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6日 星期日

野草莓抗議集會遊行法限制公民自由

今日(16日),廣場學生約十人預備前往台北車站發傳單,經過凱達格蘭大道,沒有手持標語,沒有喊口號,只是單純散步行經,就被警方舉牌要求解散。發言人許仁碩表示,我們認為這已經嚴重侵犯了個人的行動自由,顯示了集會遊行法的荒謬之處。

11 則留言:

子虛先生 提到...

我與你們一樣,都是大學生,你們中間應該也有不少人是跟我同校的。最近我也一直在留意你們的學運;很老實地說,你們的學運從別人眼光看來,似乎是「變質」了,更讓人擔心的是,當你們受到愈來愈多的聚焦,也讓我們有:「你們被有心人利用了」的疑慮。這實在是你們不得不警惕的。

另外,當你們控訴政府「濫權」、人權「不見」之際,可曾想過當日暴民之舉動?我當日看新聞,看著那群如瘋子一般,被黨派利用的暴民之舉措,心底是何等之痛!警方之執法,我不認為有問題,你們又知道有多少警察因那群暴民而受傷嗎?我希望今日的你們,千萬不要被黨派利用了。

修法改善條例,有其必要,馬總統也認同你們的意見;衹是要馬、劉道歉,蔡、王下臺,根本就沒有這個需要;相反,要好好反省的,應該是那群暴民。一個有素養的社會,人民不會因示威、表達意見而訴諸暴力行為,但偏偏我們臺灣社會卻存在著此許多敗類。欲人重之則必先自重,欲得自由則必先自制;自己先放縱自己的行為,卻罵政府「濫權」,更要求其道歉,真不知從何說起!你們應該把焦點放在完善法例上、提出你們的見解,為日後防患於未然。至於當日政府之舉動,我認為實無不妥之處,即使有少許失當行為(如禁播臺灣歌曲),我不認為要用放大鏡過度詮釋;你們若仍對此等小事興問罪之師,衹會讓他人對你們有「為虎作倀」之印象,慎之!

Unknown 提到...

今日(16日),某恐怖份子約十人預備前往凱達格蘭大道散播致命病毒,並預計透過爆破闖進總統府,他們沒有手持標語,沒有喊口號,只是單純假裝散步行經,就被警方舉牌要求解散。發言人許仁碩與這些貌似學生的恐怖份子談話,確認他們只是要前往台北車站發傳單。
我認為,這是總統府運用集遊法,免去台灣一場災難的勇敢表現。


你真是需要看場合,看地點阿!許仁碩同學。

Jeff 提到...

建議2人一組到每各捷運站發傳單,現在馬政府一定會限制你們宣傳理念。如果可能建議直接用夾報的方式送到每一訂報戶〈自由時報應該會配合〉。
另外可以進入學校,利用學生社團擴大影響力,不必侷限在大學,高中也可以。
一些百姓的聯署也很重要,連署單可以透過學生家長擴大全台,收集百萬份連署名冊,將會是一份驚人的武器。
任何動作皆要快,因為時間將會沖淡一切,盡速辦理。
參與蔡丁貴教授公投法補正靜坐者 留

newair 提到...

或許我的純真 喚不回你們的良心
或許我的身軀 敵不過你們的狠心
或許我還沒有足夠的財勢 贖回你們早已出賣掉的靈魂

但我的心會永遠清澈 …….
而我的靈魂已在全世界燃燒 !!

Unknown 提到...

不知道有沒有影片為證?如果下次有這樣的事情就把警察的行為給拍下來。

fumanchu 提到...

Hi everyone.
Here is my message fron Japan.
加油野苺

Please refer to:
http://dehoudai.exblog.jp/10151502/

古山恵一郎

Unknown 提到...

野草莓運動在這裡受到很多攻擊,不過他們的理由都是似是而非,眼光短淺,不去深究源由,而且企圖轉移焦點,一聲聲一句句的醜化別人為暴民就可以掩蓋人們對馬政府的失望及不信任嗎?是誰先破壞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誰的作為讓人民回到白色恐懼時代?做為一個執政者如果不能去傾聽其他的聲音,還爛用權力去消滅跟他不同意見的人,這就是集權,就是暴政,如果沒有人站出來糾正這種錯誤,最終受害的會是全體人民.

Taiwangogo 提到...

重申活動訴求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Unknown 提到...

Taiwangogo的言論真的很多政治性口語,危言聳聽!
*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是嗎?
*在臺北「各處」--->遍滿台北?
*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是否有畫面呢?只要撥出來,你一定可以號召百萬人上街頭。
*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路過哪裡,不是台北各處嗎?
*暴力化的國家、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
*輕佻地詭辯和推責--->是你個人主觀見解
*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你真的很好笑ㄟ!
*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這也是你個人的想像吧!
*違憲違法--->可以確實提出抗告。進入司法程序。
*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據我了解,不論什麼情況,沒有警察會理直氣壯在鏡頭前說話的,除非他不幹了。

有人認為你們與政黨掛鉤,希望不是,否則這些有為的大學生、教授,文字工作者,也不過就是政黨的「打手」而已,過去對學運清高的形象,似乎在你們的輕忽大意中蕩然無存。
太多挑動性的言詞,令人反感!好像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這些敘述在理智分析下,不過是個人意識的產物。
越來越不尊敬你們!

Unknown 提到...

Taiwangogo的言論真的很多政治性口語,誇張又兼具挑撥!
*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是嗎?
*在臺北「各處」--->遍滿台北?
*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是否有畫面呢?只要撥出來,你一定可以號召百萬人上街頭。
*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路過哪裡,不是台北各處嗎?
*暴力化的國家、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誇大言詞
*輕佻地詭辯和推責--->這是你個人主觀見解吧!
*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崩解個頭,你真的很好笑!
*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這也是你個人的想像吧!
*違憲違法--->請你確實提出抗告。進入司法程序。
*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據我了解,不論什麼情況,沒有警察會理直氣壯在鏡頭前說話的,除非他不幹了。

有人認為你們與政黨掛鉤,希望不是,否則這些有為的大學生、教授,文字工作者,也不過就是政黨的「打手」而已,過去對學運清高的形象,似乎在你們的輕忽大意中蕩然無存。
太多挑動性的言詞,令人反感!好像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這些敘述在理智分析下,不過是個人意識的產物。
「全台灣知識份子」越來越不尊敬你們!--->以偏概全的誇大法。

student 提到...

to linda:
有些基本觀念您必須要清楚~~

""野草莓運動在這裡受到很多攻擊,不過他們的理由都是似是而非,眼光短淺,不去深究源由,而且企圖轉移焦點,一聲聲一句句的醜化別人為暴民就可以掩蓋人們對馬政府的失望及不信任嗎?""

ans:這些"攻擊"轉移了什麼焦點,把焦點轉為暴力嗎?難道這整個事件不是一堆的暴力事件嗎?只有政府和警察的暴力才是暴力,人民和政黨和媒體的暴力不是暴力嗎?同樣在同一個時間和同一個事件中產生,難道不應該以相同地位和立場來加以譴責嗎?避重就輕的處理事情才是真正的轉移焦點,言不及義,和言行不一,這樣的作法要得到大家的認同....差遠了,和馬不馬政府,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有政治和他有關係...)

""是誰先破壞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誰的作為讓人民回到白色恐懼時代?""

ans:這個問題問的好,是誰先破壞民主自由人權的,請你用相同的問題問問那個在陳雲林來台前就先行使他所謂"自由人權"的暴力行為的人,他難道不是先破壞的人!不然你認為是誰?你看事情都只看一部份的嗎?讀書都只讀一部份的嗎?

""做為一個執政者如果不能去傾聽其他的聲音,還爛用權力去消滅跟他不同意見的人,這就是集權,就是暴政,如果沒有人站出來糾正這種錯誤,最終受害的會是全體人民.""

ans:執政者己經聽很多聲音了(野草苺倒是聽的少了的多),比起以前要好千萬倍,當然你會認為不夠,因為他沒聽到你的聲音,這我就不加評論...至於消滅不同意見的人,我想野草苺也正在做這樣的事,事實上每個人都在做這樣子的事,因為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場,也正是言論自由的意義,但是前提是""不能妨害他人的自由""在此前提之下你的自由是成立的,在但在於妨害他人的自由的情況下,去行使你們所謂的自由和人權,是不可能被許可的,因為不被許可就說這個政府是暴政,是集權政府,我想沒有人會認為你是公平是正義的一方,只會認為你是為了逞一時之快的野蠻人.

民主,自由,人權,不是你也不是我說了算,是要大家的共識,如果無法得到大家的共識,說了這麼多你認為是正義之聲的話,有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