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3日 星期二
台北野草莓第一次組織章程討論會
野草莓運動持續至今,邁入了組織化的階段,為了讓更多人能夠參與討論野草莓的組織章程,在此公布章程草案1.0版,歡迎各位點擊下載、預先閱讀,並在2009年2月7日(六)下午一點至野草莓實體空間(台北市同安街28巷7弄9號)加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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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台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打不散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公民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我們的三大訴求從未改變──
地址: 台北市 中正區 同安街28巷7弄9號
電話: (02) 23678263
Skype: action1106
野草莓電視台: http://anchor1106.blogspot.com
我們將至各大專院校與團體舉辦巡迴說明會,任何團體需要舉辦野草莓說明會者,請寄信至
2 則留言:
宗旨就一個
就是初衷,這也是當初支持者和捐款者所認同的訴求宗旨
訴求達成了才能改變
其它衍伸作業是方向和行動,非宗旨
我們的三大訴求從未改變──
馬總統、劉院長道歉!(為什麼必須道歉)
警政、國安首長下台!(為什麼必須負責)
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為什麼必須修法)
KC 說的沒錯 :)
本人會繼續支持野草莓的任何作為的同時 也請同學們莫忘初衷 :)
至於前兩項 請求恩賜似的訴求 我早已不寄希望 但對 第三項的"立即修正集會遊行法" 務請大家一起努力奮鬥 不達成目標 絕不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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