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對今日自由廣場自焚事件的說明

我們對劉老先生在廣場旁的道路自焚此一事件感到非常難過。當發生此事之時,所有參與靜坐同學在現場立即拿水、毛巾和滅火器前往搶救。目前傷者已送往台大醫院急救,警方也展開調查。劉柏煙先生曾經在我們的公民靜坐區參與靜坐,我們也曾經邀請他進來和學生對話,抒發自己的心情。但是,非常遺憾我們並沒有說服他。

今天上午十點左右,用袋子裝著兩瓶汽油在現場徘徊,並散發傳單。經由現場值班的輔大心理系何東洪老師出面與他溝通,理解他的訴求,拿走他的兩瓶汽油,並和他一起走到公民靜坐區。學生也立即準備滅火器以防任何不測。

臺灣社會社會長期以來,有太多弱勢的人的聲音無法被聽到,根據何東洪老師和他的談話,劉先生帶著很深的 鬱怨,無法紓發,以致採取這種傷害自己的方式來表達。

我們知道自己在這裡靜坐,受到社會很多關注,讓許多人非常期待與寄望。我們有義務承接這些被忽視的聲音。我們會鞭策自己,盡最大的能力,傾聽這些弱勢的聲音,和他們站在一起,這也是我們這場運動的初衷。

15 則留言:

student 提到...

反對不中立的野草苺連署網: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823154900/index.php?serial=200811823154900

Ellen Huang 提到...

不管你們中立或是不中立
我認為, 當國家給我的言論的自由時
大家有權力把心裡認為對的事情拿出來說!!
但是
看見這樣的"自焚事件"
真的很痛心
因為透過"衛星電視"看到學生們的靜坐
開始關心起到底發生什麼事情!!
希望你們能夠加油
===============================
(OS: 有紅衫軍~為什麼不能有 野草莓)

初生之犢 提到...

紅衫軍,經過集游法申請核可的合法遊行
這活動,根本將法律踐踏
原來非法活動只要透過街頭就可以將其合理化,那殺人放火是否也可以透過街頭比照辦理!

紅衫軍運動時期,民盟的黃光國教授與張亞中教授,均曾因為未經許可而集會,致遭起訴,
違法的人就是要接受公評!這就是民主與人權,唯有透過合法途徑,修法上立院,集會先申請,才能讓廣大的民眾心服!

況且,你們議題的正當性,還是讓人質疑的,因為一開始,你們的訴求根本不是集游法,我強烈懷疑,要不幾天,你們一定又會變出新的訴求!
不要利用學生的正義感與愛心,行社會對立分裂之實,只為滿足少數人的政治前途與野心!!

自焚已經是一種警訊,各位目前面臨環境失控的邊緣,如真關心游集法,現在應該進立院!!

Unknown 提到...

白草莓..? 藍草莓..? 綠草莓..?

Unknown 提到...

既然有注意到了,還找人陪他,也備了滅火器。。

為何還讓他有機會自焚。。?

TOM 提到...

身為警察子弟,我為警察(波麗士)加油打氣,警察代表法律,法律沒改他們就要執行,實在無辜.然總統或行政院長可以不執法嗎?當然不行,所以向立院訴請修法才是癥結.

衝突流血事件是明顯的少數人士故意挑動,而這些人行為也違反憲法保障他人的規定,如因此要蔡英文或一些民代關注者下台合理嗎?

靜坐只是浪費你們的時間,尤其國立大學的學子,國家補助你念書,你肩負更高的社會責任,何謂真自由,現在妳仍不能體會,得經過社會歷練.除非...你是另有目的,那我只能勸你,台灣已經夠亂了,我們需要社會秩序,金融秩序,倫理...

我倒是很贊成一打下課鐘,馬上走人,校規說我可以走,我當然就走啦!且更者,如果上課可以臭罵老師,不交作業,但他不能當掉我(在此我比喻老師如警察),那更好.下課後把老師蓋布袋,因為我"認為"他教不好,所以我有揍他的自由!...這樣對嗎?

Unknown 提到...

早先發現此人異常,為甚麼不通知警察來接續處理?

大頭仔e厝 提到...

何東洪老師拉著劉先生的手,說話的畫面:

靜坐中的自由(自由廣場學生靜坐1111)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26310

Unknown 提到...

早先發現此人異常,為甚麼不通知警察來接續處理?

既然有注意到了,還找人陪他,也備了滅火器。。

為何還讓他有機會自焚。。?

我覺得你們處理此事不夠慎重..
他自焚的地點離你們不遠啊..

匿名 提到...

有點長 拜托一定要看完~

才第二天去參加靜坐,沒想到就當場目睹了這場自焚事件,從一開始的害怕發抖,後來轉成了沉重的擔憂。坦白說我並不是真的完全認同修集遊法這件事,只是因為認同野草苺的人權精神才去支持。因為事實上部份會集結抗議的政治狂熱者之行為的確是比較激進的,在還未解決嚴重藍綠對立前,貿然開放只會激化對立情勢上升。台灣民眾能像各位一樣理性提出論述來討論的,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

而這次的自焚事件,讓我看到的是,這位自焚阿伯擁有言論自由,若他去申請也可以有集會遊行自由,但重點是沒有任何能幫他改善現況的人要仔細聆聽他的訴求並為他而改變。就像是紅衫軍抗議了那麼久,阿扁還不是順利的做完他的任期;就像是830.1025.嗆馬圍陳遊行,馬英九也沒有什麼善意回應;要不是野草莓是沉寂已久的學運,哪能有什麼影響力?所以當大家遊行靜坐抗議完了之後,當權者還是可以視而不見。民眾怒吼出的訴求,能真的達成的到底有幾個?因此才會有人一直把怒氣和怨氣累積到需要激烈到自焚的程度。

修改集游法,會不會只是治標不治本?
與其幫民眾爭取抗議的自由
不如幫民眾爭取一個不需抗議的環境

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藍綠會如此對立? 大家有沒有想過社會上為什麼這麼多弱勢團體需要為自己的權益抗爭? 大家有沒有想過當初努力推展民主自由的阿扁,為什麼今天會變成貪腐的權力?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學生發聲,能如此受到鼓勵和關注?

原因只有一個—〞利益〞

因為藍綠都只求自己的利益,為了利益他們不顧一切撕裂台灣;因為阿扁從只求民主的抗爭階級,變成只求利益的貪污總統;因為學生沒有利害關係的身分,所以社會才覺得我們單純。

所以藍綠衝突還有政治腐敗的根本解決之道,不就是解決利益衝突嗎?而能解決利益衝突的辦法 不就是透過完整的陽光法案?但可怕的是因為關係到所有政客的利益,
所以藍綠將會團結一致的讓陽光法案在台灣的國會永遠見不到陽光。這件事有多嚴重你們知道嗎?

我想~
如果政治清廉就不會有官商勾結,如果能把政客貪污的空間壓縮到最低,沒得貪污的話,只顧自身利益的政客就不會想繼續搞政治;而下一代來搞政治的,就會是對社會進步有理想抱負的人。那我就可以期待20年後的台灣會是一個族群真正融合,政黨可以互相求同存異、和諧發展,政府以民眾福祉為第一考量。

我不是國立大學的學生,我不懂法律也不懂政治;但我看到權力的傲慢和台灣的未來多麼黯淡。我多希望下一個總統能像王永慶一樣,不貪圖自身利益又肯為平民和弱勢付出;我多希望以後在國會、議會、2100全民開講還有大話新聞,都可以聽到有如今天下午在野草莓靜坐會場般的理性平和且有建設性的討論。

政治清廉我想是全民的共同理想,但能為全民實現的卻不是藍、也不會是綠。
只有靠學生再發起另一個學運,讓大家聚焦於陽光法案這個議題,促成陽光法案的公投,才能讓未來整個政治運作正常化。希望大家在達到野草莓學運的目的之后,可以趁勢繼續籌畫下一場〞向日葵學運〞,台灣真的到了一個需要徹底改革的當口,學生一定要團結起來,將台灣推向更好的未來。

民生民聲 提到...

非常同意nao的看法
其實檯面上的政治人物之所以步入這條不歸路
起初也是本著一顆要國家好 為人民找想的心
然而自己孤立奮戰是無法取得曝光的
所以加入了自己較認同的政黨
說是較為認同 其實還是會對體制內的惡鬥感到不滿
擁有權力之後 想要鞏固權力的心油然而生
就混採取對自己較有利 卻失公平正義的制度
比如說立委選舉的並立制 以及二審宣判者不得提民立委制度 還有陽光法案
利益與權力使政治人物淪為政客
所以藍綠將會團結一致的讓陽光法案在台灣的國會永遠見不到陽光
因為學生沒有利害關係
所以意見更為可貴
請大家加油 會許有朝一日 擁有權力的是你們
但是 勿忘初衷 不要忘了我們要的是一個更好的社會
改革是不會有停止的一天
因為法律也不會有真正公平的一天
這是沒辦法的事 因物大家都有自己所支持的正義
也希望這次行動能喚起政客們的初衷
讓他們想起以前的自己比現在的自己更值得敬重
這不是藍或綠單方面的問題
也希望 大話 2100 不要在對立
或許你們的目的是鞏固節目的支持民眾
但是單方面的事也太狹隘
媒體的義務不是洗腦觀眾
而是要揭開一般人民看不到的事實

話題再會到政黨政治
我很不喜歡每次立法院的幹部選舉各黨都派人監票
而立委們也都技巧性亮票
政黨是媒介
但是不需要支持它所作的所有決策
就像美國7000億紓困案在表決時
議員們有自己的意見
不完全受黨的控制

另一個觀點
政黨不需要挺一個政治明星
而對他的所作所為所言完全贊同
而政治人物選舉也不需要發大筆的經費
因為需要大筆經費
難免包商 或者各方面都有對價關係
希望有朝一日 能有一個把所有經費捐給國際慈善團體的候選人 能受到支持與注意而當選

政治清廉
政府廉政愛民
社會安定
需要大家的打拚

這次活動是由學生發起
不應被任何政治團體汙染
支持的是理念
而不是為了名利而來的政客

pacsil 提到...

I feel hopeless to all of you trying to influence other people's believe with serious flaws in your logics. Here the debt is “Everyone should have right to exercise their freedom of expression for their believe”. This is fundamental right given to all human. This basic right should not have any compromise like merchandise.

The poll you posted on your website has very serious flaws of linking violence to the right of freedom of expression. Your assumption is people are born with violent. Therefore, you offer the choice of freedom of expression using violent force, freedom of expression with limited violence, and freedom of expression with constrained violence, …. Someone has posted a message indicating your ballet too bias. I think you didn’t get it. I am going to explain to you why your poll too polarized. Assume ‘A = non-violent people’, ‘B = violent people’, ‘C = everyone’, and ‘A + B = C’. F1 = freedom of expression’, ‘F2 = freedom of expression with limited violence’, and ‘F3 = freedom of expression with constrained violence’. F2 is subset of F1 and F3 is subset of F2.

F1(C) = F1(A + B) = F1(A) + F1(B)
F1(C) = F2(C) + NOT(F2(C))
F2(C) = F2(A + B) = F2(A) + F2(B)
F1(C) = F3(C) + NOT(F3(C)) + NOT(F2(C))
F3(C) = F3(A + B) = F3(A) + F3(B)

You given the choices of F1(B), F2(B) and F3(B). What happen to F1(A), F2(A) and F3(A)? They are excluded from your poll. Next time please make sure to include all possible scenarios.

The other comment suggested that because he is family member of polices and because polices is representing of laws, therefore, there is no need to fight for freedom of expression. Where is the logic in this reasoning? The people give representation of laws to police. Freedom of expression is human right for the people. Why would a society will hire polices to take away their basic right. It makes no sense. I am also a police family member. Being a police family member do not give right to police for taking away people’s freedom of expression.

Other comments attacking DPP with their assumptions and conclusion are totally off the relevance of the appeals from this protest. Those emotional statements and polarized comments will not help the debt. Please bring your arguments focus 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stead of polarized attacking statements.

Unknown 提到...

還有,汽油引發的火應用滅火器
或包裹隔絕空氣法..

節錄


火災發生時,應設法將易燃的物質盡快搬開或隔離。一般最常用而方 便有效的滅火方法是噴水,因為水很容易吸收大量的熱,使燃燒物的溫度 降到燃點以下,而且可以隔絕空氣,達到滅火的目的。但如果燃燒物是沙 拉油或汽油,潑水反而危險,因為油類的密度比水小,所以會浮在水面上擴散,使火勢更加擴大。電線走火的時候,也不可以用水來滅火,因為水會導電,而易造成觸電傷人。

Unknown 提到...

這事洽是一個檢視未來寬法集遊行範例..

野草莓這次的集遊,這位老伯是響應
你們的訴求,算是你們的一份子..

請問,你們草莓們有沒預想到這類可能的事端而做出防範..?

我看到的是只做了前段的處理,後半段在哪裡..?

相較之下,百萬紅杉軍全台遊行歷經其他他人的石頭磚頭打砸嗆聲,許多縣市的刁難禁止卻能全程安然和平..

你們草莓們小小的靜坐卻發生這種事端..
日前王定宇在台南所為是先行你們的升級報備制(無報備,你們吳豪人主張廢止集遊法)..

紅杉軍都還是合法一一申請,反觀你們聲稱要突顯,至今七日全都沒申請,還一直嚷嚷(這會給激進反對者一個滋事理由)..

自焚事件就爆露出你們思慮行事的粗操..

即便將來集遊法修寬,請問你們如何因應更有可能發生類似的事情..?

放寬後一發生事端,可是一發百端難以收拾,只有在民主先進國家,人民素質高執法嚴格下才有. 在台灣..? 你說,出事誰要負責..?

重點在集遊發起與參與者的素質才是關鍵..

如果是素質好,我絕對同意..
如果是像張銘清在台南的遭遇..
我說,草莓們你們要不要負鼓吹責任..?

我可同意放寬,但要嚴格執法..
減低風險,先試行兩年,北高市先行.

Migrant Li 提到...

Nao、民生民聲
難能可貴的留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