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5日 星期五

[轉]台灣學界守護民主平台對12月7日野草莓遊行活動之聲明

2008-12-04
原文詳見: http://twdemocracy.blogspot.com/2008/12/127.html

十二月七日「野給您看---國家不暴力、人權向前進」,是由和平靜坐已達一個月的野草莓學生為修改集會遊行法所規劃的行動。希望藉由和平與非暴力的遊行,彰顯自願報備制的合理性。由聲援靜坐學生的學界連署人所組成的守護民主平台,在此呼籲主動參與的各政黨人士、社團成員、一般民眾,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性,遵從學生主辦團體的指揮,不攜帶任何個別團體的旗幟、標章,以免模糊本次運動的訴求,並自我約束,避免引發衝突。我們也呼籲警方理解學生遊行的和平與非暴力性質,協助疏導交通,避免不當干預,並制止任何對遊行群眾的暴力挑釁。最後我們嚴正呼籲政府正視野草莓學生的三項訴求並儘速回應。守護民主平台的教師秉持尊重學生自主性的原則,積極協助本次活動的第二線工作,其中包括糾察隊訓練、法律支援等工作。當天活動,教師也將以一般公民身份參與。守護民主平台日前提出維護校園基本人權等四項訴求,平台成員已開始推動,將持續投入人力和資源,以便及早達成追究相關單位行政與法律責任,並完成集會遊行法修正。

9 則留言:

希望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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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 提到...

各位,如果對於集會遊行有這麼高度的期待,希望請你們以更高度的去約束申請人的自制力,例如,在活動進行中參與活動人群中有人滋事(舉凡攻擊路人,辱罵,攻擊警方規範等)其行為,爾等如何應應與面對呢?如果這也要推給政府而汝等只會兩手一攤說民眾都是自發來的,活動主辦單位只會口頭說感到遺憾,或推說日後作相關處置,那就跟誰一樣我們心知肚明,現行法令既已讓你們感到嚴苛剝奪你們的自由,那再者修改得更寬鬆,又由誰來保障無辜者的自由,本人不材,可否提供意見呢?申請人如何報備大家來個原則上都同意,當與活動有關所發生的鬥毆,辱罵,攻擊,暴動等所有不法情事,主辦單位如無法提供證明與該主辦單位動員的群眾無關,如果有關則為處罰方式一,如果無關則該回動主辦單位與主辦人須以媒體以一定版面公告此當事人無關該活動主辦單位(否則怎會出現在你們的活動場合中),併發表道歉聲明,如為完成則為處罰方式二。罰方式一:滋事者以現行法令之罰則規範加重二分之一裁決,主辦單位以相關連坐方式負擔相關刑責,最高為滋事者犯行之全部刑責,連坐最低之刑責為滋事犯行之二分之一。處罰方式二:撤銷主辦單位協辦單位等與所有聯絡人,最高十年最低三年的集會遊行申請資格。相較確認身份為非集會遊行之人員有人滋事(舉凡攻擊路人,辱罵,攻擊警方規範等)罰則仍依刑法加重其二分之一為最高。

或許各位辛苦的學生會認為這樣對你們很不合理,可我覺得這如果法條立院通過,不管藍綠連阿貓阿狗要集會遊行有都會受規範,或許有人怕會獨厚執政黨,什麼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那請他下次選上總統,因為台灣已經政黨輪替兩次,三級貧戶都可以當總統台灣沒什麼不可能,再不然請他搬去他可以開法院的國家去移民,只要他不犯法人民有行動的自由。

說這麼多可能有人會以為我偏激,可我卻認為重罰之下才會有安寧的社會,如果還有人執意一定要去作,我覺得這是他的自由,因為他會成為烈士、偉人,不自由,毋寧死,不是嗎?

最後,不要只想著去遊行的人受迫害,還有那些有些已經殘廢的警察先生們,和真正經過受到無故波及的群眾們(有些是他們為了顧三餐而非得經過的)請大家體諒他們一下。

ryan 提到...

人民不是暴民 野草莓學生更不是暴民 贊同野草莓運動而一起站出來抗議政府的也不是暴民
社會裡有沒有暴民? 當然有 但警察存在的主要目的不就是為了嚇阻暴民與抓現行犯來保護人民的?

希望....希望....暴政不在現 人權才會現!

匿名 提到...

草霉加油!

我等著看違法草霉被解散,
然後還大喊和平和平裝可憐!

或是等著另一幕...

違法草霉沒什麼人想去理會,
自演自爽落寞結束違法遊行!

反正我等著看你們的笑話 ^_^

希望 提到...

RE:ryan 提到...

我無意指明說誰是暴民,可如照著我的愚見去規範的話,良民無阻,而暴民如現會立即得到懲罰,而該負責的人也會有警惕,還要再集會的人也會更有效率的規劃,減少對立,衝突,應該是多贏的局面,因為在相同事件(陳雲林事件)中,舉辦單位沒受到嚴厲的懲罰,而是一再推諉,如果正想修改的集遊法是傾向姑息此類的人,那是助紂為虐,不管主辦單位是藍是綠或是其他人修完的法對這種人沒有制裁,那國家會大亂,我身覺得這麼亂的時候,至少我覺得藍綠現在對立是相當嚴重的時候,亂世用重典,等到是謂大同的時候(禮運大同篇),這個法也不用修,也不用廢,因為人們已經無視他的存在了。在我認為自由與安全我傾向犧牲少少的自由而獲得大大的安全。而且這些在他們有意造成嚴重對立的眼中才是影響到他們全部的自由。

新加坡是我很不喜歡舉的例子。抱歉,喻詞如有不悅請多多包含。

希望 提到...

暴政不在現<==
希望您能謹慎用詞,焚書坑儒,文化大革命,宵禁,還是您發這些文章被人行動騷擾,還是被警總請去問話,如您雖然都沒有,可是這個政府你還是認為他是暴政那也行,您可以移民,如果您沒錢移民,請您移尊駕發起革命,不然請您等三年半,那您如果也等不下去,不然就去出家那是與世無爭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那我可以介紹心理諮商師,因為我深深認為活在暴政中很痛苦更甚死。至少我希望大家都是快樂的。

ryan 提到...

快樂~希望~自由~民主~人權~ :)
這些應該都是一般人民追求的目標 :)))
不過...每個人追求目標的方法不同 有的以暴力 有的用專制集權 有的用欺騙 有的用"公權力"欺壓平民 當然 有的用貪汙的手段 來得其目的.:D
我是很贊同野草莓運動的和平抗議方式 :))
也因為是野草莓運動帶給我還能享有基本人權的"希望"與夢想 不然...我還真想移民中國與他們人民共享....不能發聲抗議的和平 唉!

希望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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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 提到...

RE:ryan 提到...
不過...每個人追求目標的方法不同 有的以暴力 有的用專制集權 有的用欺騙 有的用"公權力"欺壓平民 當然 有的用貪汙的手段 來得其目的.
以上他們追求的應該是快樂而已.與您舉例的其他各項一點關係也沒有.

老調重談一下,政治不外乎,權,利,最高可能是沽名釣譽,我遇到比較基層的都是先有了理想,然後追求到了權就想要利
,只有一個不是這樣的,想想我所知道的政治人物,藍綠都一樣,從民代到立委,權是用來爭的,利是用來分的,當A和B和社會三者利益相衝突,不是三七 四六 不然就五五,分的方式是照勢力大小來分的,得到的好像都沒社會,如果爭的標的跟AB沒關係那只有跟他們下次的選票有關係,這不能怪誰,這是天性使然,當某些人說他有崇高的理想的時候,他們就有了目的,或許他們有共同的理想卻肯定有不同的目的,結果卻不可預期,寫下去就變論文了,其餘留待自行去思考。

說真的我對紅杉軍,和野草莓都不苟同,因為他們對社會只有供人評論歷史,或許會有些微的貢獻,但卻要花費無法估計的社會成本,沒有哪個發起的單位會負擔,只有這個國家你我會去承擔這個社會成本,讀者您願意的話我尊重,如果您和我一樣不願意的話我也歡迎,但希望大家努力的是為了中華民國(台灣)國泰民安,然後國運昌隆,大家才能安居樂業,因為這是我的家,不希望最後亂到類似菲律賓或泰國一樣去付出很多社會成本。
談個前陣子客戶聊的題外話,他說他收到的LC沒兌現,原因是因為該國動亂銀行暫時關閉,他說他以後再也不跟這個國家的貿易商合作,因為景氣不好,
LC沒即時兌現,他就要去借錢付原料,而且時間一托久公司就垮了,我給大家知道的不是這個公司會不會做生意,而是那個不安定國家只要時間一久,沒人想跟他做生意,經濟就會自己垮了。

以上言論如與其他人意見相左,或有雷同的影射,本人並無其他意含,跟諸位抱歉了。