民不服從”?

(引述自PTT2的bluepenta網友文章)

前言

民主社會強調宗教信仰和思想的自由,主張最大限度的寬容,那麼對於一個社會的主導思想或合法通過的法律和政治制度,某些公民以非暴力方式進行的出於個人良知和理智判斷的反抗到底合不合理?

何謂公民不服從?

西方政治思想有一個源遠流長的的傳統稱做「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John Rawls在此問題上有經典的闡述。他強調,此理論只使用於一個接近正義的社會,即大多數情況而言是秩序良好,但其中確實對正義嚴重侵犯而構想出來。

公民不服從只產生於多少是正義的民主社會中,是對那些承認並接受這一憲法的合法性的公民而言。John Rawls將之定義為「公開的、非暴力的、出於良知而違反法律的政治行為,其目的是促成政府改變法律和政策。」

以下是幾個容易和「公民不服從」混淆的概念
公民不服從和「一般違法行為」之不同

其區別在於公民不服從的動機乃出於對道義的關注,一般犯罪行為則出於損人利己。

公民不服從和「良心拒絕」之不同

良心拒絕是指不服從法令或法律,該法律是只適用於當事人的,舉例而言:佛教徒因為宗教的因素所以拒絕服兵役,因此被判刑服獄,出獄後仍拒不當兵,再將之判刑服獄,一直輪迴下去。現在中華民國的作法是將這些特殊因素的人改服替代役,例如去教養院當義工等等。

「公民不服從」訴諸共同體的信念,是非個人的。他是一種政治行動,並且是公開的。例如和平主義者訴求反戰。

綜合以上兩個不同之處的觀念

然而如果有一群人在街上喊著他們的某訴求,並且以他們是因為「公民不服從」而不遵守法律,這時最大的問題是如果每個團體都這樣社會秩序該如何維持。這時就關係到「公民不服從」最核心的部分。「公民不服從」是必須涉及對基本價值的判斷,也就是如剝奪少數人的言論自由、選舉權、參政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壓制宗教團體、等等。因此並非人人只要喊著我有「公民不服從」的理由,就可以任意的違法。這次靜坐的訴求是言論自由,這顯然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惡法亦法?惡法非法?

法治社會要求人們遵守法律,但如將此原則絕對化,有可能導致法律崇拜或法律萬能論,「惡法亦法」就變成可能。因此,假如公民出於良知判斷認為有關的法律是不合理的,他就有權從道義上提出抗議,直到最終得到糾正為止。而公民不服從是必須要溫和、非暴力,並且是道義呼籲的。

著名的例子

公民不服從在世界各地的例子並不少,如印度聖雄甘地的不合作運動、馬丁路德˙金恩的民權運動、反越戰和平運動,以上都是這些國家共同的歷史記憶,並形塑一個世代的氛圍。

蘇格拉底之死

當然在政治哲學上最具啟發性和著名的例子乃屬「蘇格拉底之死」。蘇格拉底被控告蠱惑年輕人和不尊敬神明,陪審團最後判之飲毒自殺。蘇格拉底堅持自己是對的,並在法庭上大聲為自己辯護。然而當判刑確定後,他依然遵守雅典法律引毒自殺。事實上當時的陪審團並無非要蘇格拉底死的意圖,因為依據當時雅典法律,蘇格拉底可以逃到別的城邦並免於一死,但蘇格拉底選擇服從。

蘇格拉底之死的啟發

蘇格拉底說他是一支牛虻,城邦就像一直高貴的馬需要牛虻的刺激。他不斷的騷擾民眾、勸誡和駁斥每個人,城邦需要這樣的人,需要牛虻叮咬使其警醒。雅典人用死使蘇格拉底永遠沈默下去,而諷刺的是:在蘇格拉底死後不久,雅典偉大的民主政體就墮落了,雅典最光輝的時期就此遠去。

小結

「公民不服從」簡單來說就是面對一個不合理的法律,民眾基於涉及基本公義和價值而公然去違反法律,並且在受到國家公權力的處罰時,心甘情願的接受。行政院前面的靜坐,最後和平的被抬走,就是一個「公民不服從」的例子。因此如果有人質疑為何不去申請集會,故意要被抬走是不合理時,如果瞭解何謂「公民不服從」,我想這個質疑可以化解。正如同惡法非法,如果一個惡法我們去遵守,並用惡法來反對惡法,這樣邏輯上並不通。

文章來源: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18.168.28.85

10 則留言:

Helen 提到...

集遊法本來就是應該修改的惡法
因為它向來是當權者用來壓制弱勢團體、少數團體或甚至是反對黨的正當工具
為何正當?對!就是因為它是「法」,可以冠冕堂皇的套上合法的帽子。

先撇開這次的圓山事件,想想幾年前的紅衫軍
施明德號召遍地開花時,南部地方的首長也可以因為政治理念不同的原因
不准紅衫軍的集會遊行申請通過,這就是用惡法合理化壓制人民聲音的例子
到時強制驅離紅衫軍就可以說因為它們是非法的、擾亂治安

再看看樂生療養院或其他社會、環保團體的抗議活動,往往人數不到幾十人,
他們的抗議活動藍綠執政時都不曾停歇,人數這麼少的集會
請問哪裡妨礙到交通、擾亂治安?
也同樣因為集會遊行這個惡法而落得必須被驅離的下場!
民主國家的人民本來就有表達意見的自由,
而人民為何要走上街頭?就是因為現有管道無法幫他們解決問題。
或對政府的施政不滿表達抗議的心聲,
然而人民要表達心聲居然還要當權者核准?!這就是根本邏輯上的矛盾

再來有些人說集遊法存在是對社會治安有幫助的
我們憲法第二十三條就明定:(基本人權之限制)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因此如果有黑道或有心人士要上街遊行鬧事,
拿刀拿槍破壞治安、妨礙他人自由甚至安全者
大可放心,因為這些情況已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公權力絕對有權介入抑止。

沒有人樂意看到暴力,而很遺憾的,這次晶華酒店和圓山事件仍發生暴力衝突
但深入檢討,馬政府難到一點責任也沒有嗎?請馬政府摸摸良心,
到底是誰在陳雲林來時佔走整個禮拜的路權,強力壓制反對聲音?
到底是誰動用全台六分之一的警力保護一個中國來的民間組織會長?
到底是誰在民眾拿出國旗時強力沒收?
到底是誰衝進唱片行禁止播放台灣音樂?強闖進飯店房間搶奪物品?
到底是誰為了保護陳雲林,對進出晶華、圓山的人強力盤查,
甚至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強押人上車載往派出所?
請見:http://vivataiwantv.blogspot.com/2008/11/day2-081104.html
我們只想問,為何一個中國的官員來,政府就可以擴權至此?
是誰給了政府這樣的權利?
請問這些行為到底合乎哪一條法律?
難道王卓鈞、蔡朝明不該出來說明,並下台以示負責?
難道只要馬英九把反對人士簡化為暴民、非法
把責任全推給在野黨主席,一切就算交代了嗎?

這次集遊法的運動,不是針對警察,也沒有人說警察就應該活該被人打
重點在於,政府能否在人民抗議時搬出公權力粗暴對待
重點在於,政府能否用集遊法泯滅所有不合它意的聲音
重點在於,集遊法能讓當權者擴權,完全不符合民主制度
集遊法由核准改成報備制,
人民要集會遊行時一樣要事先告知當局和警察機關
只是人民不需再乞求政府的「恩准」

人民對政府或掌權者發出怒吼總是會有失序的情況發生
像是在義大利熱內亞八大工業國高峰會議,或是在西雅圖舉辦的世界貿易談判
就曾引發示威抗議者大規模的暴動,甚至在警民衝突中喪生
然而世界各大報或輿論,絕不會因為抗議活動走樣就將這些示威者稱為暴民
要看示威抗議的本質是什麼?為什麼有人被逼得不得不上街流血衝突?
這才是輿論探討的本質,也是民主可貴的地方!

如果還是有人認為這次晶華或圓山事件是丟臉丟到國外去
下面我約略剪一下國際媒體大多是怎麼呈現這些抗議衝突的:
CNN:
Thousands in Taiwan protest China ties
Violent protest in Taiwan
Protests outside the area where Taiwanese President Ma Ying-jeou met with a high-ranking Chinese envoy visiting.

Reuters (路透社):
The meeting came as hundreds of protesters opposed to close ties with the mainland gathered around the meeting site, a government guest house, to denounce the two officials, according to news agencies. Riot police barricaded streets and stood in long lines with shields and batons. The previous night, Mr. Chen had been trapped by protesters in a hotel, the Grand Formosa Regent Taipei, while attending a banquet there.
Hundreds of protesters surrounded the hotel, chanting, throwing eggs and burning Chinese flags, according to news agencies. Riot police intervened and dozens of people were injured.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國際先驅論壇報):
Taiwan's Ma meets China envoy as thousands protest
Demonstrations that began hours after Chen's arrival on Monday exploded early on Thursday as a thousand protesters opposed to closer Taiwan-China ties squared off against riot police to stop the negotiator from leaving a banquet.
Demonstrators gathered hours after Chen's arrival on Monday to caution Ma against getting too cozy with China.
Taiwan's main opposition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which backed the island's anti-China president from 2000 to 2008, organized a rowdy street demonstration on Thursday as Ma met Chen, who angered many by calling Ma "you" instead of "president" -- not recognizing him as head of state.
At least 10,000 people filled streets, some lobbing eggs and trying to break through police barriers.
"My estimate is that they represent at least a quarter of the population," said Alex Chiang, associate politics professor at National Cheng Chi University in Taipei.
Through much of the night, hundreds of riot police used batons and a water cannon to fend off groups of protesters who threw rocks, bottles and trash at them outside Chen's hotel. Some also wrecked barriers to seek entry to the hillside venue.
Dozens were injured in the scuffles, local TV said.

The New York Times (紐約時報):
Pro-independence groups staged small protests around Taipei to coincide with Mr Chen's visit, waving flags and banners.
One one group offered cash rewards for protesters who hit Mr Chen with eggs.
"Taiwan is not China's! ... I'm very proud to be a Taiwanese person. ... I love Taiwan. It's my mother country," one female protester told reporters.
Thousands of police were deployed to ensure Mr Chen's safety, after his deputy Zhang Mingqing was jostled and knocked to the ground by protesters during a visit to Taiwan in October.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華爾街日報):
With about 800 Taiwanese pro-independence protesters squaring off against police outside a hotel where the two sides met for dinner, Chen Yunlin, the head of China's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 said talks this week "have progressed smoothly and have achieved satisfactory results."

可以看出各大媒體多是用 “Protester”、”Demonstrator”,
亦即抗議、示威者來形容這些群眾,
並解釋群眾因為對馬政府的作為深感不安而不得不上街遊行
所以,人民走上街頭,難道執政者沒有責任調整自己的方針、
跟人民展開對話嗎?
如果還認為一切都是發起遊行的人要負責,
這跟阿扁當初那一句「阿就選上了,不然要怎樣?」的傲慢心態有何不同?
更何況,馬總統別忘了,當初自己也認為遊行法是惡法?應該要改成報備制
我們也衷心希望,馬總統可別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了!

最後,堅稱紅衫軍是和平的人
請到Youtobe看看,同樣也是汽油彈等等五花八門的武器齊發
http://tw.youtube.com/watch?v=bNbVemnBrw0&feature=related
也有圍毆、追打、砸店等事件層出不窮
只是很多畫面被新聞台剪掉罷了....

coo 提到...

請問大家認為這次集會遊行抗議的群眾很和平理性嗎?
社會當然可以有多元化的聲音,但是一定要變成暴力衝突流血事件嗎?
這次鬧事的不是暴民不然是什麼?無辜的小老百姓嗎?
如果台灣社會的集會遊行變成無法可以管制,大家認為將來會變得怎麼樣?民眾會更理性嗎?台灣會更安定嗎?

如果還有良知與是非黑白之分,就請千萬不要支持這群堅持修改集會遊行法靜坐的學生!


我想請問這群靜坐學生:
1.台灣民眾與社會的道德自制水平有到達很高的水準嗎?
無須法律管制,民眾也全都可以和平理性的集會遊行嗎?
2.連你們身為"高知識份子"都不懂先遵守現行法律= "先
申請再集會"了,更何況是其他人?如果將法律修改的更
寬鬆,將來出了事情鬧出人命國際事件,結果無法可管,
你們要負責嗎?
若你們認為自己是光明正大正確的,為何不先申請通過
再來聚集?而要造成台灣社會的動盪不安與消耗警察人
力浪費公帑?
3.你們要集會遊行法由刑法改成行政法,是希望將來鬧事
民眾不需接受法律制裁嗎?
無辜受害的民眾警察只能自認倒楣嗎?蓄意鬧事傷人的
群眾自遊消遙嗎?
4.你們要集會遊行法修改成可以在其他國家的領事館前集
會遊行,是希望未來的集會群眾萬一跟這次一樣滋事然
後演變成國際事件,其他國家和台灣打戰嗎?你們是期望
台灣和其他國家關係變差是嗎?
5.你們要警察舉牌前先說明,那集會遊行的群眾呢?一定會
理性的安靜的和平的集會遊行嗎?會聽從警察的安排呼
籲嗎?你們能負責保證嗎?你們能保集會群眾不傷警察
嗎?
6.你們要集會遊行法由"預先申請制度"改成"臨時報備
制",是要有心蓄意鬧事的群眾更能夠自由隨時行動是
嗎?受害無辜倒楣的永遠是警察和和平安靜的民眾是嗎?
7.你們要政府警察道歉,道什麼歉?警察已經夠辛苦夠倒楣
了,警察保護和平民眾,保護社會治安,拿自己生命安危
去維持去制止這群暴民,是哪裡有錯?要道什麼歉?你們
不認為這次滋事群眾有錯卻責怪 警察政府?請問你們到
底存了何種居心?警察還差點被汽油彈丟中,警察有開槍
丟炸彈嗎?有打死人嗎?有藏石頭在身上準備丟聚集的群
眾嗎?如果有警察被燒死你們要負責嗎?
8.台灣現行的集會遊行法哪裡不好?保護守法善良的和平
百姓,管制有心鬧事傷人的暴民,是哪裡需要修改?是應
該改得更嚴吧! (例如丟汽油彈傷人的根本應該槍斃!!)

你們書讀得的多,以為自己就比他人懂得多嗎?

你們是一群自以為學歷高,眼睛就長在腳底板頭頂上屁眼的"無良知高級知識份子"!!空有驕傲自傲自大卻腦殘,完全不分青紅皂白,讓人唾棄的大學生!繳稅給教育部讓你們讀書不如把錢燒掉!
--------------------------------------------------------------------------------
像這次集會抗議的群眾,根本是一群凶殘的暴民!!

換成先進的歐美國家,早就拿警棍狠狠K下去了!!那才是這次政府警察該做的!!

台灣的暴民就是明白台灣法律寬鬆,所以才肆無忌憚的鬧事,受害倒楣的永遠都是守法和平低調的百姓,而這群學生就是幫兇!!

乾脆大家都變成暴民算了......

coo 提到...

請問大家認為這次集會遊行抗議的群眾很和平理性嗎?
社會當然可以有多元化的聲音,但是一定要變成暴力衝突流血事件嗎?
這次鬧事的不是暴民不然是什麼?無辜的小老百姓嗎?
如果台灣社會的集會遊行變成無法可以管制,大家認為將來會變得怎麼樣?民眾會更理性嗎?台灣會更安定嗎?

如果還有良知與是非黑白之分,就請千萬不要支持這群堅持修改集會遊行法靜坐的學生!


我想請問這群靜坐學生:
1.台灣民眾與社會的道德自制水平有到達很高的水準嗎?
無須法律管制,民眾也全都可以和平理性的集會遊行嗎?
2.連你們身為"高知識份子"都不懂先遵守現行法律= "先
申請再集會"了,更何況是其他人?如果將法律修改的更
寬鬆,將來出了事情鬧出人命國際事件,結果無法可管,
你們要負責嗎?
若你們認為自己是光明正大正確的,為何不先申請通過
再來聚集?而要造成台灣社會的動盪不安與消耗警察人
力浪費公帑?
3.你們要集會遊行法由刑法改成行政法,是希望將來鬧事
民眾不需接受法律制裁嗎?
無辜受害的民眾警察只能自認倒楣嗎?蓄意鬧事傷人的
群眾自遊消遙嗎?
4.你們要集會遊行法修改成可以在其他國家的領事館前集
會遊行,是希望未來的集會群眾萬一跟這次一樣滋事然
後演變成國際事件,其他國家和台灣打戰嗎?你們是期望
台灣和其他國家關係變差是嗎?
5.你們要警察舉牌前先說明,那集會遊行的群眾呢?一定會
理性的安靜的和平的集會遊行嗎?會聽從警察的安排呼
籲嗎?你們能負責保證嗎?你們能保集會群眾不傷警察
嗎?
6.你們要集會遊行法由"預先申請制度"改成"臨時報備
制",是要有心蓄意鬧事的群眾更能夠自由隨時行動是
嗎?受害無辜倒楣的永遠是警察和和平安靜的民眾是嗎?
7.你們要政府警察道歉,道什麼歉?警察已經夠辛苦夠倒楣
了,警察保護和平民眾,保護社會治安,拿自己生命安危
去維持去制止這群暴民,是哪裡有錯?要道什麼歉?你們
不認為這次滋事群眾有錯卻責怪 警察政府?請問你們到
底存了何種居心?警察還差點被汽油彈丟中,警察有開槍
丟炸彈嗎?有打死人嗎?有藏石頭在身上準備丟聚集的群
眾嗎?如果有警察被燒死你們要負責嗎?
8.台灣現行的集會遊行法哪裡不好?保護守法善良的和平
百姓,管制有心鬧事傷人的暴民,是哪裡需要修改?是應
該改得更嚴吧! (例如丟汽油彈傷人的根本應該槍斃!!)

你們書讀得的多,以為自己就比他人懂得多嗎?

你們是一群自以為學歷高,眼睛就長在腳底板頭頂上屁眼的"無良知高級知識份子"!!空有驕傲自傲自大卻腦殘,完全不分青紅皂白,讓人唾棄的大學生!繳稅給教育部讓你們讀書不如把錢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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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次集會抗議的群眾,根本是一群凶殘的暴民!!

換成先進的歐美國家,早就拿警棍狠狠K下去了!!那才是這次政府警察該做的!!

台灣的暴民就是明白台灣法律寬鬆,所以才肆無忌憚的鬧事,受害倒楣的永遠都是守法和平低調的百姓,而這群學生就是幫兇!!

乾脆大家都變成暴民算了......

coo 提到...

請問大家認為這次集會遊行抗議的群眾很和平理性嗎?
社會當然可以有多元化的聲音,但是一定要變成暴力衝突流血事件嗎?
這次鬧事的不是暴民不然是什麼?無辜的小老百姓嗎?
如果台灣社會的集會遊行變成無法可以管制,大家認為將來會變得怎麼樣?民眾會更理性嗎?台灣會更安定嗎?

如果還有良知與是非黑白之分,就請千萬不要支持這群堅持修改集會遊行法靜坐的學生!


我想請問這群靜坐學生:
1.台灣民眾與社會的道德自制水平有到達很高的水準嗎?
無須法律管制,民眾也全都可以和平理性的集會遊行嗎?
2.連你們身為"高知識份子"都不懂先遵守現行法律= "先
申請再集會"了,更何況是其他人?如果將法律修改的更
寬鬆,將來出了事情鬧出人命國際事件,結果無法可管,
你們要負責嗎?
若你們認為自己是光明正大正確的,為何不先申請通過
再來聚集?而要造成台灣社會的動盪不安與消耗警察人
力浪費公帑?
3.你們要集會遊行法由刑法改成行政法,是希望將來鬧事
民眾不需接受法律制裁嗎?
無辜受害的民眾警察只能自認倒楣嗎?蓄意鬧事傷人的
群眾自遊消遙嗎?
4.你們要集會遊行法修改成可以在其他國家的領事館前集
會遊行,是希望未來的集會群眾萬一跟這次一樣滋事然
後演變成國際事件,其他國家和台灣打戰嗎?你們是期望
台灣和其他國家關係變差是嗎?
5.你們要警察舉牌前先說明,那集會遊行的群眾呢?一定會
理性的安靜的和平的集會遊行嗎?會聽從警察的安排呼
籲嗎?你們能負責保證嗎?你們能保集會群眾不傷警察
嗎?
6.你們要集會遊行法由"預先申請制度"改成"臨時報備
制",是要有心蓄意鬧事的群眾更能夠自由隨時行動是
嗎?受害無辜倒楣的永遠是警察和和平安靜的民眾是嗎?
7.你們要政府警察道歉,道什麼歉?警察已經夠辛苦夠倒楣
了,警察保護和平民眾,保護社會治安,拿自己生命安危
去維持去制止這群暴民,是哪裡有錯?要道什麼歉?你們
不認為這次滋事群眾有錯卻責怪 警察政府?請問你們到
底存了何種居心?警察還差點被汽油彈丟中,警察有開槍
丟炸彈嗎?有打死人嗎?有藏石頭在身上準備丟聚集的群
眾嗎?如果有警察被燒死你們要負責嗎?
8.台灣現行的集會遊行法哪裡不好?保護守法善良的和平
百姓,管制有心鬧事傷人的暴民,是哪裡需要修改?是應
該改得更嚴吧! (例如丟汽油彈傷人的根本應該槍斃!!)

你們書讀得的多,以為自己就比他人懂得多嗎?

你們是一群自以為學歷高,眼睛就長在腳底板頭頂上屁眼的"無良知高級知識份子"!!空有驕傲自傲自大卻腦殘,完全不分青紅皂白,讓人唾棄的大學生!繳稅給教育部讓你們讀書不如把錢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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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次集會抗議的群眾,根本是一群凶殘的暴民!!

換成先進的歐美國家,早就拿警棍狠狠K下去了!!那才是這次政府警察該做的!!

台灣的暴民就是明白台灣法律寬鬆,所以才肆無忌憚的鬧事,受害倒楣的永遠都是守法和平低調的百姓,而這群學生就是幫兇!!

乾脆大家都變成暴民算了......

coo 提到...

請問大家認為這次集會遊行抗議的群眾很和平理性嗎?
社會當然可以有多元化的聲音,但是一定要變成暴力衝突流血事件嗎?
這次鬧事的不是暴民不然是什麼?無辜的小老百姓嗎?
如果台灣社會的集會遊行變成無法可以管制,大家認為將來會變得怎麼樣?民眾會更理性嗎?台灣會更安定嗎?

如果還有良知與是非黑白之分,就請千萬不要支持這群堅持修改集會遊行法靜坐的學生!


我想請問這群靜坐學生:
1.台灣民眾與社會的道德自制水平有到達很高的水準嗎?
無須法律管制,民眾也全都可以和平理性的集會遊行嗎?
2.連你們身為"高知識份子"都不懂先遵守現行法律= "先
申請再集會"了,更何況是其他人?如果將法律修改的更
寬鬆,將來出了事情鬧出人命國際事件,結果無法可管,
你們要負責嗎?
若你們認為自己是光明正大正確的,為何不先申請通過
再來聚集?而要造成台灣社會的動盪不安與消耗警察人
力浪費公帑?
3.你們要集會遊行法由刑法改成行政法,是希望將來鬧事
民眾不需接受法律制裁嗎?
無辜受害的民眾警察只能自認倒楣嗎?蓄意鬧事傷人的
群眾自遊消遙嗎?
4.你們要集會遊行法修改成可以在其他國家的領事館前集
會遊行,是希望未來的集會群眾萬一跟這次一樣滋事然
後演變成國際事件,其他國家和台灣打戰嗎?你們是期望
台灣和其他國家關係變差是嗎?
5.你們要警察舉牌前先說明,那集會遊行的群眾呢?一定會
理性的安靜的和平的集會遊行嗎?會聽從警察的安排呼
籲嗎?你們能負責保證嗎?你們能保集會群眾不傷警察
嗎?
6.你們要集會遊行法由"預先申請制度"改成"臨時報備
制",是要有心蓄意鬧事的群眾更能夠自由隨時行動是
嗎?受害無辜倒楣的永遠是警察和和平安靜的民眾是嗎?
7.你們要政府警察道歉,道什麼歉?警察已經夠辛苦夠倒楣
了,警察保護和平民眾,保護社會治安,拿自己生命安危
去維持去制止這群暴民,是哪裡有錯?要道什麼歉?你們
不認為這次滋事群眾有錯卻責怪 警察政府?請問你們到
底存了何種居心?警察還差點被汽油彈丟中,警察有開槍
丟炸彈嗎?有打死人嗎?有藏石頭在身上準備丟聚集的群
眾嗎?如果有警察被燒死你們要負責嗎?
8.台灣現行的集會遊行法哪裡不好?保護守法善良的和平
百姓,管制有心鬧事傷人的暴民,是哪裡需要修改?是應
該改得更嚴吧! (例如丟汽油彈傷人的根本應該槍斃!!)

你們書讀得的多,以為自己就比他人懂得多嗎?

你們是一群自以為學歷高,眼睛就長在腳底板頭頂上屁眼的"無良知高級知識份子"!!空有驕傲自傲自大卻腦殘,完全不分青紅皂白,讓人唾棄的大學生!繳稅給教育部讓你們讀書不如把錢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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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次集會抗議的群眾,根本是一群凶殘的暴民!!

換成先進的歐美國家,早就拿警棍狠狠K下去了!!那才是這次政府警察該做的!!

台灣的暴民就是明白台灣法律寬鬆,所以才肆無忌憚的鬧事,受害倒楣的永遠都是守法和平低調的百姓,而這群學生就是幫兇!!

乾脆大家都變成暴民算了......

coo 提到...

以暴制暴就對了...

Cindy 提到...

1)憲法的最高性(憲法的優越性):
讀過憲法的人都知道所謂的"憲法的最高性": 此法律層級架構下,下位階的法律不得牴觸上位階的法律,法律不得扺觸憲法,命令不得地觸憲法或法律,憲法是最高基本規範或稱最高規範,規範了國家主權以及人民的基本權利,法律是不能夠踰越的憲法的規範的~~所以"集會遊行法"本身的適法性就有問題,要拿無效的法來規範人民守法??
2)集會遊行法:
第三條(主管機關)本法所稱主管機關,係指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集會、遊行所在地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之轄區者,其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什麼時候人民集會自由必須由總統核准?(請看1106馬英九記者會說明)
3)遊行抗議的活動在先進國家皆屬正常,你可有看到G8會議外面的抗議人士?聯合國安理會開會時外面的抗議人士?
4)你只看到警察受傷的新聞就相信只有警察受傷ㄇ?警察拿著盾牌,拿著木棒,然後頭帶頭盔卻受傷慘重?民眾呢?她們穿著金鐘罩還是鐵布衫?還是鋼鐵人?怎麼打都不痛?都不會受傷?當你被人打的時候,反擊的你卻是暴民?這是你的邏輯ㄇ?
5)訂定法律是要保障大多數人的權利&義務,當有10萬人走上街頭的時候,其中500人鬧事難道就要否決其他九萬九千500人的權利&義務ㄇ?就像這次的圓山飯店事件,真正丟汽油彈有沒有超過50人?難道只看到這些少數人在濫用自由,就得否定多數人的自由ㄇ?

所以也請"野草苺運動"繼續堅持下去,想想台灣當初不也是有"美麗島事件","中壢事件","野百合運動"...ETC.哪一步在踏出去的時候,不被媒體所批評,不被政黨所利用?但是事實證明最後台灣的民主潮流都是朝著這些訴求而流的,加油!黎明前的黑暗是很漫長的!

Unknown 提到...

公民不服從是這次靜坐的重點,但很多人不懂,斷章取義或先入為主,
在這裡留言是因為這樣重要的觀念不能被不懂的人用留言淹沒,所以要在此告訴大家

一,警察遇到暴民永遠都需要制止,人民永遠都可以和平集會遊行,兩個不衝突,但當人民選擇違法時,法律不是正義的唯一標準,訴求才是,所以有人提到那黑幫可不可以報備集會遊行?會問這種問題的人就是享受自由卻不知自由從何而來的人

二,法律是用來節省社會成本的,不是正義的化身,法律永遠都是需要被檢討的,當立法院和媒體不被信任的時候,只能靠公民不服從,把法律視為單一標準的人絕對不會懂得何謂正義(不知一黨獨大的國民黨什麼時候會通過陽光法案)

三,集會遊行跟暴力是兩回事,只會說集會遊行修法就是支持暴力的人沒有邏輯

四,國際媒體如何看待台灣的這兩個事件,圍陳事件和野苺運動,不是台灣媒體看得出來的,相信媒體的是傻子,暴力有沒有錯?為了正義的暴力是對的,為了自利的暴力是錯的,對錯不是暴力本身

五,當集會遊行出現暴力時,警方維安是正確的,當沒有出現暴力時,警方要懂得拿捏,警方的責任不是評論惡法,而是執行所有法律,但惡法卻是政府的失職,圍陳事件警方的失當很多人察覺不到,只注重在暴力份子,但這是為什麼野苺運動分別訴求兩種人,一是政府:惡法,傲慢,一是警察國安首長,執行失當
群眾的暴力也許有錯(不知道這些暴民在衝什麼),但不能因此說警察沒錯

六,報備制的集會遊行的確要讓警方更費心,警方從此要在每次已報備的集會遊行維安,出現暴力就要執行,相對於目前的媒體與立法院,這樣的社會成本絕對值得

七,要警察首長道歉不代表認可暴民,是要警察首長針對過程中失當的部份道歉,因為暴民的出現就說警察不用道歉沒有邏輯也太被媒體操弄了

八,集會遊行不代表暴力,暴力本身才代表暴力,更何況當政府失職的時候在惡法之下有可能只能暴力,但不代表允許自利的暴力行為,很多人一大堆沒有邏輯的言論就是政府惡法宣傳的工具和手段

張瑞益 提到...

"已啟用意見管理。 所有意見都必須經過網誌作者核准。" -- 有趣的背叛, 讓我忍不住想試試

目前你們的訴求既不平衡也難以實行, 卻堅持不調整, 只是持續增加對立. 帶你們出來的教授同仁難道從未幫同學想過如何下台嗎? 還是就是玩到我贏才能收手的心態?
玩弄一些政治名詞並不會增加民眾對你們的支持, 千萬不要被幾個人吹捧, 就無法反省. 台灣有多少人, 比例一算, 就知道是你們的支持者多, 還是想利用你們的人多. 若連社會上多數人的心聲都充耳不聞, 自以為堅持的到底算是什麼呢?

Unknown 提到...

我個人認為,你們並沒有下心,仔細的思考所有事情前因後果。年輕人有熱情是好的,但年輕人也是很容易被此種熱情沖昏了頭,尤其當教授是有某種鮮明立場的情況下,學生很可能就做出失真的判斷,並挾正義之名卻行愚蠢之事。有沒有把各方的立場都考慮進來了?有沒有探究政治演變與人民知識和正確的政治與公民素養是否已培養好了?每一個視力都還是有不同之本質,但年輕人卻在熱情的蒙蔽之下,不願看清。

而最後等到你們的年紀更成熟了,才發現自己原來做的是蠢事以後,你們會有勇氣面對自己嗎。我不認為你們敢。

要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受過教育的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