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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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台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打不散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公民挺身保衛台灣得之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我們的三大訴求從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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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至各大專院校與團體舉辦巡迴說明會,任何團體需要舉辦野草莓說明會者,請寄信至
1 則留言:
我想請問同學們場外的保全人員是誰提議請的,還有他們的作用是什麼?
聽到人說這是請來顧包包裝備以防被偷的,覺得很傻眼。搞運動還有這樣搞的?
錢不能這樣花啊...多跟其他社運團體請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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