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1610521560786107032.post3696494547901530798..comments2023-11-04T18:26:09.304+08:00Comments on 野草莓運動 - 抗議行政濫權、總統院長道歉 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 【活動訊息】1207 野草莓全台大會師MIS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1533452061437541845noreply@blogger.comBlogger1125tag:blogger.com,1999:blog-1610521560786107032.post-19062804289971922702008-11-27T23:39:00.000+08:002008-11-27T23:39:00.000+08:00馬政府一步步吃掉公視 2008年11月預算仍凍結中轉載~政治干預公視 立委創下惡例 /羅世宏(作者為...馬政府一步步吃掉公視 2008年11月預算仍凍結中<BR/><BR/>轉載~政治干預公視 立委創下惡例 /羅世宏<BR/><BR/>(作者為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副教授)<BR/><BR/>2008-08-05<BR/><BR/>(本文同時刊登於2008年7月30日蘋果日報)<BR/><BR/>公共電視最遲到10月份將發不出薪水!怎麼回事?原來,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去年為了抵制新聞局,造成新聞局編列年度捐贈公視基金會的9億元預算也遭到凍結半數池魚之殃。政黨輪替後,教育委員會解凍了新聞局的其他預算,但卻直到現在仍未解凍公視1/2的預算,實在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BR/><BR/>各國立法保障經費<BR/><BR/>沒錯,新聞局依法編列預算,國會也確實有權審查和凍結預算,但立院諸公磨刀霍霍向公視,持續凍結依法通過的公視預算,無論理由再怎麼冠冕堂皇,都已經立下政治不當干預公視的惡例。<BR/><BR/>綜觀各國公共電視經費來源,收視執照費、政府撥款或廣告收入各在某些國家成為公共廣電最主要的經費來源。有些國家(例如:英國、瑞典、芬蘭、丹麥、挪威及日本)以電視家戶繳納的執照費為主,有些國家(例如:澳大利亞、加拿大、香港、台灣)以政府撥款為主,另一些國家(例如:西班牙)則以廣告收入為主要經費來源,另外也有若干國家是以電費附加稅(例如:土耳其)、菸酒附加稅(例如:泰國)、所得稅附加稅(例如:荷蘭)。再者,經費來源也有變化,有些原本收取執照費的國家,例如紐西蘭、荷蘭分別在1988年及2000年廢除執照費,改以其他方式籌措公共廣電所需經費。<BR/><BR/>無論經費來源為何,各國大多立法保障公視所獲經費,隨同(或超過)物價指數的水準成長,其核心精神不外是希望公共電視可以得到充足的穩定,不受到來自政府和國會的政治干擾,但這次立法院以不當凍結公視預算在先,持續不解凍公視預算於後,已經構成嚴重地以財務手段對公共電視進行不當干預,令人遺憾。<BR/><BR/>有權監督不能干預<BR/><BR/>立委諸公遲遲不解凍公視預算,所據理由包括接獲內部檢舉函,質疑公視空間運用規劃方式,指控公視提前報廢還沒有到達使用年限的器材。老實說,立法院不能隨便用這些理由當作不解凍公視預算的藉口。<BR/><BR/>立法院有權,也應該監督公視,為全民興利除弊,健全公共電視的發展,但就是不可以用任何方式干預、妨礙公視的獨立和正常運作,更不應無理凍結預算在先,遲遲不解凍預算於後。試問:領不到薪水的公視員工,面對國會還能挺直腰桿,正常行使監督政府和國會的公共媒體職責嗎?今年公視成立屆滿10週年了,已是全民的資產與珍寶,立法院應立即解凍公視預算,盡速完成《公共廣播電視法修法》,幫助公視成長茁壯,而非以監督之名、行扼殺公視之實。Mingming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6135014934754031574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