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集遊法] 集遊法是一面鏡子(2008/11/13 苦勞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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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台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打不散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公民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我們的三大訴求從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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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電視台: http://anchor1106.blogspot.com
我們將至各大專院校與團體舉辦巡迴說明會,任何團體需要舉辦野草莓說明會者,請寄信至
3 則留言:
集遊法--美日德英
回應student:
你寫了5個訴求5個宗旨,
然而你的總共4點執行只呼應到了第4點宗旨而已,
其他5個訴求和4個宗旨該如何達到呢?
而且反野草莓就反野草莓,
何必還要掛羊頭賣狗肉說你反暴力呢?
野草莓根本就沒有任何暴力行為啊 囧
野草莓根本就沒有任何暴力行為啊..??
小藍莓嗆聲被野草莓外圍份子惡行相逼,退避他處..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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